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直阵营对黎元洪复职的反应


旧国会复会,黎元洪复职,民国政治似乎重回民初轨道,那些从来以枪杆子为后盾、视法治为儿戏、对政治颐指气使的直系军阀们,却发出一片对“法统重光”的欢呼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但是,反直阵营对此却有不同态度。徐世昌下台后,皖系浙江督军卢永祥于6月3日率先发出通电,反对黎元洪复职。他提出:“大总统对内为国民公仆,对外为政府代表,决不能因少数爱憎为进退,亦不容以个人便利卸责任”;“盖既主张法统,则宜持有统系之法律见解,断不容随感情为选择,二三武人议论,固不足变更法律,二三议员之通电,更不足代表国会”;他认为黎元洪当年下台时所余之一年三个月的总统任期,已由冯国璋代理期满,黎“在法律上成为公民,早已无任可复”;则“黄陂复位之说,适陷于非法”;进而声称:“当视力之所及,以尽国民自卫之天职,决不忍坐视四万万人民共有之国家,作少数人之孤注也”[1]。接着,同属皖系的淞沪护军使何丰林于7日发表通电,主张以第一届国会从速制宪,“一俟宪法告成,再行依照宪法规定,召集国会,选举总统”;如此,则徐世昌“法律上之地位,固仍然存在,在未经依据宪法,改选总统以前,应仍由现政府维持现状,以免纷更”[2]。以徐世昌和皖系的关系,他们有此论并不意外,但此时皖系的实力远不能与直系相比,卢永祥等也不过表示其态度,而无力采取实际行动。及至黎元洪复职成为事实,卢永祥又在6月13日致电表示祝贺,曲以应付,但他只承认黎为“事实上之总统,而非法律上之总统”,声称黎为“先行入都,暂行大总统职权,元首地位待诸国会解决”[3]。至于奉系的态度,因其军事失败,自知暂时无力干涉北京政治,而求保有其东三省地盘,故对此敷衍了事,态度模糊。6月3日,东三省议会发出通电,表示将“本自决之精神,谋统一之实现”。黎元洪复职后,东三省商工联合会于20日发表通电,表示赞成统一,但同时又声称东三省“伏莽未靖,而沿边防务地方堪虞,……非有重兵,不足以资保卫,东三省原有军队,一时断难遽裁,绝非废督裁兵四字,空言漫能解决”[4]。此后,奉系在东北埋头练兵,整军经武,以图再起,对北京政治态度中立,轻易不表明态度。西南各省对黎元洪复职都“表示静默,以待时变”。广东陈炯明“方在避免政治之表示,故对于时局,大有不加闻问之态”[5]
对黎元洪复职表示坚决反对者,只有孙中山领导的广东政府与非常国会。因为广东政府与非常国会直接与北京政府对立,如承认黎元洪复职、旧国会复会为恢复法统,则势须撤销己方政府与国会,犹如自废武功,不说孙中山等坚持理想的革命党人不同意,即便是非常政府与国会的不少成员,出于个人利益的考量,也不会同意。因此,当旧国会复会、黎元洪复职酝酿之初,国民党内即有人认为:“北方现在拟恢复之旧国会,多为广州非常国会已经除名之议员所主动,且内幕中不免有为军阀利用之嫌疑,故当以现在广州之非常国会为合法国会,而不宜别有所恢复;且黎元洪为六年六月十二日下令解散国会之应负责者,而其任期已由冯国璋完全代满,在法律事实两方面皆无复职之可能。”[6] 旧国会宣布于6月1日复会后,广州非常国会于3日召集全体会议,对所谓恢复“法统”的主张表示反对,并通电中外,否认续开民六国会的合法性,声明中华民国合法大总统及合法国会均在广州,法统当由广州国会继承[7]。为了剥夺黎元洪复职的法理依据与道德正当性,6月6日,非常国会通电宣布黎元洪的三大罪状:一、毁法,“六年六月十二日竟下令解散国会,遂启南北连年战争”;二、叛国,“黎氏徇张勋之请,将中华民国统治权交付宣统,签字盖印,首先称臣”;三、辱国,“宣统复辟则中华民国既倾覆,元首有殉社稷之义,黎氏竟逃往日使馆躲避,受庇外人,污辱国体,莫此为甚”[8]。非常国会的通电不接受黎元洪复职为合法。
6月6日,广州政府总统孙中山发表《就徐世昌退职对外宣言》和《工兵计划宣言》,表示其对黎元洪复职与旧国会重开的态度。孙中山在宣言中并未明确提及黎元洪复职与旧国会重开之事,但声明“溯自民国六年,武人称兵,国会被非法解散,构成大乱。本大总统受国民付托之重,统帅陆海军将士以护法戡乱,致力所在,务扫除不法之武力,俾国会得以自由行使职权”。如此则为广东政府和非常国会勾勒出明确的合法性传承路线图,以打消外界对广东政府和国会的质疑,故孙中山对外郑重声明其为“中国事实上、法律上唯一政府行政首领”,“正从事于改造中国旧生活之事业,而使之适合于政治及经济的环境”,并要求列强“不干涉中国内政”,不承认“北京之伪新总统”,实际还是否定了黎元洪复职和旧国会重开的合法性[9]
