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和会的恢复及其破裂


北京政府电令陈树藩等切实遵令停战后,陈于3月5日复电国务院表示,他和前敌将领一体遵照执行[1]。但南方代表完全不相信陈的表态是出自真意。
陕西问题成为南北和议的一大障碍。南北双方以及一切关心和局的人们,都期待张瑞玑早日赴陕,执行停战划界任务,解决善后问题。张瑞玑从2月26日由上海晋京后,和政府有关人士多次磋商赴陕事宜,等待陕西停战和陈树藩、于右任赞同欢迎他入陕划界的来电,直到3月12日始离京赴陕。行前,张对人说,他入陕是勉为其难的。“余此时为情势所迫,不能不去。其实,陕西事情非常困难,该省南北两军颇极复杂。陈树藩不能代表北军,于右任亦不能代表南军,将来划界问题必甚棘手。”[2]他还表示,他赴陕不受任何一方约束,“与南北两方政府均不发生直接关系,将来所有划界情况,只报告于沪上和会”[3]
3月18日,张瑞玑到达潼关,20日抵渭南,先后电和会报告:红崖头、相桥、兴市、交口一带,张锡元旅长与靖国军岳维峻、曹世瑛均经奉令停战,现正与两方会商各后退四五里,以免冲突[4]。3月22日,张瑞玑到达西安,23日又发来一电,报告双方均已停战,并痛陈陕西人民历经兵匪之祸的惨状。电文说:“养日抵西安。陕省双方军队刻俱停战,前蒲城小有冲突,今已平息。……统计南北主客驻陕军约十三万,八省之兵,合数省之匪,星罗棋布于关内一隅,纵卸甲坐食,秦已不堪。瑞玑入关,所经市阛,比户墟落断烟,闻西路尤甚。陕南已收括无遗,陕北则糜烂殆尽。父老相见,捁手失声,咸谓兵火之惨,十倍回乱。但愿自今以后,再勿多生伟人英雄,使愚民得稍稍安集,于愿已足,若欲恢复元气,非三十年后未易言也。其言甚怆,闻之恻然。”[5]他告和会说,拟定一二日内亲赴兴平、三原各战线,与许兰洲、于右任各军接洽会商停战划界事宜,务求两免冲突,暂息民喘,并说:“和议既开,则是非曲直,听之南北公判。陕人受祸较烈,故陕人希望和平之心,较他省尤为迫切,此电入览,八百万呼吁之声,隐隐纸上矣。”
3月下旬,因和议中断已二十余日,国内各方面人士迫切要求继续开议。上海五十三个商业公团联合会于3月19日召开紧急会议,并致电南北政府及两方代表,请求在七日内开议,“以定人心,而维大局”[6]。全国和平联合会、和平期成会联合会等团体也通电要求恢复和议。同时,美、英、法等国驻华公使又几次开会,准备提出第二次劝告。英国公使朱尔典并将此事非正式地通知了外交部[7]。张瑞玑抵陕后拍发的电报,证明陕战已停,给恢复和议提供了可能。因此,北京政府和其总代表朱启钤一再催南方总代表唐绍仪继续和议。3月27日,朱启钤往访唐绍仪,说迭接张瑞玑来电,证明陕西战事已停,希望能于31日(星期一)开会,以慰全国人民之望。唐绍仪以陕事真相尚未明了,前向政府提出之各项要求迄未答复,亦无相当办法,此时难以开议;表示须俟张到三原后,于右任来电证明陕战已停始能作准,然后才可提及开议问题[8]
4月1日,北京政府致电朱启钤,指出:张瑞玑几次来电,均系亲自拍发,现又由三原来电,告以已发密电致唐绍仪,望即敦促开议[9]。是日,张瑞玑从三原返回西安,又致电南北两政府及议和代表,报告陕西停战情况,说:“与陈督商,乾县战线均退后五里,关山军退至关道及下邽,兴市军退至荆西北各村堡。晨,晋督及郃阳县公民电报高峻侵扰郃阳一事,已由于右任飞饬高峻速勒部下谨守原防矣。三原密电亦通。”[10]4月2日,北京政府再次电劝朱启钤、唐绍仪:“倘再停顿,于国际和会必生碍障,中央准实践前言,完全负责。”[11]
4月1日,直系长江三督李纯、王占元、陈光远和吴佩孚联名致电朱启钤、唐绍仪及全体代表,要求速开和议。电文说:“自中央颁布严令一律停战,陈督军固已通电声明遵令实行。虽于右任尚无证明文电,而划界员张君瑞玑行抵陕省,陕已一律停战,有张君迭电可证。是则陕省方面解决有期,自非传闻异辞。……当此时机危迫,一发千钧,潮流所趋,实为公理,人心所向,咸在和平。众欲未可拂逆,武力断难存在。故非迅速开议,无以慰中外之望;非慎循轨辙,无以救国家之亡。”李纯等提出三点希望:一、即日继续开议;二、双方议题以一次提出为一定范围;三、提出议题,以合乎今日时势及事实所必要而确能办到者为标准,“总期早日解决,免致徒托空言”[12]。军事实力派的主张,较商民呼吁强而有力,何况长江三督和吴佩孚与南方的关系密切,他们出来说话,显然是起作用的。
