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道


明代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监察御史之总称。俗称两衙门。明清时都察院衙门,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及京畿和各道的监察御史,统称科道。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始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后来六科各设给事中一人,主管科务。六科给事中的职责为侍从皇帝,推举人才,纠劾百官,都察六部,评议政事,随时谏言。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守是:纠察内外百司之官,在京师受命巡视,在外省巡按地方,监督州县,考课官吏,纠劾违法行为,整肃风纪。明代对科道官的选拔、考核、升迁都非常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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