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会议运动


善后会议面临的另一严峻挑战是当时蓬勃兴起的国民会议运动。
召开国民会议几乎是当时各派政治势力都曾提出过的主张。共产党从1923年起曾多次呼吁召开国民会议,实现统一及和平建设[1]。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在放弃护法立场之后,也明确提出召开国民会议以决定国是的主张[2]。段祺瑞在酝酿反直时派许世英与孙中山联络,曾提议倒曹成功后,先开善后会议,继开国民会议,并将后者视为治本之策。就连吴佩孚,对国民会议亦主张甚力,表示召开国民会议是其“一贯主张”,反复倡导[3]
但是在对“国民会议”内含的理解上,各方差异甚大,其中段祺瑞政府与国民党(包括正与之合作的共产党)的分歧最为明显。段祺瑞主张的国民会议,其组织法由善后会议制定,善后会议的会员又多由政府指定,未能真正容纳社会团体参加。国民党主张的国民会议,是制定宪法的最高机关,因而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预备会议亦应有众多人民团体参加,不能由政府操纵控制。尽管存在分歧,但各方均认同国民会议是解决国是的根本办法,这就为国民会议运动的兴起提供了有利条件。
就在善后会议即将召开之时,国民会议运动在各地迅速开展起来。北京、上海、天津、张家口、山东、湖北等地的商会、工会、农会、学生会、女子参政协进会等召开大会,在对善后会议表示反对的同时,积极响应孙中山的时局宣言,发表函电,促成召开国民会议[4]。3月1日,由孙中山和李大钊等联名倡导的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到会代表共八十余人,代表二十余省区、一百二十多个地方的国民会议促成会[5]。大会揭露了善后会议由军阀操纵的“反人民”性质,对中国社会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讨论并通过了决议。会议持续一个多月,于4月16日闭幕。
段祺瑞对社会各界发起的国民会议运动虽不以为然,但因标榜善后会议兼具国民会议预备会性质并议决《国民会议组织条例》,故善后会议闭幕之后,也就不能不将所承诺的国民会议提上政府议程。这与国民党及社会各界呼吁召开的国民会议构成了冲突,致使段祺瑞亟谋解决之道。
1925年4月27日,京师警察厅咨陈内务部,以“现在国民会议条例业奉临时执政明令公布实施,并已着手筹备。所有前项组织各团体,自难再任其成立,致滋纷扰”为由,规定“倘再有假借(国民会议)名义聚集开会情形,显系别有企图”,将“通令各警察署随时注意依法查禁”[6]
在查禁国民会议运动的同时,段祺瑞开始了“国民会议”的筹备工作。此事直接关系到段能否实现由临时执政到民选总统的政治过渡,因而政府方面异常重视[7]。1925年5月3日,段祺瑞任命许世英负责筹备国民代表会议事宜,不久又任命林长民筹备“国宪起草委员会”[8]。6月3日,段政府公布《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令》,预定11月1日正式开会。10月30日,执政府发出命令,规定“国民代表会议议员应于十五年一月十五日以前齐集京师,定期开会”[9]
但是段祺瑞禁止国民会议运动的做法不仅使其尊重民意的表态信誉扫地,也为召开国民会议设置了障碍。会议尚未召开,反对的声浪已经高涨。
首先是拥黎派代表人物章太炎、唐绍仪表示强烈反对。8月5日,正当政府派人士开始为国民会议的前景感到乐观之时,唐、章二人发出通电,主张保存约法,反对国民会议。电文指出:“国民代表会议组织法、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令,皆已次第公布。按组织法乃善后会议所定,选举程序令则临时政府自为,二者皆非执法机关,无为民国制法之权,执事为此,与向之召集安福国会无异也。执事秉钧以来,十有余年,毁法丧权,疵累恐多。……执事果有靖谳之心,则宜保存约法,勿自创制。速将国民代表会议之伪法、伪令,一切取消。……他日盖棺论定,犹不失为瑕瑜不掩之人。若乘急难之时,以行劫制之术,万目睽睽,岂可尽掩。”[10]
其实在政治理念上,章、唐并不一定以国民会议为非,但出于拥黎的考虑,则非出此举不可。因为段氏是在否定旧“法统”的基础上确立临时执政地位的,其所以急不可待要召开国民会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想借以取得统治的合法性。章、唐既“主张拥黎出山,以正法统”[11],当然不愿意看到段氏召开国民会议。
章、唐的通电反对得到了湖北方面的响应。10月12日,湖北省议会议员维杜发表通电,认为中华民国主权在民,国民议会为国民行使主权之最高机关,应由国民自动组织,“非彼所谓善后会议所能代庖”。表示湖北为民国首义之区,该省议员受民意所托,“对于此种无法无据、于理未顺之国民代表会议,根本认为不能成立”,故特通电反对[12]
