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田


明代为封建国家或皇室所有并由政府征收地租的土地。《明史·食货志》言,明代官田种类是:“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壖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明代前期以民田为主,但官田所占比重亦相当可观。个别地区占半数左右,苏州、松江是官田最集中的地区,那里官田比重较大。据孝宗弘治年间统计,官田占全国耕地的七分之一。官田有免除各种徭役的特权。明代一般官田(宋、元时入官田地、还官田、没官田等)每亩收租五升三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三升。但苏、松、嘉、湖、常、杭地区官田租额特重,有的高达每亩七八斗,甚至一石二斗以上。特殊官田(学田、皇庄、庄田、职田、养廉田等)国家免税。生员、监生等也享有按品级优免田税的特权。军屯田与民屯田也属于特殊官田。一个屯军耕田五十亩,每年交租五石,后又增至六石。民屯租税为,官给牛和种子者,十分税五;自备牛和种子者,十分税三。仁宗、宣宗之世,赏赐、乞赐田地渐多,嘉靖、隆庆、万历时期,诸王、勋戚、宦官和地方上的特权阶层缙绅地主(享有按品级优免赋税的缙绅、生员和监生等)都大量侵夺民田,如在成都平原,只有十分之一是民田。京畿地区也几乎都是官田,到处布满皇庄及宗室、勋戚、太监的庄田。明代中后期官田膨胀,土地高度集中,不但使阶级矛盾激化,同时,免税土地的增多,也严重影响了明政府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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