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会议的筹备工作


《善后会议条例》公布之后,段祺瑞特派与之有“金兰之交”的许世英办理筹备善后会议事宜[1]。许受命之后,即在北京西堂子胡同设立筹备处,置总务、文牍、交际三股。各股设股长一人,下置主任、办事员及交际员若干,以张轸、费保彦、骆通、廖熙元、李其荃、邓子诚、李庆芳、乌泽声等八人为秘书。组织既定,乃召集职员会议,筹商一切,并编订筹备处章程七条,分别就筹备处的设立、隶属关系和权限、组织机构、文电处理、办事细则、竣会后器具之移交、章程实施日期作了具体规定。关于筹备处的隶属关系和权限,章程明确规定:“本处直隶于执政,凡一切筹备事务,由处长秉承执政行之;遇有重要事件,由处长呈请执政,派员会商决定后呈核实行;关于善后会议各种议案,应请执政指定主管机关,或派员办理;善后会议条例发生疑义时,由临时法制院解释。”[2]
筹备处成立后,即根据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开始邀请会员。最初拟定的会员合计一百三十二名,但因条例细则规定兼省长之督办及兼督办之省长等会员可派代表两名与会,全部应出席的代表为一百六十六名[3]。各军首领以及各省区及蒙、藏、青海军民长官大多派代表列席,特聘会员则亲自参会。
从政治关系上分析,善后会议列席者可分为四大派系:其一为安福系。这主要是段祺瑞系统的人,另外还包括段欲拉拢或借重的人,计有赵尔巽、王士珍、熊希龄、乌泽声、周学熙、胡适、周作民等十余名,时人称之为“准段系”。其二为奉天系。凡东三省、直隶、热河之代表,皆包括其中,总数约在三十人上下,领袖人物为张作霖的秘书长郑谦及参谋长杨宇霆。东三省代表二十余人,与会前曾先在沈阳集合,召开预备会议,然后来京,足证奉天方面对此会的重视。其三为国民军系。包括察哈尔、绥远、京兆、河南省区代表,以及冯、胡、孙三部之军官代表,人数约有十八名,在三系之中势力较小。至各人之行动,则大体以薛笃弼为标准。其四为西南联治派之代表,约十余人,进退大体视唐继尧的立场为转移。其他各省区代表,皆不能团结一致,而往往附属于某一派。西藏的达赖喇嘛以及班禅额尔德尼的代表以西藏地区行政及宗教领袖代表的双重身份应邀,虽无派系分别,也十分引人注目[4]
依《条例》规定,“特聘会员”系由临时执政聘请或选派有特殊资望及学术经验者担任,且人数不得超过三十名,颇不易确定,直到1925年元旦才最后落实。三十人中,十人为拒贿议员,其入选系奉张与各方妥协的结果。其余二十人,或代表各实力派,或代表各政党,或为商学界之闻人[5]
自1924年12月30日段政府发出致各军首领及各省区及蒙、藏、青海军民长官通电,“请躬自出席善后会议或派代表出席”,迄于次年2月1日,筹备处接各方派代表或允亲自出席之函电,“计有三百四十六件之多”,“函电答复到会及派代表与会者,共计一百四十八人”[6]
经费的筹集是颇让筹备处伤脑筋的事。为使会议顺利召开,许世英于1925年1月26日,缮具善后会议经费概算书,呈请段祺瑞提交国务会议议决。经费指拨分开办费和经常费,两项概算约五十万元[7]。经费来源一为执政饬财政部拨放,一为各省协济。然而,筹备处最初仅收到财政部拨发的开办经费二万元,实收各省协款,亦只七万元。临近会议开幕,会员纷纷由各地赴京,车马食宿,所费不赀,“告贷频繁”。许世英“苦无以应”,再三呈文段执政,请饬部紧急拨放经费,但部拨经费一直难以落实。经筹备处与财政部反复筹商,最后谈妥拨款,但此笔部拨“的款”仍须俟交通部允为代垫,始能兑现。在这种情况下,许世英只好让会计科向盐业银行“商垫”、“暂借”,以救燃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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