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炮击事件与中外交涉


北京政变之后,冯玉祥统领的国民军成为北方重要的政治军事力量。在苏俄的支持下(苏俄希望利用国民军的力量平衡亲日的奉系并稳定蒙古边境的形势,向国民军派出顾问,提供了数量不菲的军事援助),利用各地反奉倒段运动高涨的形势,到1926年初,国民军的力量发展到鼎盛,数量达五个军30万人,以西北为中心,控制或影响着河南、陕西、甘肃、察哈尔、绥远、热河等西北和华北省份(这也是以后以国民军为中心演变而成的所谓西北军的由来)及京津地区。此时,国民军开始与国民党有一定程度的政治合作,国民党政工人员在国民军中担任部分政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共也认为国民军表现“进步”,开始争取国民军的工作,以冯玉祥为北方地区可能的合作对象。
与此同时,中国北方的民众运动在国共两党发动下日渐高涨。奉军将领郭松龄因奉系内部矛盾,抑郁不得志,乃利用高涨的反奉形势,与国民军联络,率部倒戈。郭松龄属奉系新派将领,该派在第一次直奉战后渐渐取代老派在奉系的地位,郭松龄在其中风头甚劲,并与张学良关系甚笃,手中掌握着奉军的精锐部队。冯玉祥利用奉系内部矛盾,疏通与郭松龄的关系,许其利益,促其倒戈。1925年11月22日,郭松龄发出倒张通电,要求张作霖下野,由张学良继任奉系领袖,随即督率所部大举出击奉天,势头甚猛。25日,冯玉祥通电呼应郭的主张,但未按事前承诺及时出兵支援,反而部署所部攻击郭的盟友、驻津奉军李景林部。面对郭军的攻势,张作霖手足无措,奉军无力抵挡,只能以出让东北权益,乞求日本援助。在日本驻东北部队的干预和支持下,郭军反胜为败,郭松龄被捕,12月24日,郭松龄夫妇同被处决。郭松龄起事的失败对冯玉祥颇为不利,冯部虽然通过驱逐李景林在华北尤其是京津地区扩大了自己的地盘,却在郭失败后受到强势奉系的挤压与威胁。
北方形势的发展,使直奉各派军阀感到“赤化”的威胁,而国民军及其首领冯玉祥则被视为重要“祸源”。直、奉之间曾两度发生战争,吴佩孚与张作霖结怨甚深,但第二次直奉战争直系实败于冯玉祥倒戈,因而吴仇冯更甚于怨张。而张在浙奉战争中惨败,几至覆没,亦与冯玉祥暗中联络郭松龄倒戈有关,故张对冯亦极为仇视。对冯的共同仇恨以及对“赤化”的一致担忧,加之各自力量严重削弱,迫使吴、张走上“释嫌修好,合力对冯”的道路[1]。1926年1月,奉张、直吴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谅解,开始联合对付国民军。
为暂避奉直联盟之锋镝,1926年1月1日,冯玉祥请辞本兼各职,通电下野。9日,执政府通令派冯往欧美考察实业,任张之江接冯的西北边防督办职。但张作霖和吴佩孚均不原谅冯玉祥。1月中下旬,张作霖的奉军、吴佩孚的直军和张宗昌、李景林的直鲁联军,分三路向冯部发动攻击。3月初,国民军在河南失败,丢失开封、郑州,18日,直军又进占石家庄。与此同时,直鲁联军突破马厂,逼近天津。3月初,奉军渤海舰队司令毕庶澄率军舰五艘、商船八艘运送张宗昌部,企图在大沽口登陆,随即袭击北塘。这两次军事行动导致了国民军与奉直军队的直接军事冲突[2]。为防备奉军军舰从海上进攻,3月9日晨,国民军“敷设水雷十个于河口,完全将河口封锁”。奉鲁军舰则于当日驶近海岸,向大沽炮台开炮,国民军起而应战,“该地全然化为战场,轮船航行极感危险,交通杜绝”[3]。同日上午,驻津英、日总领事会商,决定向鹿钟麟提出抗议,鹿表示只须奉舰退出,“所埋水雷,即可起出”。驻津英、日总领事复致电两国驻奉领事,“嘱其向张作霖交涉,劝张即日撤回军舰,俾交通得以恢复”。下午4时,毕庶澄因北塘陆路战事不利,“知事不可为”,率舰队离开大沽,返回青岛[4]。10日,驻京公使团向北京政府提交抗议书,抗议国民军封锁大沽口,抗议奉军与国民军在天津至秦皇岛一带交战,致使“北京与海道之交通已完全拆断,实违反《辛丑条约》之规定”,要求北京政府“迅即制止中国之交战军队,停止阻断经行大沽海口之海道自由交通之行动”。抗议书威胁道:“设中政府未能进行完成此种目的,以符《辛丑条约》之规定,则各代表保留保护外国船只及维护天津港口出入自由之讨论权。”[5]当天,鹿钟麟通告在津各国领事,大沽河口所埋水雷已全部起出[6]
