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运动


国民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左派都认为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重要问题。
北伐战争开始时,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七十五的贫、雇、佃农,只占有耕地的百分之六;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十一的中农,占有耕地的百分之十三;仅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十四的地主、富农,却占去农村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一[1]。封建地主凭借土地,残酷剥削农民。田租额极为苛重,全国各地都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有的地方竟达到百分之七十或八十。遇到灾荒,农民往往全部收获还不够交租。同时,农民还受着庞杂的捐税剥夺。1926年时,河南省钱粮已征到1929年,陕西征到1931年,四川省竟征到1933年[2]。加之兵灾频繁,军阀除直接酿成战争,祸害百姓外,更滥发军用票、金库券以至勒种鸦片,加以剥削,压得农民透不过气来。
发动农民革命,必须首先改变极不合理的租佃制度,减轻农民所受的剥削。
1926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中共建议,通过《农民运动决议案》,提出“严禁对农民之高利贷”、“规定最高租额及最低谷价”等意见[3]。大会还决定在农民部成立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作为指导全国农民运动的领导机构,以毛泽东、林伯渠、谭植棠、阮啸仙、罗绮园、萧楚女等九人为委员。同年7月,中共中央四届三次扩大会议提出,要“团结佃农、雇农、自耕农与中小地主,使不积极作恶的大地主中立,只攻击极反动的大地主,如成为劣绅土豪者”。会议制定的《农民运动议决案》提出:“限定最高租额,农民所得至少要占收获百分之五十”;“限制专利盘剥,每月利息最高不能过二分五厘”[4]。8月17日,在中共领导下,广东省农民协会扩大会议在广州召开,议决目前农民最低限度的要求为:经济方面,田租至少减去原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杂捐苛税均须废除,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二分,废除佃业一切不平等契约。政治方面,乡长由乡民大会公举;县长暂由政府指派,但人民有撤换权;凡已有农民自卫军的地方,不能再有别的武装团体成立。
广东国民政府对发展农民运动持积极态度。9月7日,发表对农民运动第三次宣言,保证国民革命成功之后,“当遵先总理之遗嘱,设法解决土地问题,务使农民能自由使用田土,同时政府当援助农民奋斗,使其能减低借贷之利率,以免除不合法之盘剥。政府复当援助农民反对贪官污吏,参加乡村统治权,以改善农民之政治状况”[5]。10月15日至28日,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中央与各省党部联席会议通过的《最近政纲》中,对农民经济斗争中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共22款。主要有:减轻佃农田租25%,统一土地税则,废除苛例;遇饥荒时免付田租,禁止先收租;禁止重利盘剥,利息不得超过20%;“禁止预征钱粮”、“禁止包佃制”。《政纲》并规定农民有设立农民协会的自由,保障农会的权力、农会有组织农民自卫军的自由等[6]。1926年底至1927年初,湖南、江西、湖北、广东等省农民代表大会和省政府,先后都通过了减租问题的决议案,或颁布了减租条例。
为了加强对全国农民运动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于11月在上海成立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由毛泽东、阮啸仙、彭湃等七人组成,毛泽东任。毛泽东到任后,即主持制定《目前农运计划》,强调除广东外,应以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省为重点,同时在安徽、浙江、陕西等七省展开,并建议在武汉设立农委办事处。此后,农民运动以更大的规模、更快的速度发展起来。
农民运动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干部到农村去开展工作。1924年7月至1925年12月,在广州开办过五届农民运动讲习所,1926年5月至9月,又在广州番禺学宫开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以毛泽东为所长。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每月提供五千余元办学经费。
