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


是一个广泛的名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来说,公田包括所有未耕垦的土地,如汉宣帝时赵充国在河西边地兴边屯田,计度土地,就有“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主要是指无主荒地,所以又叫做“草田”。当时内地郡国各处都有这类的公田,属于国家主权的管辖之下,并不体现所有权的关系。狭义的公田,指政府掌握和管理下的熟田或抛荒熟田。它是在汉武帝以后才发展起来的。这一类公田主要来源有两方面。一是国家利用民力或士兵开垦而成,另一个重要来源是没入的田产。汉元狩四年(前119年)颁布算缗、告缗令。在杨可主持告缗的时候,告缗遍天下,抄没商人地主大量的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对于没入的田土,由“水衡、少府、太仆(管马政)、大农各置农官”经营管理。因而,到了武帝时代,西汉政权直接掌握和管理的国有土地大大增加了。正是由于这一缘故,汉代“公田”之名从武帝时代才开始出现于史籍。


上一篇:国子学的创设

下一篇:籍田


古代制度 古代制度大全 中国各朝代制度一览表 古代官员制度一览
Copyright © 2002-2019 飞翔范文网 http://www.fhm8.cn 皖ICP备2020016292号-5
温馨提示:部分文章图片数据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251442993
热门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