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


元代初期,因战争破坏,北方耕地严重荒芜,南方破坏较少,故屯田多集中在今河北、山东、陕西、江淮、四川一带,如枢密院所辖河北军屯,垦田达1.4万余顷,洪泽万户府所辖屯田达3.5万余顷。边区亦广泛开展屯田,主要有蒙古地区的怯绿连(今克鲁伦河)、吉利吉思、谦谦州、益兰州(均在今叶尼塞河上游)、杭海(今杭爱山)、五条河、称海、和林、上都等地;东北的金复州(今辽宁金县)、瑞州(今辽宁绥中西南)、咸平(今辽宁开原北老城镇)、茶剌罕(今黑龙江绥化、安庆一带)、剌怜(今黑龙江阿城南)等地,西北的忽炭(今新疆和田)、可失哈耳(今新疆喀什)、别失人里、中兴、甘州、肃州、亦集乃等地,云南的威楚(今云南楚雄)、罗罗斯等十二处。其中刘好礼在益兰州、哈剌哈孙在称海、赛典赤在云南,屯田成绩尤著,他们将中原地区的先进耕种方法和农具、种子,推广到边区,使当地农业生产或从无到有,或改进了耕作技术,大大提高了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元朝屯田的规模,较前代有所扩大和发展,特别是和林等边远地区的屯田是如此。因此形成了当时“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元史·兵志》)的到处屯兵耕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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