第六届农讲所学员共327人,来自全国20个省区,大多是农民运动的积极分子和有志于农民运动的进步青年学生。教员23人,其中16人是共产党员。毛泽东讲授《帝国主义》、《中国民族革命运动史》、《社会问题与》;恽代英讲授《中国史概要》;彭湃讲授《海丰及东江农民运动状况》;李立三讲授《中国职工运动》;国民党人陈其瑗、陈公博、甘乃光也在所里任教。此外,瞿秋白、陈延年、林伯渠、吴玉章、郭沫若、谭平山、汪精卫、何香凝等都先后到所作过报告。为了开展调查研究,农讲所将全体学员按省区分成13个研究会,引导学员研究各地农村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情况。毛泽东非常重视学员写的材料,选出一部分编进《农民问题丛刊》,出版发行。在序言中,他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农民问题不在现在的革命运动中得到相当的解决,农民不会拥护这个革命。”[7]他主持农讲所期间,共编辑出版了52种《农民问题丛刊》。此外,在黄埔军校师生的帮助下,学员们受到严格的军事训练;还在萧楚女等人带领下前往韶关、海丰等农村参观。这些学员毕业回省后,绝大多数成为当地农民运动的骨干。
北伐军攻占武汉后,毛泽东又倡议在武昌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国民党湖北省党部积极支持这一倡议,并联络湖南、江西两省省党部,提议联合开办湘鄂赣农民运动讲习所[8]。国民党中央党部在武汉办公后,决定将它扩大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以邓演达、毛泽东、陈克文三人为常务委员,周以栗为教务主任。该所共招收900多名学员。此外,各地、各省也办过不少农运讲习班。其中举办最早、影响较大的是广西东兰农民运动讲习所,由中央农民部特派员韦拔群、陈伯民开办,完全按中央农讲所的模式教学,为右江十几个县培养了近六百名既有农运经验,又懂农运理论的骨干,使东兰农运成为广西农民运动的先锋队。
这一时期,还专门培养了一部分农运武装人员。1926年11月至1927年4月,中共在广东开办北江农军学校,培养出农民武装斗争干部259人,毕业后担任乡、区、县的农民自卫军干部。4月1日,湖北省农民自卫军养成所在武昌设立。同月,湖南省农民协会和省总工会合办工农自卫军干部训练队,学员达300人。
通过上述农讲所等培养出来的学员,迅速成为农民运动的骨干力量。据统计,1927年3月,仅湖北省就有2106名农运特派员在全省41个县工作,领导各级农协的建设。
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许多省份的农民运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了起来。
据不完全统计,北伐战争前,广东农民协会会员为64万余人,到1926年9月,增加到83万人。
北伐军占领武汉后,湖北农运迅速发展。1926年12月末,已成立和正在成立的县农协组织34个,会员28.7万人。1927年3月4日至22日,在武昌召开了湖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841人,代表36个县农协的有组织的农民81万余人。会议通过了铲除封建势力等议案,全省农运形成高潮。到5月前,全省69个县中,组织农协的有54个县,会员总数250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增加5000人。
河南虽然还处在军阀统治下,农民运动也在暗暗发展。1926年4月18日至20日,河南省农民代表大会在省会开封秘密召开,正式成立省农民协会,会员人数约27万人,参加农民自卫军的约10万人。1927年3月15日至21日,在武昌又召开了河南全省武装农民代表大会,出席69人,代表45个县40万武装农民。4月底,有组织的农民发展到100万人。当时,红枪会正在直、鲁、豫等省发展,中国共产党四届三中全会专门为此作出《对于红枪会运动决议案》,指出要团结、争取他们,共同反抗军阀。
据1926年10月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农民部报告,江西十多个县有农民协会的组织,全省农协会员在6000人以上。1927年2月20日至28日,在南昌召开江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54个县的农民代表141人,正式成立江西省农民协会。方志敏等人当选为负责人。大会通过26项决议,提出各县农协与县政府、县党部和民众团体共同组织审判土豪劣绅的特别法庭;组织农民自卫军;“田租减少百分之二十五”,“地主不得任意收回租地”。6月,全省农会会员发展到38.2万人。
湖南省农民运动发展最为迅猛。1926年11月,全省75个县中已有58个县建立农民协会,下属463个区农会,6867个乡农会,会员人数达136.7万余人。同年12月,在长沙召开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70人,宣布成立湖南省农民协会。中共湖南区委向大会提出了湖南农民目前最低限度的28项要求。毛泽东在会上再次强调指出,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无论是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土豪劣绅,或是发展商业和教育事业,都要靠农民问题的解决。
