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对日外交趋向强硬


(一)改变对日政策的国内外条件
南京政府对日政策由软弱趋向强硬,由妥协改为抵制,是从1935年华北事变之后开始的。而华北事变后,促使南京政府改变对日政策的国内外因素是多方面的。
首先,日本帝国主义染指华北,威胁了南京政府的统治地位。1935年华北事变时,南京再次屈服于日本压力,将察哈尔省宋哲元免职,撤销了于学忠的河北省职务,把驻守华北的中央军和于学忠部五十一军南调,华北各地的国民党党部亦被撤销。蒋介石的嫡系势力已被迫撤出华北。面对这种局面,蒋6月21日在给何应钦的电报中颇为感慨地说:“冀于既去,察宋又撤,党部取消,军队南移,华北实已等于灭亡。”[1]在蒋介石看来,日本侵占东北,他采取不承认、不交涉、等待国联解决的方针,还可维持一时,况且他的势力从未直接控制过那里;现在日本侵略势力深入到华北,情况大不相同了。华北位于长城之内,素称中国本部,是中国的腹地,是东北通向华中、西北的咽喉要道。华北的安危,关系到中国的半壁江山。日本染指华北,对南京构成了直接威胁。蒋介石从维护其统治地位出发,不得不考虑改变对日政策。
其次,日本在华北的疯狂走私,严重影响了南京政府的财政来源。《塘沽协定》后,冀东成了“非武装区”,为日本在这里走私大开方便之门。特别是1935年夏、秋以后,在日本武力逼迫下,中国撤销了在长城线上的缉私巡逻人员和秦皇岛至芦台沿海的缉私巡逻船只,日本在华北的走私就更加畅行无阻并公开化了。日本从海路和陆路将大批人造丝、白糖、卷烟纸、呢绒、布匹等偷运入境,又将大量白银偷运出境。日本的走私,不仅沉重打击了中国的民族工业,也使南京政府的税收锐减。关税历来在南京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35年全年税收的88%,系来自秦皇岛至宁波的21个海关的关税。据中国海关当局统计,因日本在华北走私使关税蒙受的损失:1935年8月1日至1936年4月30日,为2550多万元;1936年4月一个月,即损失800万元。如果“每月损失以八百万元计,则每年损失将达一万万元”,几乎是全年税收的三分之一[2]。正因为日本在华北的走私严重威胁了南京的财政来源,南京外交部从1935年9月至1936年5月,先后五次向日方提出抗议,但均无结果,南京与日本的矛盾进一步深化。
第三,日本在华北的侵略扩张,扩大了它同英美等国的矛盾。“九·一八”时,英美姑息和纵容日本的侵略行动,希望它继续北上,将矛头对准苏联;可是,日军在侵占东三省后并未北上进攻苏联,而是移师南下,并在1934年4月发表“天羽声明”,公开表示要排挤英美在华势力,把中国视为其独占的殖民地。这时,英美以共同支配中国的“九国公约”为武器,反对日本企图关闭中国门户,独吞中国。1935年后,日本对华北的步步进逼及疯狂走私活动,威胁和影响了英美在华利益。就在日本竭力策动华北“自治”时,英国外交大臣12月2日对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表示,“英政府对华政策,以九国公约原则为依归”,并表示英国对华北局势的发展“甚所关切”,“已与美政府有所接洽,在东京亦有表示”[3]。美国国务卿赫尔12月5日对报界发表谈话,声称华北事态的发展,“为所有在华有利益的国家所关心”,“美国就是这种国家之一”,他说:在中国华北,有“相当多的美国侨民、若干美国财产和大量的美国商业和文化活动,美国政府因此正密切注视着该地区发生的事情”。赫尔要求日本政府对其“庄严缔结的条约规定加以尊重”[4]。英美外交首脑的讲话表明英美两国政府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反对日本正在策动的华北“自治”运动,反对日本独吞中国的行动。英美的这种态度,对南京政府的对日政策,不能不发生影响。
第四,促使南京政府1935年后改变对日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蒋介石对红军发动的第五次“围剿”得手。蒋在1935年末写的《自记民国二十四年中之所感》一文中说:“今年中心工作是为剿匪,可说已达七分成功,明年则可以抗倭为中心。”[5]他后来在《苏俄在中国》一书中写道:“五次围剿的胜利,使国民政府解除了两面作战的危机。此后,在国民政府面前的,就是对日与对俄外交上的两面作战。”[6]
