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度


明代的内阁本为文书机构,其成员是从翰林院中选出几个善于起草制诰等文书的官员,职司代言,是皇帝的亲近侍臣,他们值班的地方在皇宫内的文渊阁,即“入值文渊阁”,因称内阁。《明史·职官志》谓“以其授餐大内(即由光禄寺供膳),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明代的阁臣预机务,成为常制,始于明成祖。但当时阁臣权位远不及尚书,阁臣虽得参与机务,但他们的权力却受到种种限制。仁宗、宣宗时期,阁臣不断擢升,有的任尚书,其权力已重于六部。并提高阁臣的品秩,由五品升为正三品,乃至正一品。而且有了票拟权,即直接掌握处理国家政事的大权,故而人们把内阁之职比为古代的宰相。明代中叶,形成内阁首辅制度,即大学士中资格最老、最受皇帝信任者为首辅,负主要责任,其他的大学士称群辅,是首辅的助手,权力较首辅小得多。
明代内阁的权力,虽然随着内阁制度的发展不断增大,但是,由于明代皇帝极度专权,它始终不是明朝统治中枢中的一级行政机构。这是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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