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省自治”潮流的兴起


“联省自治”是20世纪20年代前半期兴盛一时的政治思潮与实践,发端于湖南,流行于西南,历时数载,喧腾一时,不过除了留下几部未能实际实行的省宪法和若干理论文字,纸面上热热闹闹之外,它在实践层面的成果却乏善可陈,基本上是一场不成功的政治运动[1]
“联省自治”运动发端于湖南。1920年7月22日,湖南督军谭延闿发表通电称:“民国之实际,纯在民治之实行,民治之实际,尤在各省人民组织地方政府,施行地方自治,而后权分事举,和平进步,治安乃有可期。”他在通电中提出:“本湘民公意,决定参合国会讨论之地方制度,采用民选省长及参事制,分别制定暂行条例,公布实行。在湘人力图善后,认为非以湘政公之湘省全体人民,不足迅起疮痍,速复元气。揆之国人共同心理,必当不约而同,望我护法各省,一致争先,实行此举,则一切纠纷可息,永久和平可期。”[2] 谭延闿发表此电之时,正值湖南“驱张”运动胜利不久,“湘人治湘”呼声高涨,“自治的要求,并不止一二个绅士,全体湖南人几乎都有这个倾向”[3]。而且湖南北受直系威胁,南受广东挤压,处境微妙,官民都有“自治”的驱动力。故谭电发表后,得到湖南各界的支持,湘绅熊希龄、范源濂纷纷发表通电,主张“本自决精神,径由本省制定根本法”[4],庶可使湖南免“权奸把持”,“亦可以免为南北之战场”[5]。得此支持,11月1日,谭又发表通电,提出“此后各省,以武力戡祸乱,不如以民治奠国基,宜仍互结精神,主张联省自治”[6]。此后,先由省自治进而“联省自治”的主张迅即传扬全国,从理论讨论到实践进行,一时间“联省自治”似已成“大势所至,人心所同,联邦政体已成天经地义之无所用疑”[7]
“联省自治”口号在20年代的提出及其流行并非偶然。民国以还,军阀混战,民众深受其害,希望有平稳安定的生活,舆论便出而鼓吹“废督裁兵”,并将“地方自治”视为裁兵之根本,以“确立联省自治组织,先使各省各自独立,彼此没有打仗的机会”[8],而使民众得以安居乐业,反映出“联省自治”运动是有广大平民百姓的和平愿望作为基础的。然而,平民百姓在当时并无对政治的发言权,不能对“联省自治”运动有实际的贡献。作为得到广泛传播的政治思潮与实际的政治运动,“联省自治”运动的主要鼓吹者与参与者是民族资产阶级、新式士绅阶层以及他们的代言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
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中国民族经济的较快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已经形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参与力量,他们厌恶民国以来政治的混乱与军阀当道,希望通过参政议政,维护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因此,他们在“联省自治”运动中,特别强调职业代表制的意义,提出“省议会的立法须经职业的各团体所组织的审议机关审查之。因为立法都是关于人民生计权利的,所以非经各职业团体的审议不可”[9]。在“联省自治”运动中最为活跃的职业团体,如商会、教育会、银行公会、律师公会等等,实际都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并在推动运动由理论走向实践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联省自治”运动的深层经济动因,还在于民国以来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地域间的利益区别,促成了地方主义的抬头,虽然经济动因在运动中常常为政治动因所遮蔽,但却是客观存在,而对于这种不同地方经济利益的维护与强调,也与资产阶级的态度不可分离。
士绅阶层经由清末立宪运动而走上政治舞台,他们一直主张扩大地方权限,实行地方自治,许多当年活跃于清末咨议局中的人物,也是“联省自治”运动的积极参与者,首倡“联省自治”的谭延闿就是当年湖南咨议局的议长。士绅阶层的相当一部分在民国年间已经逐步资本主义化,政治经济利益与资产阶级趋向一致。他们与乡野民间的联系较多,常以民间代言人的身份出现,有较强的地方自立倾向,对“联省自治”表现出特殊的兴趣。他们认为,“各省人民欲整理或保卫其本省,当于其本省自为之,求诸政府无益也。何也,政府今日之能力,仅求自保尚且无暇,安暇代谋他省之人民,故人民所请求者政府而不纳固不必论,即纳矣亦岂其权力所能行”,故他们极力鼓吹“联省自治”[10]。可以说,“联省自治”运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清末立宪运动在民国年间的合理延伸。
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联省自治”运动的主要理论设计与鼓吹者。他们思想活跃,热情洋溢,许多人曾经留学欧美、日本,较多接触到西方自由民主理念、法治观念和政治理论。他们以知识分子阶层特有的敏感与热情,利用各种舆论阵地,如《时事新报》、《东方杂志》以及自办的《努力周报》、《太平洋》等,为“联省自治”奔走呼号,为运动本身抹上了浓重的理想主义色彩。在他们中间,人们可以发现梁启超、蔡元培、章太炎、胡适、丁文江等著名学者的名字,而《太平洋》杂志的主编李剑农不仅是“联省自治”的热心鼓吹者,大力宣传“欲废督必先裁兵,欲裁兵必先统一,欲统一必先确定联邦制”的理论[11],他还是湖南省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实际参加了湖南的“自治”运动。
在“联省自治”的鼓吹者中,梁启超曾有在袁世凯和段祺瑞时代的两次参政经验,但结果都使他颇为失望,因此他又重提“地方自治”口号,认为“国家之组织,全以地方为基础,故主张中央权限当减到以对外维持统一之必要点为止”;“各省乃至各县市皆由自动的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国家须加以承认”[12]。胡适则认为,中国太大,不适于单一制的政治组织,“用集权形式的政治组织,勉强施行于这最不适于集权政治的中国,是中国今日军阀割据的一个大原因”,而“根据于省自治的联邦制,是今日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主张“打倒军阀割据的第一步是建设在省自治上面的联邦的统一国家”,“今日决不能希望中央来裁制军阀;裁制军阀与打倒军阀的一个重要武器在于增加地方权限,在于根据于省自治的联邦制”,并得出结论说,“凡反抗这个旗帜的,没有不失败的”[13]。北京大学的丁燮林、王世杰、李四光、李煜瀛等认为,近数年来,全国已完全陷入无法律无政府状态,若以武力征服南北,宰制全局实不可能,主张“分治的统一”,实行联邦制度,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域,组织一个简单的中央会议机关,进行管理;中央的权力应小,地方的权力应大;联治区应扩大到最大限度[14]。一时间,在一些知识分子的笔下,“联省自治”往往成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过,知识分子虽然富于理想主义精神,但却往往脱离实际,结果反而不利于“联省自治”由理论而推向实践。
自“联省自治”的主张提出后,得到了各方的热烈反响,各种以“联省自治”为目标的学术或政治团体不断涌现,如北京有十三省区代表组成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上海有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天津有六省自治运动联合办事处,在各方力量的推波助澜之下,“联省自治”开始由政治思潮而成为实际的政治运动,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两件事——制定省宪法与民选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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