最后,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开展,各阶层人民日益强烈的抗日要求,以及国民党内部因反日情绪的增长而进一步分化,也是南京政府改变对日屈辱外交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日本策动的华北“自治”运动前发生的华北事变中,南京政府对日本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基本上还是采取妥协退让政策;而当华北“自治”运动开始时,南京的态度就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采取了抵制态度,如本书前章述。
(二)拒绝“广田三原则”
日本内阁经过长期酝酿,于1935年10月4日通过了由外相广田弘毅提出的对华三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中国须绝对放弃以夷制夷政策,不得再借欧美势力牵制日本”;“中日满三国关系须常能保持圆满”,中国最好承认伪满洲国,起码“对于满洲事实的存在,必须加以尊重”;“防止赤化”,“在中国北部边境一带有与日本协议防止赤化之必要”。日本自知这种独霸中国的行为必引起别国干涉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所以10月8日广田外相在向中国驻日大使蒋作宾通报“广田三原则”时,特别叮嘱“勿向外公表,以免惹起实行上之障碍”[7]
南京政府认为“广田三原则”内容严重,必须严肃对待。10月13日蒋介石在给汪精卫的电报中说:广田三原则“形式似较减轻,而其内容”是要中国“脱退国联,承认伪国与联盟对俄之变相”,所以“其意义深重,不得不郑重考虑”[8]。怎样对待“广田三原则”,对蒋介石来说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他后来在《苏俄在中国》一书中回忆说:“当时的情势是很明白的,我们拒绝他的原则,就是战争,我们接受他的要求,就是灭亡。”蒋介石既不想立即抗日,也不准备降日,便采取了“拖”的方针,即不断然公开反对,也不无条件接受,而是提出一些日方根本不能接受的条件与之讨价还价。
10月20日,蒋作宾代表中国政府照会日本外相广田,对其提出的对华三原则作了正式答复。关于广田所提第一点,指出“中国本无以夷制夷之意”,今后“中国与其他各国关系事件,决不使中日关系受不良之影响”,“日本与其他各国事件,亦须对于中国采取同样之方针”。关于广田所提第二点,声明中国对于东北现状,“决不用和平以外之方法,以引起变端”。关于广田所提第三点,声称如日本对中国采取友善态度,中国拟与日本协商“中国北部一带之境界地方,应如何防范”。蒋作宾在照会中强调:除满洲问题外,日本必须一切回复到“九一八”以前之状态,必须立即撤销有损中国领土主权的《淞沪停战协定》、《塘沽协定》和“何梅协定”等,“以谋中国地方秩序之安宁及中日关系之根本改善”[9]
就在蒋作宾照会日本外务省的同一天,蒋介石在南京会见日本大使有吉。此时土肥原正在华北大肆策动“自治”,蒋介石要求日本停止分裂华北的行动,他对有吉表示他本人对“广田三原则”“不但赞成,且欲促其实践”[10]。其实这是一种幻想,“华北自治”和“广田三原则”是日本内阁于10月4日同时通过的两项侵华政策,它决不会轻易放弃其中任何一项。
正因为蒋介石有上述表示,一个月后,有吉在与南京新任外交部长张群会谈时,一开始便问:日本所提三原则,蒋介石上月20日已表示无条件赞同,“贵部长之意见如何?”张群回答说:蒋介石对日本所提的三原则“绝非无条件的赞同”,而是要求日方“提出更具体之意见,以便商谈”。在谈到根本解决中日关系问题时,有吉再次要求中方承认伪满洲国,张群断然拒绝,并要求日本停止策动“华北自治”、分裂中国的行动。此时,北平学生掀起的“一二九”反日爱国浪潮正席卷神州大地,有吉向张群提出:“学生运动逐渐扩大,殊堪忧虑,拟请注意。”张群除表示南京政府十分注意,已采取压制措施外,还向有吉说:“学生何以有此举动,应请贵方亦特别加以认识。”[11]其意十分明显,即是说学生运动的兴起,是由日本的侵略行动引起的。
日本外相广田于1936年1月21日在国会发表演说,声称中国政府对“广田三原则”已“充分谅解”,“表示了赞成的意思”[12]。第二天,南京外交部发言人奉命予以否认,说日本提出的“广田三原则”“措词过涉空泛,无从商讨。当要求日方提示其具体内容,日方迄今尚未提出”,并指出广田在国会所说“中国业已同意,殊非事实”[13]
