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雁》原文、注释和解析


明·刘元卿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1。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2,翔雁燔宜3。”竞斗而讼于社伯4。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5,则凌空远矣。

1 援弓:拉弓。2舒雁:飞行缓慢的雁。烹:煮。3燔(fan)烧。4社伯:地方长官。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5已而:然后。

【析点】 作者用犀利的笔触,对那些办事不着边际,崇尚空谈、以想象代替现实的人进行了尖刻讽刺。看到空中的雁行,想引弓射之,就假定雁已到手,而因吃法兄弟二人发生一场争执,并且达到不可开交的地步,直到诉讼于社伯。等到“聪明”的社伯做出权威性判断——“烹吃”与“燔吃”各半之后,那雁阵早已踪影皆无矣。

刘元卿在五十余字的短文中,给我们揭示出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要讲求实际,不可以想象代替现实,做无休止的无味争议。作者所讽刺的这种现象,就是在今天也是屡见不鲜的,所以值得我们今人鉴戒、深思。

《争雁》一文,文笔之美、主题之深刻足以和先秦的寓言相媲美;它也必然和先秦寓言一样永远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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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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