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翔范文网
>
二十六史
> 新附军户 发布时间:2024-05-30 12:55
新附军户
元朝户籍名称之一。元朝灭南宋以后,收编了原南宋部队,称为新附军,有家属者便称为新附军户。新附军户由管军官管理。其只有军官才可能是大户出身,其余都是亡宋时无赖之徒投雇当军的。新附军人本身需支盐粮,以充军,家口也可按月支盐粮,因而他们占有的土地与民户一样,都要当差纳税,地位低下。
上一篇:
军事制度
下一篇:
站赤制
二十六史中华古籍
二十六史合集
二十六史大辞典
二十六史
种师道
阿里骨
孔三传
米芾
吕大临
朱肱
赵顼
游酢酢
李格非
谢良佐
检索标题
搜索
Copyright © 2002-2019
飞翔范文网
http://www.fhm8.cn
皖ICP备2020016292号-5
温馨提示:部分文章图片数据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251442993
热门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