4月4日下午,南方代表齐集老靶子路唐绍仪寓所开紧急会议,根据张瑞玑几次来电,陕西已经停战划界,讨论是否应行开议问题。会上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三原于右任、张钫均无来电证实已停战,且于右任来信说3月28日尚未停战,今专恃西安来电,不能为凭,不主张开议。另一派则认为,陈树藩不能撤换,陕西终在其权威之下。三原电报前既阻隔不通,今电线杆修好,陈仍多方阻止,不能使用,北京命令又不能行。张瑞玑已由三原到西安,张自三原来电已经不能,想于右任自三原发电恐亦无望。国人不明此中真相,仅凭单纯判断,出于哀痛心情,迫切希望开议,吾辈不得不特别谅解,尤其不可拂逆民意,致令误会。据目前情势观察,惟有顺从舆论,继续开会。北方代表已声明,陕西问题尽可在会上解决,倘以后仍如从前纠纷不已,则曲在彼而不在我,国人自有公论。且长江三督来电要求速开和议,并主张另派大员查办,辨明以前是非,保障以后避免冲突,此亦可以认为解决陕事之切实方法[13]。讨论结果,多数赞成开议,商定4月7日(星期一)继续开会。
4月7日上午9时,南北代表在德国总会开谈话会,停顿了一个多月的和议又得到恢复。是日第一项议题为陕西问题。因先一天张瑞玑又有两电到上海,一是致和议各代表及全国和平期成会、和平联合会,电文说:“陕战已停,屡经电闻。前者右任所争,在乾县围兵退驻地点之远近,本非争战与不战也。今则郭坚指乾县为渠旧部,请许兰洲赴乾收抚,是乾县又为许有矣。其余各处,更无战事可言。事实昭然,非可饰言。”[14]另一密电指出:“江电敬悉。三原电已通,查询电局,由粤沪致右任电已照转,而右任迄未去电,想不久亦有电去也。战事确已停止。”[15]故会议讨论陕西问题时,没有发生争执。南方代表希望实行长江三督的主张,另派大员赴陕西查办,辨明以前的是非,保障以后避免冲突。
接着讨论其他议题,唐绍仪提出:一、取消中日军事协定;二、裁撤国防军机关及所属兵士;三、参战借款不得提用;四、和平会议未终了以前,双方不得借入外债及发行公债;五、陕西问题;六、湖南问题共六项问题,并逐一诘问朱启钤如何办法。朱答称:关于军事密约,北京政府本拟宣布,因和议停顿,以致延搁;参战借款因日本已交付政府存汇业银行,本可自由提用,已屡电阻止,迄无效果;八年公债不仅南方反对,北方亦有人不赞成,亦已迭电劝阻。其他如国防军停募等问题,均应确实商量解决方法[16]。最后协议开会方式,双方决定,各种议案一次性提出,并议决限两星期完结。
和议恢复时,南北两方部分代表如章士钊、郭椿森、汪有龄、王克敏、徐佛苏、吴鼎昌等,以和议往往容纳会外人意见,各代表实际上处在群众包围之中,不能自由发表意见,主张开“扃门会议”(即秘密会议),不公开会议内容,以免受各方之干扰,但遭到南方多数代表和舆论的反对。结果,双方相约负责保守秘密,不开关门会议。
4月9日,开正式会议,首先由双方总代表将具体议案提出。唐绍仪除承前续议问题六项外,另提出议题十三项:一、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二、实行军民分治,确定地方制度;三、废督裁兵,划分军区,厘定军制,实行征兵制,开通全国道路及修浚河道,以安插兵士;四、补充西南各省各军及海军军费、军实;五、善后借款,南北共同办理;六、输入外资,发展各种实业;七、军政府一切命令认为有效;八、指定的款,实行强迫国民教育,及鼓励社会教育;九、整理财政,免除厘金;十、贩卖人口,贩卖烟土、吗啡,栽种罂粟及一切赌博,严行禁绝;十一、惩办祸首;十二、各省治安善后问题;十三、整顿海军问题。朱启钤提出的有:第一,军事问题:甲、拟留军队之编制问题。乙、额外军队之收束问题:一、裁减标准与其方法;二、安插方法;三、裁减费用。丙、军需独立问题。第二,政治问题:甲、军民分治。乙、厘定地方制度:一、省之改革;二、道之改革;三、裁减中央各署冗员,增设地方佐治官吏;四、扩充全国教育;五、推行全国警察。丙、地方自治:一、县自治;二、省自治;三、振兴自治事务办法。丁、发展国民经济:一、兴筑国道;二、改革币制;三、废除恶税;四、革除条约及习惯之束缚。戊、善后借款问题:一、借款额数;二、借款用途[17]。可以看出,北方代表所提出的议题,完全是属于具体事实问题,琐碎而不着边际,避开了南方代表提出的法律、军事等重大问题。
