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奉官
明代由宦官奉皇帝之命传旨授予的官,即“中旨(或称内批)授官”。始于明宪宗(朱见深)时。明宪宗初即位,命中官传旨,用二人为文思院副使,自后相继不绝。宪宗时,宦官利用司礼监干政,常骗取或假借皇帝命令授官,文武、僧道等杂流,被加以侍郎、通政、太常、太仆者,“不可悉数”,致使官吏冗滥。如宦官梁芳“取中旨授官累数千人,名传奉官,有白衣躐至太常卿者”(《明史·宦官·梁芳传》)。宪宗时,屡次有人建议罢传奉官,其后的孝宗、世宗在即位之初整饬朝政时也罢传奉官,但终不能绝。传奉官破坏了官吏的任免、考核制度,使冗滥、贪吏增多。是明朝中后期政治腐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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