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


宋教仁从唐内阁垮台中,感到同盟会要反对袁世凯利用混合内阁把持权力,就必须“对于他党之赞助本会者极力联络之”,成一“强大真正之政党”。同时,他还认为党派纷立,不利于“和平竞争”,只有造成两大党对峙的局面,才“合于共和立宪国原则”。因此,从退出内阁,“尽力党务”以来,他便积极主张并实际成为改组同盟会的主持者。
1912年7月16日,同盟会本部召集全体职员会,讨论改组问题。多数会员认为“现值各党竞争剧烈之时,本党若稍有动摇,恐他人利我改名而分势力,其危险有不堪设想者”[1]。白逾桓、田桐等人反对尤力,表示“同盟会系数十年流血所成,今日当以生命拥护此名”[2]。宋教仁等人提出的改组同盟会提案没有通过。21日,同盟会召开夏季大会,多数会员仍不表同意,蔡元培也提出“不能舍己从人,决不能变更名称”[3]。但大会选举结果,宋教仁与赞成改组的孙毓筠、张耀曾分别当选为总务、财政、政事部主任,改组意见实际上占了上风。此后,由于多数会员主要反对同盟会改变名称,而并不反对改组本身[4],所以宋教仁等人继续坚持改组工作。
他们首先与统一共和党谋求合并。统一共和党由于在陆内阁风潮中摇摆不定,受到北洋势力和共和党指责,便转而与同盟会取一致态度,主张政党内阁。但即使这样,它也不同意无保留地与同盟会合并。谈判一开始,吴景濂就提出三项先决条件:1.变更同盟会名义;2.废去民生主义;3.改良内部组织。8月5日,以旧官僚岑春煊为首领的上海国民公党得知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合并消息,派代表到京表示愿意参加,除同意统一共和党三项条件外,还提出取消“男女平权”的要求。同盟会为了求得合并的成功,对于这些条件和要求,原则上一律加以接受,但坚持政纲中须保留“民生”这一特殊名词。7日,三党代表开会,就党名、党纲达成最后协议,推宋教仁、张耀曾和国民公党代表杨南生起草宣言。是日,在北京的国民共进会和共和实进会两个小政团也派代表与会,同意加入合并。11日,五党代表集会,通过“宣言”,即于13日以五党本部名义公诸于世[5]。25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宣告国民党成立。
国民党宣布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宗旨,以“保持政治统一、发展地方自治、励行种族同化、采取民生政策、保持国际平和”为党纲。党纲坚持了同盟会“发展地方自治”的一贯主张;但同时把“实行民生主义”改为含糊的“采用民生政策”,把“力谋国际平等”改为毫无斗争意义的“保持国际平和”,又不顾女同盟会员的强烈反对,取消了“男女平权”的条文。这表明同盟会改组国民党后,从党纲上看,革命精神的确有所减退,妥协色彩更加浓厚了。吴景濂等人在致岑春煊电中十分得意地说:国民党“名虽合党,实系新造”,“同盟会牺牲一切,从我主张,尤为难得”[6]
但同当时所有政党一样,单从党纲往往不能完全反映它的真实意向。实际上,宋教仁等人改组同盟会,更多的是着眼现实斗争的需要。宋教仁说:同盟会改组国民党,一是“求组织一健全有力之国会”,一是“求组织一健全有力之政府”[7]。他一再强调:国民党与同盟会所持态度与手段虽不相合,“然牺牲的进取的精神则始终一贯,不能更易也”[8]。“从前,对于敌人,是拿出铁血的精神,同他们奋斗;现在,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9]有的同盟会员说得更为明确:“当此时也,进步派人士苟不互相联络,互相结合,为一致之进行,则进步党之势力失,保守党之势力盛,共和之维持不可期,而少数人政治上之专横将复活矣。为维持国民公意,建设之共和计,并合主张进步之党为一,以谋政治上之统一,盖事实上所不容缓者。此国民党之所以成立也。”[10]此外,国民党虽然在党纲里放弃了“民生主义”的提法,但从它对“采用民生政策”的解释和党员坚持的实际内容来看,“民生政策”不过是“民生主义”的代名词。《国民党宣言》说,“采用民生政策”,就是“以施行国家,保育国民生计,以国家权力,使一国经济之发达均衡而迅速”。宋教仁则直截了当地说:党纲第四条,“他党多讥为劫富济贫,此大误也。夫民生主义,在欲使贫者亦富。如能行之,即国家社会政策,不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致有劳动家与资本家之冲突也”[11]。这表明国民党并没有真正“废去民生主义”。