在讨论中,双方就一些有重大分歧的问题阐述了各自的立场。唐绍仪指出,他所提议案中,第一条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问题是根本问题。“盖既为民国,自不能无国会。此条无论如何,决不能放弃。”第十一条惩办祸首问题,“追原祸始,一年以来,国家何以陷于危险,人民何以受此痛苦,责有攸归,孰尸其咎,想全国人民亦不肯放任不问也。虽本会不能遂作执行机关,然本会此时不能不申明公理”。朱启钤说:“国会问题,本为此次南北争持之起点,若各抱一种学说,各持一方意见,极端主张,必无结果。现为消弭国内之纷争起见,不应有极端的主张,方有解决。”至于惩办祸首属于对人问题,朱认为和会讨论极不相宜,亦不在职权范围以内,不应议及,要求唐绍仪撤销。唐说:今日南北之所以形成对抗局面,追本溯源,是从解散国会开始的。“国家根本在此,战争原因在此,若此等重大问题可以不议,则南北代表所议者何事?盖未有重于此者。”他还表示不同意朱提出的和议不能讨论祸首问题的说法。朱启钤坚持不主张将祸首问题列入议题,国会自由行使职权问题即使列入议题,也应改称“国会问题”。他说:“此次南北争持,皆由于此一国之内,不幸而有两种国会。试问去某一国会留某一国会,是否本会所能主张?只可协商双方对于国会之意见。”[18]唐绍仪表示同意改为“国会问题”列入议题。惩办祸首问题,按照会议规则第三条“议题由双方总代表协定”,即有一方不承认,不能成为议题的原则,唐也赞成不将它列入议案。最后会议改为谈话会,由唐、朱两总代表逐项讨论双方提出的议题,合并为六大纲,即:第一国会,第二财政,第三军事,第四政治,第五善后,第六承前续议案。
因为国会问题是和平会议最为棘手的问题,双方商定作为最后议案。但因其他议案已陆续分别审查,意见不难趋于一致,国会问题很快就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此,和议恢复后,朱启钤即在努力寻求一条根本解决的途径,并在秘密中与唐绍仪接洽。4月初,朱启钤派吴鼎昌回京,与北京政府商讨国会等问题。4月9日,朱致吴的密电中说:“国会问题,现已接洽,定为最后商议之案,除根本解决外,几无别法可想。然少川心中最近抱何主张,尚难捉摸。中央各方既赞成我辈主张,不惜点缀,请兄与府院预商办法,俾临时应手。”[19]4月16日,又密电吴说:“军事案就我范围,他事不难归束。法律密与唐交换意见,另电紫公(钱能训)请趁兄未行时,密为计划。此等事此间无人可以参预。电文在寓自拟,如有不明了语,想兄可以意会,代为解释。少川屡以执事不回为问,其意可知。就目前接洽而论,作用在先定办法,不必急需实质。安福部状况如何,盼示一二。”[20]
关心和平的人士,曾就解决国会问题想出种种方案,但均未得多数赞同。当时比较有力的主张有两种:一为民国六年6月13日解散时之国会重行集会于南京,组织宪法会议,将二读会通过之宪法继续完成,并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总统;俟总统选出,宪法公布,南北两国会同时消灭,再根据宪法规定的国会组织法与两院议员选举法,选举新国会。在广东的旧国会议员与军政府多数赞成这一主张。另一主张为民国六年之宪法会议继续开会于南京,将从前二读会通过之宪法案继续完成,追认徐世昌为总统,新旧两国会同时解散,再根据宪法选举新国会。北方各派包括直系、旧交通系、研究系、己未俱乐部[21](安福俱乐部除外)及未赴广州的旧国会议员,多表示赞同。岑春煊、陆荣廷也倾向此说。两说彼此不同之处在于:赞成第二说的,认为总统既已选出,则元首地位业已确定,当然不成问题。赞成第一说的,认为总统系由北方新国会产生,手续合法与否,姑且不论,而新国会既无西南五省代表,终属一方之国会。国家元首不能由一方国会选出,故必须再选一次,方为圆满。但两说也有两点趋于一致的地方,就是:一、以宪法解决国会问题;二、承认从前二读通过之宪法案为有效。