关于如何“改造中国旧生活”,孙中山在宣言中重申其“护法”主张,提出“欲约法之效力不坠,在使国会得自由行使其职权,在扫除一切不法之武力。否则,国会之行使职权,不但徒托空言,抑且供人利用,苟求已乱,适以长乱。故欲使今日以后,国会有自由行使其职权,不再受非法之蹂躏,第一当惩办祸国罪魁,第二当保障国会安全”。孙中山明确申明:“溯自黎元洪于一千九百十七年非法解散国会,全国政治即逞分裂之象。殆徐世昌于一千九百十八年非法就任总统,分离乃益以加甚。更因徐继续在位之结果,政府遂尔解体,国家之威信因亦堕落至往日未有之程度。”既然黎元洪和徐世昌的作为都被定义为“非法”,他们当然可以被合理的逻辑推理为“祸国罪魁”,徐世昌的退位固为正当,而黎元洪的复位亦不具有合法性。
对于如何解决民国政治的诸般问题,孙中山倡议以兵工计划对应黎元洪的裁兵计划,“祸首既惩,则乱法之武力,无自发生,故军队之安置,宜为要图”。为此,孙中山提议:“军兴以来,兵额较前增至倍蓰,此等兵士来自民间,为不法武力所驱使,非其本意,一旦裁汰,使之骤失所业,亦所未安。宜以次悉改为工兵,统率编制,一切如旧,收其武器,与以工具,每日作工约六小时至八小时,先修治道路,次及其他工事。工兵月饷,较现时倍加,将弁月饷百元以上者加五,其百元以下者加倍。此外则其工作所生产之纯利,以一半归于国家,以一半归于工兵,论人数均分,无自差等。如此则一转移间,易战事为工事,兵不失业,无铤而走险之虑,工事日繁,有生产发达之象。然后善用外资,投之实业,以起积年之疲弊,谋社会之繁荣。转危为安,悉系于此。现有兵数,既以次悉改为工兵,征集爱国之士,编制国军,定为义务,两年一易,其兵额以二十万人至三十万人为止。此法既行,即有不逞之徒,亦无武力以为之衅,毁法之祸,不可再作。国家机关,依照法令行使职权,无能妨阻之者,然后政治乃可入新轨道,而国家乃有长治久安之望也。”孙中山的计划看上去似乎颇为周详,但在当时武人当政、军阀视军队为其命根子的情况下,所谓兵工计划亦不过是孙中山的美好理想而已,而在孙中山不具有黎元洪的大总统身份时,他的兵工计划在军阀中得到的反响甚至还远不及黎元洪的裁兵计划。
不过,孙中山之所以为孙中山,在于他始终如一的理想主义精神与不懈的奋斗和追求。所以,他在宣言中仍然坦诚自信地表示:“今者直军诸将领既能知毁法之为非而忏悔之,犹当知护法之为是而服从之。数年以来,国内战争,乃护法与毁法战争,绝非南北战争。苟北方武人赞同护法,即此共同携手,以济时艰。故直军诸将为表示诚意,服从护法起见,应首先将所部半数,由政府改为工兵,留待停战条件。其余半数,留待与全国军队同时以次改编。直军诸将如能履行此项条件,本大总统当立饬全国罢兵,恢复和平,共谋建设。若进退失据,惟知假藉名义以涂饰耳目,则岂惟无悔祸之诚,且益长诪张为幻之习。本大总统深念民国以来祸乱之由在于姑息养奸,决为国民一扫凶残,务使护法戡乱之主张,完全贯彻,责任始尽。”
孙中山对于黎元洪复职和旧国会复会的反对意见,在直系军人中并未引起应有的反响,他们仍然是我行我素,操办着所谓“法统重光”之举。倒是吴佩孚在6月11日致电孙中山称:“戡乱而来,得仁而止。今当国是已明,山河再奠,东海于二日退隐津沽,黄陂依法复位,同心一德,共图建设,宜取消非常总统,揽辔北来,薰沐以待可也。”[10] 可以想见,孙中山对此亦不会有正面的回应,南北对峙依旧。
就在孙中山刚刚表示了自己对北京政局变动的态度之后,6月中下旬,忽发生陈炯明炮击广州总统府、驱逐孙中山的事件。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11],广东的政治环境发生变化,非常国会议员在广州感受陈炯明的威胁,不安于位,大部分人出走上海。到沪后,由于形势的变化,他们的政治态度也发生分化,一部分人认为,旧国会恢复是护法的成果,应该参加,但出席者应为参加过护法运动的议员,并应在上海集会,这反映了接近孙中山的部分议员的意见;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旧国会既已恢复,自应赴京参会,至于参加者的资格问题,只能在赴京参会后讨论,这反映了希望保持议员身份以维护其个人利益的部分议员的意见。此后,两种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留沪议员与赴京议员各行其是,非常国会无形解体,对黎元洪复职的反对声浪自然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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