作家、艺术家在孕育作品过程中所进行的思维活动。

构思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是重要的一环。“意在笔先”,说的就是下笔前必须经过周密的构思。大致说来,构思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选择题材,安排人物情节;酝酿、提炼主题;确定艺术表现形式。这些思维活动受到作家世界观的制约,具有作家的主观因素和个性色彩,而且贯穿于创作的始终。

材料的获得和选择是写作的先决条件。作者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很多,他总是从他比较熟悉的生活中撷取感受最深的东西来表现,如梁斌创作《红旗谱》是感动于一个为革命牺牲了三个儿子的老人,开始塑造朱老忠这个形象的。杨沫的《青春之歌》受胎于一本纪念烈士的《纪念》。

主题在作品中起着头脑的作用,但主题和人物情节在作家头脑中出现孰先孰后是因人而异的。王汶石认为“艺术构思要解决主题思想、人物性格、生活背景、矛盾冲突、事件选择、情节安排等等一系列问题”,而主题则是这一切的“中心环节,是中枢神经,是从内部联系各方面的纽带”。而曹禺则认为“作品的中心思想最好晚一点成形,要多转几个圈子”。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创作过程中,不仅开始时认定的主题在写完作品时会有变动,某些情节的发展也会越出作者既定的轨道。

除了主题、人物、情节等内容上的考虑以外,构思还包括艺术形式的选择,如结构安排、描述方式和作品体裁等。如鲁迅所说:“有了小感触,就写些短文……得到较整齐的材料,则还是做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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