北京政府在和议恢复前后,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国会问题上,并倾向于上述第二种主张。4月8日,吴鼎昌致朱启钤的密电中说:“国会问题,日昨讨论最久,府院甚以根本解决之法为然。纵有牺牲,亦属值得。”[22]同日另电中说:“府院均以整理二读会条文宣布,为根本解决之法,极表赞同,主座谓,即牺牲金钱亦无不可。”[23]吴主张在同南方谈判国会问题时,要软硬兼施,态度要强硬一些,“力往决裂一方面做去,再以金钱为饵”,以使唐绍仪就范,并暗示政府已买通陆荣廷。“陆要1,500,000元,先给500,000,中央已允汇往”[24]。9日,吴又连发电致朱启钤:“本日在院与揆席详细讨论法律问题,决定采根本解决之法,不必迁就两会,致遗后患。”[25]“法律问题,决不迁就两会。议宪之说,已详□(疑为“庚”)电,府院意照此决定。”[26]这里所谓“不迁就两会”,“根本解决”,以及上述朱启钤电文中提出的“根本解决”,就是要继续完成从前之二读宪法条文,将新旧国会同时解散,不迁就任何一方。4月18日,钱能训在给朱启钤的密电中说得更明白:“法律问题,顷与达铨(吴鼎昌)熟商,渠尚有一种计划,拟将两国会宪法起草分子约计各七十人左右,召集完成二读旧案,并修正选举组织各法,在代表无议宪之嫌,而法律有下台之地,用意不无可采。达铨归时,当可详陈。鄙意此事最好仍用简捷办法,一了百了。……欲照法律会议办法,则事前必有先决问题。一则新、旧两国会须同时闭会,以俟解决。一则须认为统一已成,元首业经全国承认,西南一律取消独立。果如是,则法律问题虽暂时解决,尚不致发生意外之变化。”[27]南北双方代表多数也倾向赞成这一种方案。
安福国会是安福系议员的安身立命之所,是其生死攸关的问题,也是段派军阀统治的一个重要职能机构,是不容任何人碰它一下的。关于上海和会讨论国会问题以及南京制宪、重选或追认总统、新旧国会同时解散之说一传到北京,立即遭到段派和安福系的坚决反对和猛烈攻击。4月12日晚,段派在段祺瑞寓所开秘密会议,由安福系报告,说明上海和会对于国会问题,双方多数代表赞成先恢复民国六年宪法会议,在南京开三读会,将宪法完成,克期公布,一切问题不解自决;此主张一经提出,必当通过,形势非常危急,宜速筹挽救办法。经与会者讨论很久,决定一致反对,如无效时,将派员赴巴黎和会控诉,求列强公开裁决,并运动日本先行出面干涉[28]
安福系议员因去年12月通过钱能训内阁时,曾与徐世昌和钱能训订有口头契约,对南方议和不越出安福部四大主张范围,现在听说和局将成,形势大变,违反前诺,非常激愤,纷纷谒钱诘责,并语侵徐世昌,斥为“卖友”。4月12日晚,安福部召开紧急会议,有人在会上提出,上海和议所提国会议案,完全是大政方针,而不是和平条件;朱启钤已与南方联成一气,想瓜分政权,目前对付方法,只有将朱的总代表职务撤销。会议主持人认为事关重大,应从长计议。最后决定,一面飞电因丁忧回徐州的徐树铮速示决策,一面密电陆徵祥在巴黎和会上,在所有与日本争持的案件上即行让步,以争取日本的支持;同时还做出了以下几点决议:一、依照上次决议之宣言,认为大总统地位不能因和议而动摇;二、国会非依宪法不能改组,南京制宪之说及两国会同时取消、按旧法重新召集国会之议,系动摇元首地位,违反北方二十省之民意,皆绝对不能赞成;三、和平会议中,如有人因企图瓜分政权之故,为不公正之主张,其所议决者概不承认;四、国会问题,若赞成南方一偏之主张,使中央及北方各省军民及政府冒违法之名,概不承认[29]
4月13日上午,安福系召开大会,议决两项:一、推两院议长会见钱能训总理,叩询所派总代表等是否能不违背他赞成的安福系四大主张,及最近和议情形与政府之方针;二、两院开会时,请全体国务员出席,依法质问[30]。下午,参议院议长李盛铎[31]、众议院议长王揖唐去见徐世昌,陈述安福系开会决议,反对上海和会所提的南京制宪、追认或重选总统、修正国会组织法等主张,希望得到徐的支持。徐世昌不满于安福系的专横跋扈,知道它所谓“维护大总统地位”,不过是拉大旗作虎皮,包住自己,吓唬别人,把他抬出来作为挡箭牌,实际上是想维护他们一派的私利。因此,他并不买安福系的账,回答说:“余无成见,但既予代表全权,未便有所表示。”[32]李、王以徐答复不得要领,声明两院下次开会,要求全体国务员出席质问。徐沉默不语,未表示赞成与否。
与此同时,段祺瑞致电张作霖,请他速赴天津,倪嗣冲亦将赶至。他们又准备在天津开督军会议,并由段亲自任,动员督军出面对上海和议进行干涉。后因曹锟不赞成在天津开会,张等才中止入京,改派代表来京请示,并主张改在奉天开会。
一连几天,安福系拼力活动,历访各当道要人,谋求贯彻其保存新国会的主张,“再呈现其盛旺之状态”[33]。安福系对国会之主张,据该系一个重要人物所谈,就是依现行国会组织法、选举法,从西南五省选出议员,以完全新国会,然后由新国会制定宪法。如果这个办法不行,则由新国会修正约法,而以国民会议为制定宪法之机关,另行制定国民会议组织法;除上列两办法外,无论依旧约法召集新国会,或恢复旧宪法会议等,都绝对不赞成[34]。这就是说,安福国会是万万不可动摇的。
