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


自1931年11月12日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依照国民党党章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规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应于1933年11月召开。是年3月30日,国民党中常会开会,决定于7月1日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关于提前召集国民大会,和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否照常举行等问题,并通令海内外各级党部选举代表。后因忙于“剿匪”工作,加上国民党西南执行部反对召集临全代会,6月1日,国民党中常会以“时局关系,筹备不及”为由,决定停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径于11月12日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已选出之临全大会代表,即作为五全大会代表。9月28日,国民党中常会复以西南陈济棠、李宗仁电请五全大会延期,和“剿匪”工作正在进行,决定五全大会延期一年举行。1934年10月23日,蒋介石电请国民党中央将五全大会展期召开。25日,国民党中央召开第一四三次常会,决定:(一)延期举行五全大会;(二)定12月10日举行四届五中全会。随后召开的四届五中全会议定于193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依照历来惯例,全国代表大会开会以前,须举行一次中央全会。1935年11月1日,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在南京举行。是日,北平清华大学、燕京大学、汇文中学、天津中西女子中学等11校学生自治会联名呈请国民党六中全会,要求政府尊重约法精神,开放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禁止非法逮捕青年,并将呈文以快邮代电发给全国各机关、团体、学校。呈文中说:“奠都以来,青年之遭杀戮者,报纸记载约三十万人之多,而失踪、监禁者更不可胜计。杀之不快,更施以活埋;禁之不足,复加以毒刑。地狱现形,人间何世!‘九一八’事变,三日失地万里,吾民岂不知尸责者谁,特以外患当前,不愿与政府歧趋。然政府则利用此种心理,借口划一国策,熬煎逼迫,无所不至。昔可以‘赤化’为口实,今复可以‘妨碍邦交’为罪名,而吾民则举动均有犯罪之机会矣。杀身之祸,人人不敢必免,吾民何辜,而至于斯!”“著作乃人民之自由,而北平一隅,民国二十三年焚毁书籍竟达千万种以上。……此外刊物之被禁,作家之被逮,更不可胜计。焚书坑儒之现象,不图复见于今日之中国,此诚吾民百思莫解者矣。”[1]呈文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国民党内外政策的不满和改弦更张的强烈要求。
出席六中全会的中委百余人,各机关代表及党部职员共千余人,“其人数之多,为历届记录所未有”[2]。原先参加过反蒋的冯玉祥、阎锡山,经蒋介石亲自邀请,也参加了会议,“尤使大会精神粹厉奋发”[3],“显示国内趋于团结”[4]
会前,蒋介石于10月19日致电冯玉祥说:“中央第六次全体会议举行在即,党国要计,均待商讨,甚盼大驾早日惠莅首都,共商一切。谨电速驾,不胜祷企!”[5]23日冯玉祥复电说:“国事至此,惨过于印度,耻甚于高丽,如不急谋补救,来日大难,实有不忍言及者。”他提出关于党务、政治、外交、军事共十三条建议,供蒋参考,其中关于党务者有:“一、开放党禁。凡能共同救国,无论个人或团体,应一律包容,以期集中力量,挽救危机。此条不论如何说法,非诚不能动人,非诚不能感人。二、解放言论。欲使人人能担负救亡责任,必使人人有发表意见机会,然后始能集众思,广众益,共谋国是。三、真正团结。消极方面,凡同志间已往有意见隔阂,应竭力化除,完全消释。积极方面,邀请展堂北来,但精卫亦不必离京,并与哲生、右任等诸同志,真诚相见,无话不说,共决大计。四、大赦政治犯。在宽字厚字上包容一切,使各能竭其所长,以报国家。”关于政治者:“一、非获得民心,不能救国,欲全国一致救亡,必先得民心,即凡人民所喜者兴之作之,否则除去之。”关于军事者:“一、立即准备发动抗日军事,不抗日必亡,要不亡只有抗日。二、急速充实陆空军备。”电文最后说,以上各点,“所关民族至巨,敢请决断施行。祥之行止,只求有利于国于民,任何牺牲,皆无顾惜也”[6]。蒋介石接电后,即复电冯:“国难至此,洵非集中国力,不足以挽救危亡。尊论诸端,皆先得我心者也。六中全会在即,中央同仁均盼兄如期来京出席,弟尤切望把晤,俾得亲承教训,而慰契阔之思。务祈即日命驾,无任祷盼!”[7]与此同时,10月13日,蒋介石由开封乘飞机抵达太原,往访阎锡山,邀请他赴京参加大会,阎亦表示同意。蒋介石日记记载:“由川飞陕、豫入晋,访问阎百川,商谈国事;彼面允入京,参加大会,并表示拒绝‘华北自治运动’。此实为华北局势转危为安之先着也。”[8]26日,蒋又特派专机前往迎接[9]
全会开幕当日,由国民党中常委、行政院院长汪精卫致开会词。礼成后,中委齐集阶前摄影后转身退上后阶。正在此时,晨光通讯社一名叫孙凤鸣的青年记者因痛恨汪精卫的亲日倾向,挤入人丛中一连朝他开了三枪。汪立即倒地,经急送中央医院抢救后脱险。全会仍照预定日程继续举行。
因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举行,一些方针大计均留待五全大会讨论,故这次全会无甚重要议案,实际上是五全大会的一次预备会议。在这次全会上,冯玉祥联合李烈钧、程潜、柏文蔚、蔡元培等共22人提出了《救亡大计案》,要求:一、切实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理由是“本党主义重在解放六大自由,载之宣言,并迭经决议实行保障,现进行制定宪法,前项自由更应保障”。二、大赦政治犯,理由是“共和国家,原应实行政党政治,连年以政见不同,致遭缧絏者颇不乏人,现危亡益迫,正国家用人之时,应请颁布大赦,以系人心”。三、精诚团结。四、充实军备。五、注意防灾救灾等七项,并获得全会作为首要议案予以通过[10]。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实现抗日和民主的迫切要求。但人们更注意关心的是它能否施行的问题。李公朴在一篇短文中说:提案“决依法切实保障,这当然是一件可喜的事,但我们知道过去政府对于保障人民言论信仰等的自由,也曾有过很多的决议,但总是议而不行,等于废纸。我们希望这一次的决议能够做到‘切实施行’四个字”[11]
全会共开了五天,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案》、《对于党务报告案》、《努力生产建设以图自救案》、《教育改革案》等案。11月6日闭幕,于右任致闭幕词说,这次全会,“中央执监各委员除远在海外及少数直接指挥剿匪之官长外,几乎是全体到会参加,可算是第四届中央的第一次盛会”;充分表现了“精诚团结的历史精神”,“可以说异常圆满”。他强调为了救亡图存,必须进一步增强团结,“集中国力和充实民力”,“来挽救环境的艰难”[12]。冯玉祥在日记中记:“为抗日南来,为抗日来赴会,不是为位置,不是为分赃的,不是为骂人的。”“六中全会今日闭幕了,一切办法均改为少长有序,整齐严肃了,不似以前之乱七八糟。”[13]

上一篇:日本侵华政策新方案的确定

下一篇:“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的签订


民国历史 民国历史一览表 民国历史大事年表 民国历史大事记详细 民国历史大事件 中华民国史
Copyright © 2002-2019 飞翔范文网 http://www.fhm8.cn 皖ICP备2020016292号-5
温馨提示:部分文章图片数据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251442993
热门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