其次是作为国民会议基础的地方议会选举遭遇意想不到的麻烦。入秋之后,各地根据政府颁布的《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令》,开始国民会议议员选举。选举分初选与复选两阶段进行。然而,两个阶段的选举均因舞弊和各种丑闻被舆论曝光而招致反对,引发纠纷。例如南京于9月10日初选投票,运动当选人纷纷“密设机关,实行贿选”,有被查获证据,提起诉讼者,有被抓获扭送省宪,由郑谦亲自审讯者,甚至出现初选监督、户籍主任被控告,户籍事务所被砸毁的事件,公民要求宣告选举无效[13]。湖北的初选自王揖唐当选之后,已露出安福派从中操纵的痕迹。原定8日举行复选,但十八位代表的名单,不待投票,已先期揭出,且公然见诸文电。其具体办法,系由安福派驻京头领联络武汉军方及“省议会之某派”,共同成立“公司”,操办其事。所选者“均系某某官署之重要职员,并闻指定人各出银一万五千元为该包办人之交换费”。消息传出,全鄂震惊,选民立即发出通电,表示强烈反对,并要求政府“彻查”。该省复选被迫展期[14]。江苏的复选因王景常以三千五百元贿选,引起诉讼及王的反诉,迫使选举监督郑谦宣布停止选举。而郑谦此举,复引来违反民会选举法的指控,弄得郑进退维谷,无以收场[15]。其他地区如河南、青海及华侨社团的选举,也因故展期[16]
由于地方议会选举遭遇麻烦,临近国民会议开会,各省区选出的议员,尚未及应选人数的五分之三,奉命前往京师与会的各地议员,仅有五六十人。到京的议员要求先颁命令举行开幕式,筹备处以到会者不够法定人数,先举行开幕式不符合条例规定为由,未予应允,只同意安排招待处以接待来京代表及发放旅费。对此,一些代表强烈不满,表示非先举行开幕式不足以促各省选举之进行,“甚至有谓即使段执政下野民会仍须进行,不能与段执政同时消灭者”[17]。执政府既不能在不足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开会,又无法促成地方议员选举以凑足法定人数,国民会议的召开也就失却了起码的组织基础。
另外,一直站在后台操纵执政府的奉张态度移易,亦成为段祺瑞难以如愿以偿召开国民会议的重要因素。例如,在地方议员的选举问题上,奉天方面曾因对国宪起草委员会持怀疑态度,迟迟不愿举行选举[18]。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国民会议难以成立,主要原因在于“奉方对于该会议之不甚热心故也”。9月,在政府派人士梁士诒前往疏通之后,舆论又认为由于奉张态度发生变化,对于国民会议如期召开“已无可虑之必要”[19]。当时舆论对于奉张态度移易的判断是否正确并不重要,惟其指陈的国民会议能否开成须视奉张的态度为转移,则是客观事实。这样,当奉张的态度果真发生不利于执政府的重大变化时,国民会议的召开也就面临无法逾越的障碍。
奉张与段虽同为反直三角同盟成员,政治主张和利益却各不相同。两者最后分道扬镳系多种原因所致。先是郭松龄倒戈反奉,1925年12月3日兴城一战,奉军张作相部失利,张作霖施缓兵之计,称愿和平交出政权,段祺瑞不知有诈,拟命郭为奉天督办,触犯到奉张的根本利益。此事为段、张关系破裂埋下了隐患。次年1月5日,出于防止国民军与直系联合的需要,张作霖致电吴佩孚,主张恢复约法以解决国是。17日,张再电吴,称关内事请吴全权处理。此举不仅否定了段政府刚刚通过的宪法草案,否定了段氏所欲建立的新“法统”,而且在治权上蔑视了段的存在,使双方既有的关系难以维持。在这种情况下,段祺瑞力图通过改变临时政府政制,设立国务院,以缓解矛盾。但双方关系已无法继续维持。1926年1月11日,张作霖宣布与段祺瑞政府断绝关系。25日,张作霖召开会议,议决东三省独立,并就任东三省自治保安总司令兼军务总统官[20]
在此情况下,段祺瑞按照《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增设的国务院,一开始运作即步履维艰。在许世英内阁成立后举行的首次国务会议上,于右任等国民党阁员坚持以段祺瑞下台为就职条件,致使许不敢待在国务总理位置上,结果以陆军总长贾德耀代理[21]。此时,段政府自身的继续存在已经成为问题,也就无暇顾及国民会议的召开。国民党和南方的国民政府虽然宣称要在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召开国民会议,但也基本上是一种政治宣传。随着“三一八”事件之后国内形势的变化,段祺瑞下台,国民政府的北伐进入准备阶段,两种不同政治取径的“国民会议”均不再为人提及,解决中国问题的和平会议手段又重新为武力统一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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