4月14日,王揖唐、李盛铎会见钱能训,陈述安福系对时局主张,并询问政府对于国会的意见。钱表示三点:“第一,国会为选举大总统及通过内阁之机关,故国会、总统、内阁三者有相连之关系,根本问题,万难摇动;第二,新旧并废,用旧法召集新国会之说,政府亦不赞成,诚以修改两法,召集国会,政府已依法宣布命令。若云解散新国会,如何解散?又应如何下命令?要用旧选举法,有种种困难,故难施行;第三,南京制宪之说,原非政府之政见,乃王家襄(原为旧国会参议院议长)君等之主张,政府已由朱总代表表示否认之意旨。”[35]
钱能训在安福系的猛烈攻势和强大压力下,显然有些胆怯,开始后退,不敢坚持前此解散新国会的主张。同日,他在给朱启钤的电报中说:“南中近日盛传南京制宪之说,无论旧会开幕后行使职权难于限制,即就制宪而论,新会完全撇开,势必激起反动。日来新会亦开议讨论,并质诘政府。故南京制宪之说,中央已难赞同。……能否由两代表将宪法草案及选举组织法核定后,仍交两国会通过公布。但得新会公布,则法律上手续已可自圆其说,旧会布否,不妨听之。”[36]
4月17日,安福系在太平湖开会,议决:一、联名致电朱启钤,声明总代表性质为两院通过的国务总理委任,等于行政委员,法律问题无权解决;二、对全体国务员质问,宜取和平态度[37]。当即由安福系议员王郅隆等三百三十余人致电朱启钤并通电全国,指出:朱总代表“系受国务院委任,其权限不能出乎行政范围。国会系国家立法机关,断非行政委任人员所能议及。倘若越权擅议,则紊乱国宪,摇动国本,必有尸其责者”[38]
4月18日,众议院开质询会,钱能训率国务员出席。钱发言要点有三:一、不使北方政府陷于违法之地位;二、维持新国会;三、不赞成以旧约法召集新国会及在南京开旧国会[39]。安福系议员刘映奎发言说:“代表受政府委任,系一种行政委员,议及法律,即为违法,请问政府从前委任时,曾否授以此权?”钱不同意安福系认为代表无权议及法律的说法,但他对这个问题未正面回答,只是说:“南方如提恢复旧会,北方不能不加以讨论;北方如提保存新会,则南方亦不能不加以讨论。”议员吴文瀚问:“政府是否承认新国会无磋商之余地?”钱答:“政府承认新国会无磋商余地。”[40]安福系议员表示满意,请钱退席。
安福系所谓议和代表无权讨论法律问题,完全是一种强词夺理的狡辩,其目的是为上海和平会议设置障碍,阻挠和破坏和议的进行。因为正是由于法律上的见解不同,才出现南北对立纷争的局面,解决这个问题,实现南北的和平统一,不是任何一方单独所能决定的,而只能通过双方平等协商的方式,求得一个比较公平合理大体能为双方接受的妥协方案。和平会议的主旨之一也即在此。当时《申报》曾刊载北方政界某要人的谈话说:“和会之设立,不独国会问题可以解决,即总统问题亦应由其解决也。盖政变以还,南北两方对于行政首长及立法机关,因法律上见解之不同,遂发生两重之组织,彼此对峙,不能立于国家统一权之下,乃有南北分立之现象。而此种问题又非一方政府所能解决,故始有南北对等和议之举。是和平会议正惟解决此种问题之纠纷而设,欲使不统一之政象而期于统一也。倘一方固执己见,不稍变通,即不啻抹杀相手方之人格与意思,又何所谓对等议和哉?至于北方代表虽经国务院委任,则对于疑难案件固不妨电京随时商洽。谓竟无权解决,则委任代表,所司何事耶?况外交内政危迫至此,倘不从国家根本着想,徒逞一二人之私心,致妨碍统一,阻挠和平,殊为舆论所不容。”[41]
安福系议员联名通电发表后,朱启钤于21日电京询问:“安福派假参众两院名义阻止和议席上提议国会问题一事,总统是否赞成,请即刻详复,否则贻误和局,不能负责。”[42]钱能训认为此事于和议前途关系重大,随即一面致信众议院,予以解释澄清,一面通电全国加以辩明,说:“此次上海会议,本为解决国内纷争问题,法律问题亦其一端。所派代表负有解决时局之责,对于此项问题,自不能存而不论。”[43]同时,他还复电朱启钤:“新议员联名筱电,由政团名义拍出,不足以代表政府,故政府对该电不负何等责任”[44]
安福系的阻挠和破坏,给刚刚恢复的上海和平会议又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在安福国会对北京政府及其议和代表施加政治压力的同时,南方旧国会中的一部分人,也表示了强硬的态度,坚持国会必须完全自由行使职权,非法的新国会必须解散,丝毫不能让步,以维护法主旨。
