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方式的转变


蒙古统治方式的转变是随着对外侵略扩张在窝阔台执政时转变的。窝阔台是蒙古国第二位大汗。1229~1246年在位。在蒙古国统治方式转变过程中,契丹人耶律楚材起过重要作用。蒙古在侵略西亚欧洲各国和征服国内的初期规定:凡攻城邑,只要对方进行抵抗,一旦攻克,即行屠城,不分老幼,除工匠和年轻女子外大部分屠杀。这种残酷的屠城政策遭到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民的强烈反对。窝阔台执政后屠城的事渐渐减少了,忽必烈时曾三令五申,诸将不得妄杀,这是统治方式转变之一。蒙古向外扩展后,实行“裂土分民”的分封制。儿子们分在西部,诸弟分在东部,各部贵族也有封地。窝阔台时期,由朝廷设置官吏征收赋税,分给诸王一些,把诸王征税的权力取消了,这是统治方式转变之二。行政制度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蒙古统一后,以万户、千户、百户等统率军队,没有官吏设置。耶律楚材在《便宜一十八事》中提出:“地方设置官吏统治老百姓,另设万户总管军队,使军政互相遏制,防止独断专行。”窝阔台设官吏管理地方。这些统治方式的转变说明蒙古政权由初期的蒙古国向统一的中国转变,这是蒙古政权发展中的进步和逐渐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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