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龟智审杀人案


刘崇龟,字子长,唐朝末年人,官至清海军节度使。有一次,广州有一个大商人,与一个妓女约好晚上相聚,可是别的强盗把妓女杀了,留下刀逃跑。商人进入妓女家,踩着她的血才发觉,乘船逃跑。案发后官吏将商人逮捕,审问时,知道他与妓女约会的情况而没有杀他。刘崇龟正在军中举行宴会,下令召集所有的屠户,到日落时,就把他们送回去,暗地里把杀人者留下的刀换一把并与其他屠刀杂放在一起。第二天,这些屠夫到厨房取刀,其中有一个人没有离开,说这不是我的刀。刘崇龟问他,知道了这把刀主人的姓名,跑到他家里一看,那人已经跑了。刘崇龟从牢里取出另一个犯人杀了,扬言是商人,放在街上示众。这个逃亡的屠夫以为案子已经了结,放心回家。结果被逮捕,经过审问,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杀人之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新唐书·刘崇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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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计谋 刘崇龟智审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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