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按六部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六科均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及给事中等官员,职掌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纠劾百官、封驳章奏等,权力甚重。


上一篇:提刑按察使司

下一篇:提督


二十六史中华古籍 二十六史合集 二十六史大辞典 二十六史
Copyright © 2002-2019 飞翔范文网 http://www.fhm8.cn 皖ICP备2020016292号-5
温馨提示:部分文章图片数据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251442993
热门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