由此可见,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既有妥协(主要是迁就统一共和党等政团的要求),同时又充满了进取和斗争精神。或者说,它的妥协含有一定策略成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斗争。
那么,孙中山对国民党的成立又是什么态度呢?8月13日,国民党成立前夕,他与黄兴联电同盟会各支部,说各党彼此所提条件“与本会宗旨毫不相背,又得此多数政团同心协力,将吾党素所怀抱者见诸实行,此非独同人之幸,亦民国前途之福”,要求对改组“务求同意,以便正式发表”。电文并针对部分会员反对改名,强调说:“同盟会成立之时,其命名本含有革命同盟会意义,共和初建,改为政党,同人提议变更名称者日益众,即此时而易之,可谓一举而两得矣。”[12]25日,他亲自出席国民党成立大会,发表演说称:“合五大政党为一国民党,势力甚为伟大,以之促进民国政治之进行,当有莫大之效果。”又说:“男女平权,本同盟会之党纲。此次欲组织坚强之大政党,既据五大党之政见,以此条可置为缓图,则吾人以国家为前提,自不得不暂从多数取决。”[13]国民党成立后,他又不止一次地称:“合党之功与南北统一相同”,要党员“以当年经营革命之精神,用温和稳健之手段共谋建设民国之事业”[14]。此外,同盟会本部致各支部电中,称改组为孙中山和黄兴所“提议”:“两先生由上海屡来函电,欲与他党谋合并之方。”[15]宋教仁还为此发表“声明”说:“此次国民党之合并成立,全出于孙、黄二公之发意,鄙人等不过执行之。”[16]这些都说明,孙中山对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是“深为赞成”的。
孙中山赞成同盟会改组并不是偶然的。首先,与大多数革命党人一样,孙中山此时同样认为同盟会革命目的已达,为着巩固共和国,“非合大多数人才”造成一大政党不可。他说:“今则共和成立,我同盟会目的已达,并不能再言破坏。凡赞同共和者皆我良友,故须广为联合,以巩固共和;若仍坚持同盟会以前手段,是为守旧。故改组一事,今日为必要之事。”[17]其次,孙中山同样认为政党内阁“可以代表民意”;认为造成两党对峙,有利于竞争。这样,当同盟会为着实现“政党内阁”改组为国民党的时候,他就很自然地视为“时势所趋,不得不然”[18],甚至称“同盟会即国民党”[19]
但孙中山虽然赞成同盟会改组,却并不热心。这是因为,他一则此时正专心致志他的“铁路计划”,“无暇顾及党务”;一则由于他认为一味从事政治斗争不可能有多大希望。因此,他只愿做一个普通党员而坚辞理事长一职,采取了“于党事则一切不问,纯然放任”的态度。
国民党成立后,在孙中山和黄兴影响下,开会议决“取稳健态度,与袁总统提携”。但为时不久,即又在下述问题上与袁世凯发生了尖锐的对立。
(一)省长“民选”、“简任”之争。袁世凯为削弱革命党人在地方的势力,在顽固推行“军民分治”的同时,一直鼓吹省长简任,即由中央直接任命。为反对袁世凯这一“欲极端集权,以便威福”的阴谋,国民党坚持民选立场,针锋相对地指出:“以全国人民之铁血精神购此共和,其希望目的在能发达其民权”,“省长民选与否,即与共和政治能成立与否同一问题”,只有省长民选“始能完全发现民意”;“若由中央简任,前清督抚旧习必将复现”,“与民国精神大相反背”。且国民党主张地方自治,“以发达民权为惟一目的”,于省长民选“必死力以争之”。还有的径直提出:省长民选本为“政治问题”,“不必以法理空争”,“当以政治眼光解决”[20],即不管袁世凯同意与否,坚持实行。1913年1月8日,袁世凯借口全国行政“划一”,公然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后,国民党转向集中反对该项命令的斗争。议员彭允彝等首先提出质问书,指斥袁“逾越约法,蔑视立法机关”。接着,国民党各省支部纷纷通电猛烈抨击,要求参议院根据《临时约法》,“迅即提起弹劾案,交大理院组织特别法庭,秉公判断,以维约法、固国本而警专横”[21]。在国民党人的抵制和反对下,尽管袁世凯百般狡辩,诡称“并非以命令制定官制”,但实际上还是被搁置了起来。
