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户


唐朝政府为了恢复生产,发展经济,非常重视对农民的控制。早在唐高祖时就要求清查和控制那些所谓“浮游无籍”被称作括户的农民。他在武德四年(621年)下诏“括天下户口”。唐太宗在贞观十六年(642年)又下诏检括天下没有户籍的人,并要求在第二年完成。对那些拒不登记的农民,要给以严厉的处罚。但是农民用逃亡森林垦荒和攻劫城县进行反抗。武则天统治时期,竟有着“天下户口,亡逃过半”的记载,她曾派使者在全国“括天下亡户”。唐玄宗时,由于土地兼并日益剧烈,农户逃亡已严重到影响国家税收。开元九年(721年)唐玄宗接受监察御史宇文融对户口进行检括的建议,诏令各州县逃亡户口,必须在100天内回归乡里或是在逃亡所在县自首登记,过期未进行登记的,被检括出后立即遣徙边州,不论公私敢有隐瞒包庇的,一律抵罪。玄宗还令宇文融为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负责检括逃移户口和避税隐田之事。并据宇文融之奏,任命劝农判官10人并兼御史分赴各地进行检括。自开元九年到十二年共四年的检括,共括得逃户80余万和相应的避税隐田,得缗钱数百万。在这次检括中,有的州县为了迎合使者的意图,多报检括户数,甚至以实住户为逃亡户,百姓深以为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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