原来唐绍仪在和平会议上提出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后,看到北方很难接受,舆论也并不积极支持,担心和议难以进行,曾拟同南方代表协商变通办法,谋求一个互相妥协的方案。4月13日,朱启钤致吴鼎昌的密电中透露说:“昨日少川表示,国会问题应由各代表互相接洽。……少川见我方对于国会问题屡屡表示决绝态度,故恢复民国六年国会之主张,亦知其难。又知国会在广州开会,人数日益寥寥,补选制宪,决办不到,故对于国会一事,益觉束手无策。此后会议国会问题时,究竟如何情形,现实不能预定。微观其隐,希冀之心甚切,而又不敢放胆做去。”[45]4月19日,朱又电钱能训说:“唐少川对国会拟有变通办法,与我中央所定者,似觉相近。”[46]
但唐绍仪对如此重大问题,自己一人不能做主,需要请示军政府。4月17日,他电呈军政府:“连日会议情形,经已电告。计军事、财政、自治各案,彼此当无大出入,易取一致。惟法律案第一日提出以国会完全行使自由职权问题,北方代表即抗议,改为国会问题。默察彼方情形,恐不能同意于我之主张,而此案为彼此争持之要点,内外注目。万一正式讨论及此,意见牴牾,强硬到底,恐使和议不能进行;而放弃主张,则重违护法之本旨。究竟应如何对付,关系最大,请由军政府确定方针,拟示办法。专候速复,俾有执持。”[47]
4月18日,广东国会参议院议长林森、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和副议长褚辅成发表通电,指出:“和议续开,国会问题已经唐总代表提出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窃以今兹之役,既以毁法启其端,当以复法为其钥。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实为和议中之根本问题,若不待完满解决,则其他问题纵能如我要求,亦不过敷衍苟且,决非长治久安之计。我辈既以护法为职志,对于法律问题,非一致主张,坚持到底,诚恐稍纵即逝,致违初衷。事机急迫,立盼卓裁。”[48]接着军政府于4月21日又复电唐绍仪:“铣电奉悉。国会问题,关系护法主旨,务恳依照前所决定议和大纲,毅力坚持,以维法治,是所切盼。”[49]后来国会又电告南方代表团:“拥护国会执行职务之绝对自由,实为诸代表应尽之唯一责任。如法律问题不能满意解决,则议和全案将归无效”;并警告代表不要做牺牲国会的想法[50]
南方坚持护法,自然是无可非议的。但他们在国会问题上的主张,事实上也很难行得通。因为:
第一,北方新国会虽是不合法、不完全的,但毕竟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这个国会选举了总统徐世昌,尽管南方认为不合法,但他是由北方各政派所共同推戴的,并为各国政府所承认,南方也有一部分人表示拥护他。因此,完全不顾这一客观存在,要求存其一,废其一,单单要求将新国会解散,而让旧国会来完全自由行使职权,是通不过的。既然是通过谈判来消除纷争,求得和平统一,而不是征服了对方迫令其投降,就只能双方都从实际出发,作出妥协让步,不能一厢情愿地要求完全按照自己的意见办事。当时并不赞同安福系死硬主张的北方代表吴鼎昌说:“新旧国会议员各有其主张,其主张之属绝对的者,在各议员原为正当。然双方果欲贯彻绝对的主张,则除非南方攻取北方,北方侵略广东,而后能如意之所欲为。和平会议原为不能如此彻底的解决而设,则双方应有互让之精神,以行其协议之必要。”[51]陈独秀还在和议开始时就指出:要使和议能有成就,先决条件就是双方都要有所让步:北方不要固执“中央威信观念”,南方不要固执“单纯的绝对的护法观念”。他说:“想想除了法律问题以外,有无关系国家存亡的政治问题比护法更加紧要?又再想想现在既不能达‘武力解决’的目的,那‘政治解决’的方法,是否应当采用?……况且世界上一切的争端,到了双方都承认议和,便双方都到了半降服的运命,双方都默认了有让步的条件。若是双方都执要完全贯彻自己的主张,还是要武力解决,这和平会议便没有成立的理由。”[52]
