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方面对五四爱国运动的意图及镇压


西南方面最初是全力支持五四运动的。运动发生后,广东非常国会参、众两院议长林森、吴景濂率全体议员通电谴责北京政府,表示:“卖国贼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甘为外人鹰犬,密与日本勾结,外而阻挠赴欧代表之要求撤销中日密约及交还青岛,内则企图破坏上海和议,以遂卖国阴谋。罪状昭著,天人共愤。京津学生怵于国亡之惨,目击贼党横行,奋不顾身,义气勃发,焚灭曹宅,痛击章獠,有史以来,无此痛快。”[1]参、众两院于5月9日召开两院联合会议,一致议决,要求北京政府释放被捕学生,维持各校现状,惩办曹、陆、章。
广东军政府也致电徐世昌要求释放被捕学生,指出:“青年学子,以单纯爱国之诚,逞一时血气之勇,虽举动略逾常轨,要亦情有可原。”“倘不求正本之法,但借淫威以杀一二文弱无助之学生,以此立威,威于何有?以此防民,民不畏死也。”[2]从表面看来,军政府似乎完全站到了人民群众一边,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在对待群众运动的问题上,仍旧是“南与北如一丘之貉”。
在军政府七位总裁中,发电最多、态度最为活跃的是唐继尧。他曾通电要求惩办卖国贼,指出:“故使卖国诸人未能摒弃,则此后卖国之事,将续而无穷,而国内之和平,亦终无由恢复。当此国势岌岌,应请北京当局惩前毖后,将卖国诸人严行惩办,以谢天下。”[3]他并且通电要求拒签对德和约,认为青岛交与日本,“此不独山东问题,实国家存亡之关系。现唐总代表(唐绍仪)已通电巴黎陆专使等,请其力争,勿予签字,尤冀我国上下一致坚持,为议和专使之后盾”[4]。总的来看,在罢免曹、陆、章和拒签对德和约两个问题上,西南方面和全国广大进步舆论是一致的。
但是,西南方面对五四运动的支持,是抱有自身的政治目的的,简言之,就是借助群众打击北京政府。5月18日,孙洪伊致电曹锐、卢永祥、王占元、吴光新、陈光远、吴佩孚、张敬尧、阎锡山等三十多名北洋高级将领,煽动他们和徐世昌、段祺瑞决裂。他说:“夫大义可以灭亲,岂私交即可废公。……徐、段并非中国皇帝,公等并非徐、段臣子,乃甘举公众托命之国家,徇彼一二人之私图而不悔。……请速脱离卖国党羁绊,宣布徐世昌、段祺瑞及其徒党徐树铮、靳云鹏、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诸贼人之罪状,兴师致讨,先除内奸,然后合力对外。”[5]
5月16日,唐绍仪在上海会见群众代表时,首先高度评价学生运动。他说:“此次北京学生怒潮,实为吾国政治史上放一异彩……所可惜者,学生所揭橥之卖国诸人,仅仅指为曹、陆、章等,不知曹等犹为附从,真正祸首,则固另有人在。”[6]
军政府作为北京政府的敌对政权,它的一切言行必然围绕其政治目的而展开。军政府的中心任务是护法,护法的核心问题是国会;而当时人们所最关心的政治问题,是山东问题、外交问题;把外交问题和国会问题联系起来,从而使外交问题服务于护法的政治目的,这是西南方面在五四运动中表现出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
5月15日,唐绍仪通电全国,公布他在南北和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八项条件。关于第五条国会问题,他强调指出:“且年来中国外交失败,皆由国会解散而来。如民国二年袁世凯解散国会,而中日密约以成,二十一条款以定。六年黎元洪解散国会,而中日密约陆续缔结,可知恢复国会为救亡最急要之图。且今后所恃以取消一切不平等契约之一线希望,只有以未经正式国会通过为理由。”[7]5月14日,南方代表秘书处致函北方代表秘书处,同样强调了这一点。
