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地对待农民问题


土地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土地问题的解决,使广大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解放出来,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主要内容,又是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没有广大农民的参加,要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
同盟会为了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其纲领中提出了解决土地制度的主张,即“平均地权”,并把这一主张作为同盟会的三大纲领之一。可是,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方针、宣言和一系列法令、规章中,却一个字都没有提到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密切相关。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与封建土地所有制有矛盾,又同封建的地租剥削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即使在革命时,他们虽然在理论上敢于承认有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必要,但在实践上却没有触及封建势力根基的勇气。
当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之时,农民群众自发的反抗斗争极为广泛。在南京临时政府管辖的地区,也到处发生农民的抗租斗争。仅1912年1月间便有多起:江苏昆山、青浦交界地区一百三十余村农民,“宰牲结社,齐心抗租”。上海南汇地区大团等处人民抗租,“聚众千余人,打伤政府收租委员,抢走当地驻军枪支”。江苏奉贤蔡家桥乡民,“闻南汇抗租,遂遍发传单,抗纳租粮,影响遍及全县”。浙江海盐县“澉浦乡民因抗租聚众千余抢夺民团枪械”[1]。浙江嘉兴府石门湾鸽子滨一地主因催收租米、扣押佃户,结果被乡民一二千人围殴。其中,以江苏青浦县的抗租斗争,最为典型。现将当时关于这一斗争经过的原委报导,节录如下:“青浦县光复后,民政部酌定业户租籽收取八成,乡民借口松城仅收六成,共结团体,饮齐心酒,力图霸抗。民政部以租务攸关赋税,传知地保,谕各地乡民依限还租,地保不善处置,语多压制,致乡民激怒,麕集县城,与民团抵抗。该乡民受伤数人,遂将民政长徐彭龄之子劫去,大起风潮。当经徐君请松军政分府派兵弹压。”[2]
这些自发的反抗斗争,反映出广大农民渴望解决土地问题的要求,不仅没有得到革命党人支持,相反,差不多都遭到各省都督包括革命党人的都督派兵镇压。江苏都督多次出示,严禁抗租,竟说:如抗租不还,“准由各业户禀经该管衙门,按户提案押追以凭照例严办,如聚众抗租或竟持械横行,即属有意破坏治安……惟有按军法从事。”[3]
由于革命党对农民的自发斗争采取敌视的态度,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之后,广阔的农村依然如故,一方面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丝毫触动,封建政治势力没有受到打击;另一方面革命党人也就不可能真正组织农民群众来参加革命斗争,因而,在强大的反革命势力面前使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软弱地位。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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