(二)宪法起草权之争。据临时参议院议定之“国会组织法”规定,制定宪法为国会固有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干预。但程德全竟通电倡议由各省推举代表共同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此论一出,袁世凯如获至宝,当即电令各省都督即刻派人到京,“讨论宪法大旨”。于是,为反对袁世凯肆意控制制宪权,国民党坚决主张宪法必须由国会自定。宋教仁发表演说指出:“宪法者,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使制定宪法时为外力所干涉,或为居心叵测者将他说变更共和精义,以造成不良宪法,则共和政体不能成立。”[22]就连一向较为温和的《民立报》也发表文章,认为:“宪法之制定与起草权均当然属之上下两院,无容另生异议”;否则所定宪法,“国民必不承认”[23]。后来,袁世凯以“编拟宪法草案委员会大纲案”为参议院所否决,又提出设立宪法顾问。国民党人指出这不过“是劫夺国会起草宪法之故智,易其名而不变其实”,是“袁世凯欲得宪法之提案权,又欲得宪法之裁可权”[24]。针对袁世凯所谓“制定宪法必须取消防御主义”的说法,国民党提出“共和国家之宪法,其作用即在限制元首,使其不能如专制君主之为恶”,“若大权仍操诸元首,则是总统其名,而君主其实”[25]。可见,国民党反对袁世凯干涉宪法起草,不只是维护宪法起草权,更重要的是为了保证将来宪法按其意愿制定,使总统真正“处于无责任之地位”。这与它主张“政党内阁”是完全相一致的。
除此之外,国民党还坚持先定宪法后举总统,部分议员并主张大总统无解散省议会权。为加强、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提出了改革税约、厘清地亩、开发产业、兴办铁路、振兴教育、厉行征兵制度、统一司法、统一币制等一系列积极政策。
因此,从实际活动看,国民党是当时积极维护共和,决意在中国“完成共和立宪政治”的中心力量,是袁世凯实行专制独裁的最大障碍,因而它仍然是一个反映革命党人利益和要求的有生气的资产阶级政党。对此,列宁在《中国各党派的斗争》一文中曾给以很高的评价,称赞国民党是“为着唤醒人民,为着争取自由和彻底民主的制度积极斗争”的党。并说:“不管那些以国内反动势力为靠山的政治骗子、冒险家和独裁者可能使这个党遭到什么样的失败,但是这个党的工作永远都不会是徒劳无功的。”[26]
当然,国民党自身的弱点也是极为明显的。首先,它一开始就面临着内部权力分配的激烈争夺。成立不到十天,共和实进会就因该政团无一人被选为参议,不甘居于“随班逐队”的配角地位,而重组“群进会”,与国民党分道扬镳。统一共和党等其他政团,从狭隘的小团体利益出发,也极力反对以同盟会为中心,动辄以退出相要挟。而部分同盟会员“把持权力”又为这些政团提供了借口。这样,国民党内部赖以维系的基础是十分薄弱的。其次,为了取得国会多数席位,在“新旧合糅”口号下,组织上采取了“兼容并包”的发展方针。这就使得一大批官僚、政客和投机分子为着个人政治目的,“或家道殷实富于财产者,以为苟不欲与同盟人联系,恐不能全体保身”,纷纷跻身于国民党,并从各方面施展他们的政治影响。所以,当时有人评论说:“中国之革命党,非使官僚党同化,是同化于官僚党。”[27]谭人凤甚至“以狐群狗党目之”[28]。这种情况说明国民党成分较同盟会公开后尤为庞杂。再次,主张纷歧,步调不尽一致。如上所述,国民党议员为“防总统滥用权力,以蹂躏立法之机关”,主张大总统无解散省议会权,而胡汉民、李烈钧则坚决反对,联名电请总统有解散省议会权。固然,胡汉民等从本省临时议会与都督对立的实际情况出发,主张大总统有解散权是为了加强自身的地位,但也反映国民党远没有形成统一的权威领导核心。最后,国民党由于以实现“政党内阁”为职志,全力从事议会斗争,以致越来越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所有这些,决定了国民党虽然可以在一段时间内造成极大声势,对袁世凯形成一定威胁,但最终却无法战胜袁世凯而达到自己的既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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