第二,恢复旧国会,让它来完全自由行使职权,不仅段派万难同意,北方其他各政派也不会赞成,而且一般舆论对旧国会也漠然视之。他们认为旧国会成立时间已久,分子又复杂,有的议员并不怎么真正考虑国家人民的利益,并且早已将民主共和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众议院议长吴景濂本人就是一个投机政客),不能代表今日真正之民意。同时舆论还认为民国元年制定的《临时约法》,“有不适宜于今日之中国者”[53]。1918年12月27日,蔡元培、王宠惠、陈启修等二十人联名发表宣言,发起国民制宪倡导会,就是一个例证。就连广东军政府内,也有人对恢复旧国会不太热心。军政府在1918年5月就已将孙中山排斥去职,而为西南军阀所把持。西南军阀虽然打着护法的旗帜,但他们所真正关心的,是如何巩固和发展自己的地盘问题。岑春煊认为北方对于恢复旧国会绝难同意,如南方坚持到底,则和议势必决裂,而西南各省均有厌战之心,故表示可以让步[54]。上述唐绍仪的思想,也多少反映了岑春煊的思想。陆荣廷始终就不曾以恢复旧国会为主旨。他自国会解散以后,在对北方的通电中,只说国会不可不召集,而并无应复旧之说。相反,他主张对旧国会进行改组。梁启超就曾以陆的态度作为他反对恢复国会,主张召集临时参议院以改组国会的凭借之一。岑、陆两人早已同徐世昌、钱能训暗通声气,寻求妥协。他们公开宣言表态,不能不打护法的旗帜,而背地里的主张和活动,却是另一回事。唐继尧开始主张不可牺牲旧国会,后因鉴于形势,也无绝对保存旧国会的意思[55]。这些西南军阀首领们,都对旧国会中的强硬分子表示不满。
第三,让旧国会完全自由行使职权,如何行使法?旧国会自身几乎四分五裂,在广州的国会议员人数不过半数左右,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约有一百五十余人)是国会南迁后由候补议员递升的。内部又各自为派,有丙辰俱乐部及孙洪伊派(进步党之激进派)一大派,政学会、民友社及研究系之南下派一大派。党争未尝一日止息,意见很不一致。那些新递补的议员,甚至不赞成恢复民国六年被解散的国会,而提出要求保存现在的广东国会;因为如果复旧,他们所得的正式议员资格就要丧失了。广东国会前以补选众议院副议长褚辅成,就因意见不同,几经难产,最后始达成协议。后来开两院联合会,又因故大起冲突,一片混乱[56]。按照民国元年8月公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和民国二年10月公布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制定宪法和选举总统,都需有议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有出席议员四分之三以上投票赞成,始能认可通过。要凑足这个法定人数,是完全不可能的。所谓国会制宪行宪,选举总统,自由行使职权云云,就不免是一种纸上空谈,无法实现。
所以,单纯就事实而论,无论存新废旧,或是废新存旧,都是各走极端,绝难行得通。当时南北多数不存党派成见的人认为,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新旧两国会共同制宪,两会同时解散,依宪法另行召集新国会。“法律问题,新旧议员各有建议,多主张就两会折衷合开会制宪,无绝对保存说”[57]。“国会问题,各派主张不同,以两会共同制宪,依宪法另召新会说最有力”[58]。但这一说不能为新旧国会两方所接受。
南北都认为国会问题是双方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也是和议中最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讨论审查即使有结果,也是等于零。但因“两方都重在党派的权利”[59],和“彼此地盘之争”[60],而没有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在这个问题上各固执一端,距离太远,无法接近。南北和议两方代表中,由于分别代表各自派系,也是意见纷立,不能统一。4月28日,双方代表开会讨论国会问题,争执不休,没有结果,和议实际上又趋于停顿,成为僵局了。
鉴于法律问题上的根本对立,加上南方所提停募八年公债、取消参战军、罢免张敬尧、陈树藩等要求,北方均未应允,唐绍仪认为和议成功无望,即使能达成协议,也难以厘定与实行,旷日持久,徒耗时间与精力。同时他受到了旧国会中以孙洪伊为代表的一派的攻击,不堪忍受。于是,他不得不准备和议的破裂了,这也是他自己准备借此下台,谋取脱身之计。
