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件与汉口“四三”惨案


1927年3月24日,南京发生排外抢劫。停泊在下关江面上的英、美军舰以此为借口,违反国际公法,悍然炮轰南京,制造侵略暴行,使中国军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事件经过如下:
3月23日,中央军江右军攻抵南京,直鲁联军战败后退入城内,大肆劫掠,然后逃往下关,争抢渡江工具,未能渡江的溃兵当晚又折回城内抢劫。不过,此时除两名在街上走动的外侨及两所外侨已撤走的空房之外,各国领事馆及其他侨民住宅并未遭抢[1]。24日凌晨,江右军各部开始入城。他们沿途鸣枪搜索,认真清查了英、美、日领事馆附近的街区,并曾进馆询问有无战犯藏匿。至7时许,江右军所属第二、六、四十军主力部队未经激烈巷战,便顺利占领了全城及下关[2]。此后不久,忽然发生大规模的排外抢劫,从上午8时延续到下午5时,城内各处外国领事馆、侨民住宅及外国教堂、商店、学校等都遭抢劫,下关趸船上的外侨也被抢[3]。据江右军将领和某些人士报告,抢劫者为残留城内的直鲁溃兵和地痞流氓,并疑有反动分子煽动[4]。可是各国驻南京领事馆人员和绝大多数外侨却从抢劫者的口音、军服和抢劫发生的时间、规模等方面判断,抢劫者是湘、粤、赣籍国民党军士兵及下级军官[5]。据中国记者事后前往调查,主要肇事者是江右军各部违纪乱兵[6]
当23日晚直鲁溃兵劫掠时,即有外侨见到许多有组织的工人到各处去制止骚扰[7]。24日排外抢劫发生后,江右军第二军第六师党代表、共产党人萧劲光曾赶到日本领事馆,逐退正在抢劫的乱兵,布置卫士保护领馆,又贴出布告:“外侨住所,不准入内,如有侵犯,立予枪决。”[8]某政治部接到美国领事馆求助的消息,也立即派多名政工人员,持书面命令前往美孚油行,竭力劝阻正在抢劫的违纪乱兵,但他们的力量不足以控制局势,自己反遭乱兵洗劫[9]
英、美、日驻南京海军当局早有应付“排外骚乱”的合作方案,3月7日又制订了《南京联合警备计划》,相约“彼此协力进行部署”。他们估计可能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北军败退时,会有危及外人生命财产的掠夺;南京变成战场;南军占领南京后,鼓动“排外热”。因此他们计划逐步撤侨,在军舰和领事馆之间设立视觉通信装置,组织登陆分队,必要时联合行动,夺门入城,掩护外交人员和侨民撤出[10]
各国驻南京的海军官兵共267人,有英舰绿宝石(Emerald)号,美舰诺亚(Noa)号,普雷斯顿(Preston)号,日舰榛、桃、桧、滨风等。3月21日战事迫近南京后,英、美、日皆派出小股陆战队携枪弹、电台等潜入城中,到领事馆等处进行戒备[11]。可是,24日发生的排外抢劫之大,完全出于他们的意料。他们更没想到,江右军主力入城后有许多军人参加抢劫。他们认为,在此情况下派兵冲城,将导致同中国正规军队开战,由于兵力悬殊,因而未敢实行原计划。下午3时许,英、美军舰按照逃到美孚油行所在小山上的美国领事戴维斯(John K.Davis)的信号,炮轰南京[12]。江右军总指挥程潜一面采取措施制止抢劫,一面托红+字会代表同英、美军舰联络,请其停止炮击。英、美军舰开炮一个多小时后停射,抢劫风潮至下午5时基本上平息。据各方调查,中国军民在外舰炮击下死39(一说36)人,伤数十人,房屋财产被轰毁十几处[13]。在抢劫风潮中,英国死2人,日、美、法、意各死1人,英、日各受伤2人,美伤3人,财产损失无算,另有一英水兵在炮轰南京时被还击的江右军击毙[14]
日本政府虽然也有在“必要场合”以武力护侨的政策,但南京日侨普遍害怕从前武装干涉苏俄时发生的尼港事件重演,再三泣请日本领事和海军长官不要开炮,避免城内的日本人全部遇难。日本现地官员接受了这个请求[15]。然而十天之后,日本水兵却在国民革命的中心武汉大打出手,制造了又一起杀害中国人民的血案。
自中国人民占领汉口英租界后,日本政府便担心汉口日租界遭到同样命运。1月14日,内阁会议通过《关于汉口帝国租界的文件》,决定不放弃汉口租界,并制定了具体的对策[16]
经武汉政府调查,“四三”惨案经过如下:
据住居日租界市民等佥称:日人自本政府收回英租界后,对于我国民众时有挑衅之事。当惨案发生前三数日内,侨汉日人稍有重资之家及妇孺等辈,均搬入军舰,似早已有所准备。适4月3日午后4时半,车夫刘丙戌即刘炳喜,引空车至日租界燮昌小路,突有日水兵两名硬欲共乘其车。丙戌以违背警章不允,该水兵一人将其车踢翻,一人即抽刺刀猛刺其胸倒地,血流如注,顿时晕绝。群众见状,义愤难遏,大呼日兵杀人,集者渐众。除凶手中之一人由租界副巡捕长姜柄瀛、12号巡捕徐利常扭送入警署,交副署长小川要之助看管外,余一凶手逃往日本小学校内潜匿,由日警署部长鹭山赶入,未知如何下落。当时因日水兵陆续赶到,形势汹涌,群众冒死徒手擒获日水兵6名,并嫌疑者4名,其余日人分赴日领署及军舰报告,日水兵蜂涌登岸,从大新街、新新街及江岸各口均布满,初放步枪,继放机关枪,群众闻枪奔避。该日兵等越界追杀,其日界侨商军警,凡有手枪、猎枪者,亦争先出门射击。故被杀之地,不只一处,枪声亦至6时半始息。兹以死伤地点论,如刘丙戌系在燮昌小路被杀;熊四元、刘亨惠之身死,陈海子之中枪,均在同仁医院侧;张泽文、李寿堂及不知姓名之一人等身死,均在本愿寺侧;杨海清、江心海之身死,在大正街;王秋生中枪,在华界三元里茶馆内;刘志元即刘之元、周勇伢、杨文藻等中枪,均在华界铁路孔。地点不一,相距甚远,而三元里、铁路孔均在日租界范围以外。该日人如非故意挑衅,蔑视中国国权,何至越境杀人?对于徒手民众,何故开枪射击?时间何以许久?此皆证明其确非登岸时误会者可比[17]
据此项调查统计,日本人在“四三”事件中,打死中国民众9人,打伤8人。死伤者年龄在17岁至42岁之间,均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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