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读曲歌·〔打杀长鸣鸡〕》原文|鉴赏|赏析|解读


[南朝]民歌


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读曲歌·打杀长鸣鸡》是一首南朝民歌, 《乐府诗集》卷四十六收入《清商曲辞·吴声歌曲》。
南朝民歌的特点之一是含蓄委婉,但具体到各篇,表现方式又有不同。大部分南朝民歌善用双关隐语,即利用多义词、同音词、同义词,言在此而意在彼,有比兴引喻的作用。这些作品的成就,多表现在语言方面。本篇则不用双关隐语,而是以巧妙的构思取胜。初看起来每一语每一句都平淡无奇,读完全篇才不由拍案叫绝。
欢娱恨短,乃人之常情。如何把这种人人均可意会,又不足赤裸裸为外人道出的特殊情感表达得充分而不流于轻薄、猥亵?本篇抓住人们司空见惯的乌鸟晨啼、雄鸡报晓作文章,取得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打杀”,即打死,这里的“杀”当死字解。 “弹”,谓以弓发丸射击。 “乌臼”,即鹗鸠,又名鸦舅,天明时比鸡还先叫。 “冥”,昏晦不明。 “都”,总共。后二句说但愿天接连地黑下去,一年总共天亮一次才好。
看起来主人公似乎很可笑:不是由于乌啼、鸡鸣天才亮,而是由于天将亮乌才啼、鸡才鸣,即使把世上的报晓鸡全部杀光,天照样还是要亮。这就如同一个人用毁坏钟表、撕碎日历的办法想要拉住时光一样荒唐。但正因为如此,才能把主人公的天真、痴情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情痴才见情真,过于讲究理性则必然削弱感情,这或许就是科学与文学的分野吧。在中国文学史上, 以情痴写情真的例子屡见不鲜,给人印象最新的大概是《西厢记》里的“傻角”张生。人们对这个“呆鸟”的举动忍俊不禁,但又不得不佩服这个“情种”的志诚。本篇也是如此,主人公由情真而痴而傻,把肚子里的气朝长鸣鸡、乌臼鸟身上撒,作出荒唐之事,说出荒唐之语,而非此荒唐之事、荒唐之语则不能见其情真。
从心理学、精神现象学的角度看,某种感情到了极处,就会出现反常举动。如喜极而泣,悲极而笑。这里,主人公情深至极,于是忘乎所以,语无伦次。诗的作者敏感地捕捉到这一最能表达主人公情怀的举动,丝毫不加雕饰,却比不少在语言上精雕细刻的作品富有诗意,耐人寻味。作品妙就妙在,它抓住了这一点,而且仅仅抓住了这一点,无一语言情言爱,更无一语涉嫌猥亵,而读者自能体会主人公欢娱恨短的强烈程度,同时不流于鄙俗。有一首唐诗: “打起黄莺儿,
莫教枝上啼。莺啼惊妾梦,不得到辽西。”从构思上看,两首小诗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恨来杀鸡弹乌,一个怨至驱赶黄莺。两首诗都高度凝练,短短四句,曲尽人情。但从风格看,一个较粗犷直率,是纯粹的民歌:一个较委婉细腻,显然经过文人加工。从感情强烈的程度看,后者远远比不上前者。
南朝陈徐��有一首《乌栖曲》:“绣帐罗帷隐灯烛,一夜千年犹不足。唯憎无赖汝南鸡,天河未落犹争啼。”意境虽与前两首接近,但带有浓重的脂粉气,且“绣帐罗帷”云云,写来太露,已流于轻薄。从构思上看,这首《乌栖曲》原委明确,有始有终,但却似全而拙,空淡泛味,比起前两首要明显逊色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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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曲歌 乐府诗 〔打杀长鸣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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