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


明代官名。承宣布政使司的长官。其下属有参政,从三品,参议,从四品。布政使的职责是宣布中央政令,通达一省民情,考察官吏,掌握田土户口,征收贡赋,并督理一省礼仪、祭祀、灾情赈恤之事。明初,布政使与六部尚书地位相等。布政使入朝则为尚书、侍郎。到明中期,布政使又时常独霸一方。明末,地方总督、巡抚权重,布政司、按察司官多受其节制,布政使就只管经理钱粮,所以,布政使司就被人称之为钱粮衙门了。布政使下属的参政和参议,也是重要副职,其职务是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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