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翔范文网
>
古代制度
> 朝考 发布时间:2024-05-30 15:42
朝考
清朝在殿试完了三甲名次后,还进行一次考试,即朝考。一甲三名,殿试后即授予翰林编撰和翰林编修。其余一律参加朝考。朝考的内容是,论、疏、诗各一道,皇帝出题目,当日交卷,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并拟定一、二、三等呈送皇帝,皇帝亲定前十卷名次。之后先授予殿试二甲第一名和这次朝考第一名朝元以翰林院职务,其余则根据各人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的情况授予官职,优等的授庶吉士,次一等授六部主事直至知县等官。
上一篇:
童子试
下一篇:
南怀仁
古代制度
古代制度大全
中国各朝代制度一览表
古代官员制度一览
寒山寺
四大名山
佛牙节
金山寺
腊八
方丈
佛诞节
灵隐寺
盂兰盆会
大师
检索标题
搜索
Copyright © 2002-2019
飞翔范文网
http://www.fhm8.cn
皖ICP备2020016292号-5
温馨提示:部分文章图片数据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251442993
热门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