3月12日,国民军致电北京国务院,对封锁大沽口的原因作了以下解释:“查国际惯例,对交战团体,素以平等待遇为主。近乃迭据报,敌军每倚畀外人,在天津沿海地方,对于国民军有种种危险行为,甚至外舰运兵,由北塘上陆,外交团迄未加制止。国民军迫不得已,暂将海口封锁,以为自卫之计。”[7]国民军同时表示:“为尊重邦交条约起见,将以自动的开放大沽口岸。”但提出三项条件:“一、外轮通行海口时,必须有一引水船为前驱,此引水船行近炮台时,须吹哨为号,向国民军示意;二、外船出入必须悬持其本国国旗,不可混淆;三、入口轮中之华人,须经国民军一度检查,方许通过。”[8]
同日,日本驻天津领事与鹿钟麟交涉,称日本第十五舰队驱逐舰“藤”号行将入港,请转饬驻防塘沽之国民军,得到鹿氏同意。鹿并电饬炮台驻军遵照放行。日领嗣派驻塘沽的日总领事馆员藤井生于12日午前(7时)协同驻大沽的日本陆军运输部员杉本少佐前往塘沽炮台接洽。国民军则派军官一名前往日舰具体交涉。双方商定了入港的时间、旗号,并约定入口时须先停靠某地,入口后须缓行,以便炮台士兵辨认。下午3时40分,日舰“藤”号与“吹雪”号驶近大沽口,该两舰“俱悬有日本军舰旗及鹿钟麟所预定之暗号C旗”,但炮台士兵认为舰数不符(认为只谈妥“藤”号一艘入港),时间不对(认为商定的入口时间为上午10时),且入口时又不暂停,“乃发空炮警告,令其停止,盖炮台守军深恐另一舰系奉舰尾随其后,若任其驶入口内,必酿成重大事变也。讵料日舰以机关枪应战,致炮台愈形恐慌,惧有或种企图,不得已亦用实弹还击。日舰见炮台强硬禁止,始退出口外”[9]。此次双方炮击的结果,国民军方面受伤十余人,日军受伤四人。
事件发生后,鹿钟麟即电告外交部,嘱令速向日本公使提出严重抗议。外交次长曾宗鉴乃于当晚7时派秘书沈觐鼎赴日本使馆,向芳泽公使口头提出抗议。17日,发表《国民第三军情报课告日本人士书》,详述事件经过,宣称这次事件“日本应负完全责任”[10]。日本方面对事件作出更加强烈的反应。炮击事件发生次日,日本驻华公使芳泽便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议,声称日本军舰进入大沽口,是为了“保障船只航行之自由”,要求中国政府采取“最有效之手段”,“遏止这种不祥事件之再发”[11]。16日下午4时,日本联合英、美、德、意、荷等《辛丑条约》签字国,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议,要求中国:一、停止自大沽口至天津一带的一切战斗行为;二、拆除该区域内的所有水雷、地雷及其他障碍物;三、恢复所有航路标识,保证不再发生妨碍轮船航行之行为;四、所有作战船只须驻泊大沽口外,不得干涉外国轮船的行动;五、除海关官吏之外,对外国船舶的一切检查,均应停止。上述各条,限中国方面在3月18日正午前给予满意答复,否则“关系各国海军当局,决采取认为必要之手段,以除去其阻碍天津及海滨间之航海自由及安全上一切障碍,或其他的禁止与压迫”[12]。同日,驻津各国海军司令向国民军和奉军发出警告,“限于一二日内,设法保证外轮在白河航行之自由,若届期无何答复,则将采取自由行动”[13]。与此同时,各国军舰二十余艘,结集大沽口,进行武装恫吓。中外关系顿行紧张。
八国通牒发出次日,北京外交部致函各国公使,一方面表示将按《辛丑条约》规定,设法“恢复由京通海之自由交通”。另一方面又表示,在中国正致力解决问题之时,各国公使“竟令驻津海军司令官提出限期答复之通牒。阅该通牒内容,各国驻津海军司令官所采取之态度,本国政府视为超越辛丑和约之范围,不能认为适当”。希望各国公使“转行驻津海军司令官与地方军事当局,从容妥商,维持至海通道之稳妥交通办法,勿取激切之措置,以重亲睦之邦交”[14]。北京政府的立场,是在《辛丑条约》框架内谋求问题的解决,但民众却不愿接受这种解决办法,大规模的抗议运动很快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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