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


官署名。朱元璋为吴王时,置宣徽院。洪武元年(1368)改为光禄寺,掌管皇室祭品、膳食及朝廷宴饮的招待酒食。主官为卿、少卿。所署有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设署正、署丞;又有司牲司,设大使、副使等官;银库,设大使一人。光禄寺假借备御膳之名,任意发取钱粮。各省额解光禄寺银,都直送本寺,不经户部。甚至由中官提督寺事,任意支取钱粮。嘉靖、隆庆间每年用费达四十万,厨役四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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