六三运动爆发后,五四运动的中心由北京移到上海,云集上海的广东非常国会的两院议员,早已看出群众运动是一支可以利用的力量。非常国会众议员张瑞萱等立即和商界、学界进行接洽,并于6月6日密电吴景濂:“可否由议会通电劝勉全国商会并再声明:订卖国条约,由于国会解散导其由;惩办卖国贼救国,进而主张维持法律救国。”[8]所谓“法律”就是国会问题。
上述函电将外交失败和国会问题联系起来,无非是向全国各界表明:旧国会的解散,是一系列外交失败的根源,因此,要收回山东主权,救亡图存,也就必须支持恢复旧国会。可见,他们是力图把广大人民群众的五四爱国运动纳入到他们的护法运动的轨道上,服务于护法的政治需要。
西南方面也是一个十分松散的政权,政府、国会、督军、政客,都是各自为政,互不相谋。对于五四运动,他们大都自行通电,发表意见,其议论也十分庞杂,难以给予统一的评价。单就军政府本身来说,态度并不十分积极。
从总体上看,西南方面对五四运动的支持,基本上以其自身政治利益为转移,因此,这种支持的局限性是很大的。他们可以怂恿、煽动北京政府统治区域的群众运动,并给予某种意义上的“高度评价”。但是,当五四烈火燃烧到他们自己的辖区时,军阀的本质便原形毕露,再也不把五四运动视为“吾国政治史上放一异彩”的美好事物了。
广州的五四运动,突出表现为抵制日货。5月下旬,广州市民一再宣传抵制日货,许多商号接受了学生的检查,不再买卖日货。当时广州有三家最大的百货公司——长堤的先施公司,西堤的大新公司,以及真光公司,这三家公司均不理会学生的劝告,继续经营日货,人称“三大亡国公司”。
5月30日,广州全市学生举行示威游行,当游行队伍来到先施公司时,群众高呼“打倒亡国公司”等口号,并冲进公司。这时大批警察赶来镇压,先施公司乘机将商店大门关上,三百名学生被困在公司内,第二天才放出,警方并逮捕了数名学生骨干。翌日,日本驻广州总领事太田喜平致函广东督军莫荣新抗议道:“风闻近日本地各学校学生,因政治问题,遂欲抵抗日货,并运动排日。事果属实,恐将来于中日邦交大有影响……兹为防备未然起见,特请贵督军预为遏止,免成事实。”[9]
当日,莫荣新和广东省长翟汪联名发布布告:“本月三十日晚,惠爱街及长堤等处,聚有多数匪徒,借端滋扰,实属妨害社会康宁。本督军、省长有维持治安之责任,断不容此等乱民扰乱秩序,亟应严行禁止。……倘敢仍纠众肆意骚扰,定予严拿,尽法惩办,决不姑宽。”[10]他们把爱国学生称作“匪徒”、“乱民”,这是北京政府尚未敢说出的话。同日,翟汪在另一布告中宣称:“至政治问题,应听政府解决,断不能有妨碍邦交之举动。”[11]这里说的“邦交”,就是军政府和日本的关系,军政府可以斥责北洋政府勾结日本卖国,但不能容忍辖区内抵制日货的爱国行为,不允许损害它和日本的“邦交”。
7月10日,广州召开国民大会,对外交失败和国内政局表示不满。会后举行游行,到军政府请愿,要求下令讨伐卖国贼,废除一切密约,并要求伍廷芳任广东省长(翟汪于6月20日辞职)。军政府未置可否。请愿群众立即前往广州总商会,请其罢市。总商会当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商号于7月11日早一律罢市。14日后,工、商、学界和政府方面多次发生流血冲突,军警枪伤学生多人,并逮捕大批学生。这样,西南军阀制造了五四运动以来军政府辖区内最严重的政治事件。
7月19日,唐绍仪致电军政府政务会议及莫荣新等,要求释放被捕学生,他说:“当五月初间北京学界风潮,北京政府对于所捕学生亦随即释放,不复诛求。况广东为护法政府所在之地,文明宽大更应过之,此为内外视线所集,不可不慎。敬请就于此事取宽和之态度,将所拘学生人等即予省释,无俾他人借为口实,是所切盼。”[12]五四运动发生之际,作为军政府总裁之一的唐绍仪,曾义正词严地发表通电或谈话,斥责北洋政府反动,他对于军政府镇压爱国学生的暴行,却无一语谴责之词,仅仅要求军政府效法北京政府释放被捕学生,“无俾他人借为口实”而已。
事实证明,孙中山关于“南与北如一丘之貉”的论断,是十分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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