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朝初年沿宋制设给事中,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始按六部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人数各科不一。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纠劾百官、驳正制敕之失、章奏封还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则封还执奏。其衙署在午门外东、西朝房。一切奏章都要经过他们,所以权势颇重。因其负有建言进谏之责,同于御史台,故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又或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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