到1927年3月底,全国已有5个省成立了省农民协会,在武汉成立了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农会组织遍及粤、湘、鄂、赣、豫、陕、皖、川、浙、闽、苏、直、鲁、桂、热、察、绥等17个省,有组织的农民达915万人。有200多个县成立了县农民协会。3月28日,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中央农民部计划,决议组织全国农民协会。邓演达在会上报告,再次提出“中国革命,即是农民革命”,并重申要武装农民,他说:“农民能够打倒劣绅,各县农民便都要武装起来。”[9]30日,邓演达在武昌主持召开湘、赣、鄂、豫4省农协执委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推举邓演达、彭湃、方志敏、毛泽东、谭平山、张发奎、孙科、谭延闿、徐谦、唐生智、易礼容、陆沉、萧人鹄等13人为临时执行委员会;谭延闿、谭平山、毛泽东、邓演达、陆沉等5人为常务委员。毛泽东并被选为临时执行委员会总干事兼组织部长,主持全国农协临时执委会工作。 
各地农会成立后,农运如火如荼,一场翻天覆地的农村革命在湖南等地掀起。
首先,各地农会积极支持北伐。这一方面,蒋介石、李宗仁和不少国民党军官都有好感。
农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农民起来打击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根据其罪行大小,分别采取清算、罚款、捐款、小质问、大示威(吃大户)、强迫劳动、审问、戴高帽游乡、打屁股、送入县监狱、驱逐、没收、枪毙等办法惩治。1926年12月22日,湖南旅省各界反土豪劣绅大联合向省党部、省政府请愿,要求用革命手段肃清土豪劣绅及一切反动派。次年1月4日,成立由谢觉哉、易礼容等人组成的湖南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28日,省党部通过《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自此,惩治土豪劣绅运动遂普遍展开。在运动中,由农民与各界督促政府枪毙的土豪劣绅有宁乡杨致泽,岳阳周嘉淦,华容傅道南、孙伯助,浏阳邱少瑞;由农民围住县政府,强迫县长交人,直接枪毙的有湘潭晏容秋;被公审枪毙的有长沙叶德辉、黄道生、俞诰庆、徐国梁,湘潭张茂钦,浏阳杨凤韶、萧绍荣;公审后被农民用梭镖刺死的有常德杨仲达;被农民直接打死的有宁乡刘昭,湘潭汤峻岩。这一时期被处决的土豪劣绅还有华阳县张柞荫,汉寿县梅实,省议员周嘉淦、夏炎,长沙县保产党头目朱葆生,衡山县非法组织假农会、杀害民众的反动分子单化民、单姬南等。原赵恒惕省政府的军务司长、杀害湖南劳工领袖黄爱、庞人铨的主谋李佑文也于4月5日被判处死刑。据调查,常德地区土豪劣绅被镇压的18人,游斗的134人,关押的7人,罚款、罚粮的118人,被以其他形式斗争的39人,约占当地地主豪绅总数的82%[10]。慑于农民的强大声势,土豪劣绅们纷纷外逃,没有逃的则只能在乡里向农民投降。据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报告,“在湖南湘乡、衡山、湘潭等县,农民已完全获得胜利,一切乡村政治都归到农民手里”[11]
经济上,以减租减息为主要内容。湖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规定实行二五减租;湖南衡阳的田租减到五成以下[12]。桂阳农民由交租六成减为五成[13]。醴陵、浏阳、永兴等县实行二五减息运动,年利由七八分减到四五分。湖北黄冈规定利息不得超过2%。农会势力强盛的地方,不仅旧债要减息,甚至连原本也不能追还。浏阳、岳阳等县的减押运动,攸县、醴陵、宜章、安乡等县的减税运动也取得了成绩。此外,湖南各地还普遍地开展了平粜和阻禁谷米运动,以解决荒月贫农缺粮和粮价暴涨的问题[14]。各地农会建立了平粜局或平粜委员会,规定本乡谷米外运,必须有区、县农会命令,还在码头、车站等交通要道设专人检查,严禁地主将谷米运往他乡,搞粮食投机,牟取暴利。为了解决贫苦农民的吃饭问题,有的地方组织“民食委员会”,实行粮食平粜,以乡为单位调查谷米数量,按人口和年龄分配粮食。有的地方则开仓没收地主豪绅的粮食、封门没收其财产。湖北黄冈县就分了大地主刘维贞的3万担谷。
为了斗争需要,各地农会普遍成立了农民自卫军。湖北省农协在全省有枪两千多支,但更多是以刀、矛、梭标等武装起来的梭标队。在很短的时间内,各县形成了制造梭标的热潮。1926年冬,仅湖南湘乡就有梭标10万支。1927年4月中旬,湖南省农民协会通令各县成立农民自卫军,湘潭、平江、岳阳、宁乡、邵阳、汝城以及长沙远郊农会,纷纷夺取地主武装团防局的枪支,组织起数百以至上千的农民武装。衡山县农民纠察队达到2万人,有枪五百余支。农会力量强大的县份,如湘中、湘东各县,已经摧垮了封建统治。县衙里的公事,都取决于县长和以农会为主体的群众团体联席会议,县长唯农会意见是听[15]。凡破坏农会的行为,均予以严厉制裁。湘潭县马家河有几个劣绅勾结起来,收买打手,冲击农会,绑架干部。马家河区农会立即组织一两万会员进驻他们的宅院,收缴武器,打开谷仓,分给农民。劣绅们不得不赔礼认罪,用红绸扎轿,将绑架的农会干部送回。醴陵有个大土豪易萃轩,原来是个“乡里王”,农会势盛时,拼命巴结农会,送谷送猪,还送了一块“革故鼎新”的金字匾。