5月初,因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北京爆发了学生五四爱国运动。段派的卖国外交,受到学生及全国舆论的猛烈攻击,民心激愤,使他们处境十分不利。唐绍仪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就有关法律问题及国家应办之事,列为八条,于5月10日送交朱启钤。12日,南北代表各自开会讨论八条。5月13日,和会开第八次正式会议,唐绍仪将八条在会上宣读,并逐条加以申述如下:
第一条,“对于欧洲和会所拟山东问题条件,表示不承认”。理由是外交问题,国家应以一种宣言或明令或公文的方式,向世界各国为坚决正当的表示,不徒电止专使签字而已。如无此等不承认之表示,此后即无办法。
第二条,“中日一切密约,宣布无效,并严惩当日订立密约关系之人,以谢国人”。理由是中日一切密约辱国丧权,未经正式国会同意,如按约法,当然不能成立。订约者引入特殊势力,以便私图,贻祸国家,至今为梗。非取消密约,惩办订约有关系之人,不足以谢国人。
第三条,“立即裁废参战军、国防军、边防军”。理由是参战军、国防军皆由中日军事协约发生,倚赖一种特殊势力,为患无穷,应即一律裁撤。
第四条,“恶迹昭著,不洽民情之督军、省长,即予撤换”。理由是此等害民长官当道,应不俟和会呼吁,早予罢斥。
第五条,“由和会宣布前黎总统六年6月13日解散国会命令无效”。理由是约法无解散国会明文,不依据法律之命令,是为违法。违法命令,当然无效。况黎之解散,系被逼所致,当时黎已通电自认违法。至以步军统领代理总理副署命令之江朝宗,亦通电自认违法。违法命令,当然取消。且年来中国外交失败,皆由国会解散而来。凡年来丧权辱国之事,无一非于国会解散后次第成立。国人痛定思痛,愈知国会恢复为救亡最急最要之图。
第六条,“设政务会议,由和平会议推出全国负重望者组织之。议和条件之履行,由其监督;统一内阁之组织,由其同意”。理由是国会未开会,正式内阁无由产生,故设此为临时机关,至内阁成立之日撤销。
第七条,“其他议定及付审查或另行提议各案,分别整理决定”。理由是此乃结束各案当然之事。
以上七项,北方如一一同意履行,南方本互让精神,为承认统一,表示订立。
第八条,“由和平会议承认徐世昌为临时大总统,至国会选举正式总统之日为止”。理由是此为谋互让与统一起见,始有此最大牺牲。但须郑重声明:第八项与第一至第七项有连带关系,互为因果;如第一至第七项不能办到,则第八项无效[61]
唐绍仪表示,上述之八项条件,为南方的最后让步。
显然,这八项强硬条件,是北方所不能接受的。讨论结果,南方代表以北方代表不能容纳其主张,尤其是第五项认为绝对无磋商余地,于是本诸责任问题,向军政府提出总辞职。
当日,唐绍仪总代表及各分代表联衔致电军政府说:“本日即开正式会议,将八条详细说明,并表示此为最后让步。朱总代表声明,第五条由和会宣布黎令无效,北方万难照办;此项不易,他项终无可议;并言南方如此主张,北方惟有请西南五省补选议员,加入新国会云云。法律问题,两方意见太远。其他政治改革诸条,证以会中状况及北京政情,厘定与实行,终无希望。陕西乾县至今尚未停战,四月初间,尚有大批军火输入。如张敬尧、陈树藩且几于撤换无方。仪等智尽能索,愧恨交并。自以才力不胜此任,谨即申述愚情,恳将仪等总代表及分代表各职一律开去。”[62]
接着,朱启钤等北方全体代表,也于5月14日向北京政府提出辞职。
5月14日,徐世昌在总统府召开特别会议,讨论上海和平会议问题,钱能训及各部总长、段祺瑞及参众两院议长均出席,决议拒绝南方代表所提出的八项条件[63]。5月15日,钱能训连发两电给朱启钤,准许北方代表辞职,即日返京,并驳斥了南方代表提出的各条。电文指出:“以上各端,此间公同筹议,均认为毫无理由,必应坚拒。南代表既以和平为重,乃以此等不可能之事实列为条件,其侈语和平,非出诚意,无可讳言。务希切实驳拒,要求将所提条件即日撤回。倘仍胶执前见,则是彼方于和平问题已无磋商余地,我代表等应克期回京,另筹解决。”[64]
艰难而曲折的和议,在人们的期待和失望中,最后终于破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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