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强租胶州湾


德国强租胶州湾是19世纪末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事件之一。德国在甲午战争前就垂涎胶州湾。1896年12月,德国向清政府正式提出租借要求。1897年11月14日,德国借口2名传教士在山东曹州巨野被杀,并以此为借口,派兵强占了胶州湾,夺取青岛炮台。清政府不敢下令反抗,便成了既成事实。1898年3月6日,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德国公使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主要内容是:①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99年,在租期内,胶州湾完全由德国管辖,胶州湾沿岸100公里内为中立区,德军可以自由出入等。②清政府允许德国在山东境内修筑两条铁路。铁路沿线两旁各30里以内的矿产,德商有权开采。③在山东境内举办任何事业,如需用外人、外资和外国器材时,德国享有优先承办权。通过这个条约,德国在“租借”的名义下,强占了胶州湾,并把山东变成了德国的势力范围,从而开启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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