在文化方面,许多地方办起农校和夜校,免费吸收农民学习。同时破除迷信、禁止赌博。妇女们摆脱了“三从四德”等旧思想的束缚,放足、剪发、争取婚姻自由,有的还走出家门,参加农会。
有些地方的农会还建立了农民银行,并发行货币。1927年1月,湖南济阳县东郊左港、高坪等六个区的农民协会联合设立浏东平民银行,发行临时兑换券12万元。湖北成立了许多信用合作社,发行流通小票,信用很好。孝感县农会成立饥民借贷所,使农民免受高利盘剥。
农会的发展激起了反动派的强烈仇恨。不少地方的农民被残害。湖南安化县一地被杀戮的农民就有200人之多[16]。1927年2月23日,湖北阳新县土豪劣绅勾结红枪会,包围县城,搜杀农会会员及工会干部,用煤油活活烧死省农会特派员成子英等九人,将县党部抢劫一空,造成阳新惨案。2月底,湖南湘阴县土豪劣绅煽动六百多名农民围攻县农会,残杀农会会员。其后,各地陆续出现枪杀农会干部、捣毁农会和打死农民的事件。地主豪绅、国民党右派还成立了许多反动组织,从事破坏活动。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农民部长刘岳峙,暗地组织“左社”,与农民运动抗衡。
农民运动得到了中共和国民党左派的支持与保护。1926年8月,湖南省党部召开全省第二次代表大会,讨论宁乡县土豪劣绅杨致泽、刘昭等人破坏农协,杀戮农会委员等问题,要求政府严惩土豪劣绅,并发表宣言表示:“吾湘全体同志均须下一决心,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均须拥护农民利益。凡摧残农民者,即以反革命论。”省党部、长沙市党部查封“左社”,将刘岳峙等开除出国民党,省政府并通告缉拿左社分子。3月15日,在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上,丁超然报告阳新惨案详细情况后,会议决定由邓演达、吴玉章、毛泽东会同省党部、农民协会等共同处理。会议同时批准湖北省党部呈报的《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草案》和《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例草案》,由省党部函请省政务委员会即予公布,通令各县县长、司法委员一律遵照办理。解决阳新惨案委员会根据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处决了首犯朱仲炘等反动分子[17]
为了批驳反对派的各种议论,中共湖南区委机关刊物《战士》发表过一批文章。毛泽东经过32天的调查,于1927年3月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他满腔热情地讴歌正在三湘大地上开展着的农民运动,认为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历史的使命”,“乃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乃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他说:“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乃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农民在几个月内挥动他们的铁锄,挖去了这个墙脚,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未曾成就过的奇勋”,是“好得很”,完全不是什么“糟得很”[18]。这就有力地肯定了农民运动的正义性与合理性,保护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但是,这篇文章完全否认农民运动中有“过份”问题,全盘肯定农民在乡村中的各种作法,将“踏烂鞋皮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穿绿长褂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一律视为“革命先锋”[19],强调矫枉必须过正,必须造成短时期的恐怖现象,未能从无产阶级的战略高度,指出掌握政策和策略的重要性,这就影响了农民运动中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20]
当时有一种说法:“有土必豪,无绅不劣。”有的地方把凡拥有50亩者一律当作土豪,将穿长衫者视为劣绅[21];处分又常常不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审核,而是诉诸群众的情绪。所谓“土豪劣绅往往不问姓名,就被戴上高帽子游街。也有当场经群众审判后立即枪决的”[22]。据统计,到4月中旬,湖南农民直接枪毙的土豪劣绅约在30人以上[23]。有些人,虽有劣迹,但学术上有贡献,以不杀为宜,例如袁世凯时期湖南的筹安会会长叶德辉等。有的地方,对北伐军军官家属、亲戚的土地和财产,也不加区分地没收,对他们同样实行逮捕、游街。即使普通士兵寄回家的少数钱款,也往往被农协没收。许多农民协会还以“不交租不还债来代替减租减息”[24]
