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兼国史院


元朝中央官署名。中统初,以王鹗为翰林学士,秩正二品,当时未立官署。至元元年(1264)始置,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秩正三品。六年,置承旨三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八年,升从二品。十四年,增加承旨一员十六年,增侍读学士一员。十七年,增承旨二员。二十年,省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二年,复分立集贤院。其属官主要有待制、修撰、应奉翰林之字、编修官、检阅、典籍、经历、掾史、译史、通事、知印、蒙古书写、典吏、典书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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