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思想领域巩固统一,对不同政见人士残酷镇压,实现思想文化专制的重大措施。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反对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要求根据古制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秦始皇令群臣议论,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反对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禁止藏书,禁止私学。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把除秦国历史记载以外的其他历史书全部烧毁,只有农书、医术和求神问卜的书才允许保留。令下30日不交者处以黥刑。谈论《诗》《书》者斩首,以古非今者灭族,此为“焚书”。公元前212年,方士侯生、卢生为秦始皇求仙药不得,议论批评他“贪于权势”,“以刑杀为威”等专制作法,并相约逃亡。秦始皇闻后大怒,派御史查究,将受株连的460多名儒生活埋于咸阳,即“坑儒”。“焚书坑儒”的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特别是“焚书”毁灭了许多古代的文化典籍,造成了思想文化上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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