农协在改革社会风俗中禁赌、禁鸦片,这是完全正确的。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报告说:“湖南、湖北、江西三省,凡有农民协会之地,鸦片与赌博均行绝迹;江西赣县、大庾等县并禁绝娼妓。”[25]但是,不少地方,禁止唱花鼓戏,禁煮酒熬糖,限制喂养猪畜鸡鸭,禁杀牛,禁止吃笋、海带、南粉,禁买南货斋果,禁止请春客,禁止“蛋糕席”——一种并不丰盛的宴席。某地有家娶媳妇,用了“蛋糕席”,农民们涌进去,把席面“搅得屎烂”。这些,就都反映出小生产者的狭隘性。此外,农协在反对迷信的斗争中也有过分行为,如围攻、拆毁设在乡镇的福音堂,勒令教士当众悔过;砸佛像和祖宗牌位,往素食的斋公口里灌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农民运动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争取社会广大人士的同情和支持。
1927年初,共产国际第七次全会关于开展土地革命的精神传到中国,中共部分领导人接受共产国际决议,从主张减租减息跃进到主张立即解决土地问题。国民党左派中也有部分人受到影响。同年3月,孙科在湖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上说:“中国土地全在百分之五的少数人手里,我们统统拿回来,公公道道的分配。”[26]同月10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农民问题决议案》和《对农民宣言》,认为“贫农对于土地的要求,已甚迫切”。27日,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邓演达明确提出“要解决农民所急需解决的土地问题”[27]。4月2日,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开始工作。
在北伐战争胜利发展的形势下,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农民逐渐不满足于减租减息。1927年3月,在湖北省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汉川、黄梅、黄安等县农民代表要求解决土地问题,罗田、阳新等县农民代表赞同。中共湖北区委表示支持。会议强调指出:“现在横在农民协会面前的有两个问题,其中之一是土地不受地主支配。”[28]大会宣言指出:当前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农民协会作为乡村政权的职能;没收分配地主的土地给农民;大力武装农民。”4月3日,中共湖南区委发表宣言称:“农村中革命斗争的发展,已将土地问题列入议事程序的第一项。”[29]同月10日,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发表《告全省农民书》,指出农运的目的不仅在打倒土豪劣绅、地主,尤在打倒他们所赖以生存的封建制度;不在减租减息,而在解决土地问题[30]。随后召开的国民党长沙市党部执委会建议省党部,将所有土地没收归公,分配给农民[31]。从此,农民运动迅速进入要求分配地主土地的斗争阶段。
四五月间,湖南农民运动首先行动。长沙霞凝乡农民以人口为标准,每个成年男子可分得产8石谷的好田,未成年的依年龄大小给予产谷4至6石的土地。浏阳则以平均每人分6石谷田为标准[32]。湘潭、醴陵等县也有类似情况发生[33]。此外还有其他几种斗争方法:一是平均佃权,由佃农互相将租种的田亩平均耕种,不准有耕多耕少之别。二是清丈田亩,农会清查地主为多收租虚报的田地面积,改照实际面积纳租。三是插标占田,将田地耕种权重新分配。如益阳、衡阳、衡山、长沙、湘潭、湘乡、醴陵,都有此类做法。
湖北农民提出土地问题虽早,但斗争规模不及湖南。黄安县城关区牌坊店农会“分种良田”,没收了大地主李严谋的9石良田。黄梅县蔡山农会烧毁地主的田契债约。其他有的地方干脆不付租息。黄冈等县有的地主向农会献出全部土地,乞求保全生命。省农会规定,已没收或自愿交来的土地,由原佃耕种,向政府交纳百分之二十五的租税。
此外,赣西一带的农民也开始行动[34]
上述情况表明,部分地区的农民运动已进入了新阶段,即土地革命阶段。
农民运动的发展深刻地震撼着中国社会各阶层,土地革命的发展更空前地加强了震撼的力度,前所未有地激化了本已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要顺利地推进土地革命,不仅需要革命阵营内部思想上的一致和细致的政策、策略和干部的准备,而且必须有巩固的政权和强大的武装力量作保证。当时,中国共产党内部存在分歧,国民党内部在要不要实行土地革命和如何实行土地革命,何时实行土地革命等问题上都存在着分歧。在这样一个时刻将农民运动推进到土地革命阶段,必然会遇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
国民党左派和中派支持农民减租斗争,赞成以和平的方式实行孙中山所主张的“耕者有其田”,一般不赞成对地主进行人身斗争,更不赞成以斗争方式夺取地主的土地;国民党右派则仇恨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随着农民运动的激烈化和土地革命的发展,国民党中越来越多的人站到了右派一边,国民革命阵营的分裂已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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