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 ·典论·论文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与弟超书曰:“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之千金。” 斯不自见之患也。

今之文人,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玚德琏、东平刘桢公干,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以自骋骥��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盖君子审已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 ,而作论文。

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如粲之 《初征》、《登楼》、《槐赋》、《征思》; 干之 《玄猿》、《漏巵》、《圆扇》。《桔赋》,虽张蔡不过也。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琳瑀之章表,今之隽也。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 《易》,周旦显而制 《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夫然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

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

《典论》是曹丕的一部学术性论著,一共二十篇。今仅存《自叙》和《论文》两篇。《典论·论文》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现存最早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在此文中,作者指出了文人的通病,对建安七子的作品进行了中肯的评价,对各种文体进行了探讨,并且论述了作家和作品的关系、文章的地位和功用,劝勉作家要珍惜时光,努力著述。《典论·论文》开创了文学批评的新风气,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首先批评了“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一开始就开门见山地指出文人的通病,即“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并以班固藐视傅毅为例,用来说明这种陋习是由来已久的。班固是东汉人,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傅毅也是东汉人,文学家,章帝时为兰台令史。超,即班超,东汉时期的军事家。班固轻视傅毅,曾给其弟班超写信,说傅毅因为会写文章而做了兰台令史,但他写作起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曹丕对这种“文人相轻”的陋习,不仅持鲜明的反对态度,而且认真地分析了产生这种陋习的原因。作者认为“善于自见”是产生“文人相轻”之病的主观原因,就是说,人们善于看见自己的长处,而看不见别人的长处。而人又“患闇于自见”,即无自知之明之病,总认为自己的文章是最好的,不见自己之所短,而只见别人之所短。事实上,任何一个作家,都很难成为一个兼擅的“通才”,“文非一体,鲜能备善”。但各个作家往往很难认识到这一点,在当时文坛上形成了“咸以自骋骥騄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的局面。这样,文人才皆矜才自负,就不可避免地要相互 “轻视”,互不服气。

作者还认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是产生“文人相轻”的客观原因。“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就不能公允切实地展开文学批评,就会出现 “相轻”之病。只有用 “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才能讨论文学问题。“审己以度人”,即先检查自己,客观公正地对待自己,然后才能去衡量别人。只有这样,才能免除文人相轻而无自见之明的负累和毛病。“审己以度人”、“免于斯累”,也正是作者写作 《论文》的目的。曹丕不仅是这样提倡的,也是本着“审己以度人”的态度去实践的。他对建安作家在各体文章写作上的长处和短处,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这种评价在当时是极为难能可贵的,为文学批评起了一个率先垂范的作用。

在《论文》中,作者对各种文体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四科八类的客观标准。他论文体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本”,是指各种文体在写作上的基本规律。“末”,则应指各种文体的表现手法、风格等。各种文体在写作上有基本的共同规律,但在表现手法、风格上各有差异。为此,作者区分了四种文体不同的特点。奏议,要典雅;书论应当把道理说得透辟;铭诔应注重真实;诗赋要写得华丽。这种分析虽然很简略,但在当时极为重要,为各种文体的创作和批评提供了一个初步的客观标准,并指出由于文体各有特点,因而作家互有短长,作家往往偏长于某一方面,“唯通才能备其体”。在此基础上,作者又进一步地探讨了作家和作品的关系,并且非常重视创作个性。他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这里提出的所谓文气,是指作家的“才性”。由于作家的才性不同,那么,反映在作品中,自然就形成了作品的不同风格。换言之,作品风格的形成是取决于作家的 “才性。”他称 “孔融体气高妙”,“公于有逸气”(《与吴质书》)、“徐干时有齐气”,就是指他们作品中表现的才性。当然,曹丕的文气说,过分强调了作家的主观性,忽视了作家的后天学习和实践,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缺点,但更为值得我们重视的是,他触及到了作家的个性和风格问题,表现了他对创作个性的重视。这也正是建安时代精神在文学思想上的一种具体表现。这对后代风格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在此文中,作者又强调了文章的价值、地位、作用。他说: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认为作家可以 “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由此可见,曹丕肯定了文学的独立地位,认为文学本身具有不朽的价值,给予文学创作以极高的评价,指出作家可以独立获得不朽的途径。这在曹丕以前是从未有过的。在汉代,帝王曾视作家为 “倡优”,视辞赋为 “博弈”,曹丕与之相比,要有远见得多。曹丕的这一理论和观点,对促进建安文学的繁荣和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文章的最后,作者又勉励文人努力创作,应该 “贱尺璧而重寸阴”,不受 “饥寒”、“逸乐”的干扰,要强力著述,以使 “声名自传于后”,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文人的创作无疑是起着很大的鼓励作用。不足之处是作者把文学只看作个人名垂不朽的工具,未能充分指出文章的社会作用。

总观全文,作者善于议论,见解卓越,其中不论是对文学观点的阐述,还是对文人作品的评价,都简明中肯,不失为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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