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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名句 > 优好之所,勿久恋。得志之地,勿再往。 发布时间:2024-06-09 22:35
优好之所,勿久恋。得志之地,勿再往。
(陈搏)
生活于舒适安乐的地方固然愉快,但是却不可以长期耽溺于此。符合自己意志的境遇,固然能够使人志得意满,但是却不可以期望一再获得。因为令人得意的事情,不一定重临,幸福也不能永远持续。所以,我们必须节制自己,不可沉迷于安适的顺境。(这是陈搏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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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久恋
得志之地
勿再往
优好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