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


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其官僚机构仍然采用元朝的制度,在中央设中书省,由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在地方设行中书省,统管地方军政事务。这一制度,从中央来说,大部分权力掌握在丞相手中,地方上的行中书省总揽军政事务,权力也很大。朱元璋对这一制度很不满意,他认为宰相权重,危及国君。他认为元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明太祖实录》卷59)。于是,他着手加强皇权。洪武九年(1376)下令,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当时,中书省大权掌握在左丞相胡惟庸等人手中,他们“生杀黜陟,或不奏迳行”(《明史·胡惟庸传》)。洪武十年(1377)五月,朱元璋命李善长与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重事。第二年,朱元璋又“命奏事毋关白中书省”。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朱元璋以阴谋政变的罪名杀了胡惟庸。乘机废除了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和丞相的权力归属六部,相对提高六部的职权和地位,由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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