日本把“广田三原则”作为调整中日两国关系的基础。1936年3月日本新任驻华大使有田八郎到任后,就调整两国关系问题与张群接连会谈三次,要求中国接受“广田三原则”。张群则反对以“广田三原则”作为调整两国的基础,并提出调整中日邦交,最正当的办法应从东北问题谈起。张群还向日本大使表示:“非满洲问题解决,则不能谈共同防共问题”,起码亦应先行设法消灭妨碍冀察内蒙行政完整之状态[14]。会谈以无结果告终。日本强迫中国接受“广田三原则”的企图没有得逞。
(三)张群、川越会谈
1936年日本“二二六”政变后,广田弘毅出任内阁总理大臣,加快了侵华步伐。4月18日,日本军部根据内阁决定将驻华北的日军增加三倍以上,由原来的1700多人增至5700多人。从5月起,大批日军涌入华北,为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作准备。南京政府反对日本增兵华北,驻日大使许世英于6月1日奉命约见日外相有田,“严重诘问日本在华北增兵事,谓中国政府以为日本不应出此”[15]。随后不久,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上作报告,对日本侵略采取不屈服、不妥协的态度日趋明朗化。
日本侵略者不断在中国滋事寻衅,制造事端,借机向中国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日本当局不经中国政府同意,强行在成都设领事馆,激起四川人民反抗,8月24日发生成都事件。9月3日广东又发生了北海事件。为解决这些事件,从9月5日到12月3日,张群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会谈了七次。在此期间,南京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与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也会谈了十多次。
交涉既由成都事件引起,张群主张会谈应集中解决成都事件,不要与整个调整两国关系混为一谈;而川越则认为“蓉案不难解决,但仅解决蓉案仍不能缓和日方空气”。他借机向中方提出七项无理要求:一、取缔排日问题;二、华北问题;三、共同防共问题;四、减低入口税问题;五、上海、福冈间中日民用航空联络问题;六、聘用日籍顾问问题;七、取缔鲜人问题。他说中方只有“一并解决”这些问题,方显出“中国方面的诚意”[16]
南京国民政府拒绝了日方的这些无理要求。在9月23日和后来的几次会谈中,张群向川越表达了中方的立场和态度,对日方的7项无理要求逐一批驳。关于“取缔排日”问题,张群说:中国人民的反日情绪,是日本的侵略行为激起的,中国“政府当局能够制止公开的行为,却不可能制止国人的感情”,如要“除去这种恶感,日本方面要避免以武力干涉或高压手段来对待中国”,“须表示尊重中国的主权及行政的统一”[17]。关于“华北问题”,张群说:“倘日方之真意,不在平等互惠之经济合作,而在华北之政治及财政方面,甚至欲造成独立或半独立之政权,则此种计划,显系破坏中国领土主权之完整,绝无商讨之余地。”[18]关于“共同防共”问题,张群说:日本在“广田三原则”中提出“共同防共”,原来中方予以拒绝;“现在打算使国策来一个大转换,且作为‘对日诚意’的一大表示”,故拟与日方讨论此问题,但“防共”范围“只限于从山海关、古北口、张家口、绥远、包头之线以北,而且其方法以防御为主,而不以攻击为目的”[19]。日本要求将防共线往西延至山西雁门关,并要求在上海互换有关情报。这些遭到张群拒绝。在11月10日的会谈中,川越透露其反苏目的,表示:“日本因对俄关系在远东责任非常重大,故对北境一带之共同防共甚为重视。”他威胁说:“若中国连此问题亦不肯谈,日本将发表中国已答应变更国策,与日本共同防共之谈话内容。”张群当即表示:“发表亦无不可”,并针锋相对地说:“若贵方发表,我方亦可将一切情形发表。”[20]关于“减低入口税”问题,张群拒绝了日方希望参加修订税率的要求,并要求日方停止走私、不要妨害中方的缉私行动。关于“上海、福冈间通航”问题,张群向川越指出:此事“与贵国飞机之侵犯我国领空事件有连带关系”,日本飞机“在华北之不法举动不早解决,则上海、福冈间之联航问题殊难谈到”[21]。关于“聘用日籍顾问”问题,张群说:“须待关系得到相当调整时机到来时方可办理,不能作为要求。”[22]关于“取缔非法鲜人”问题,张群说:“日方如指明事实及确实地点,我方可协助缉捕。其在中国各地(尤其华北一带)之非法日籍人民(尤其是鲜人及台人),日方官宪尤须从严惩办。”[23]
张群根据蒋介石指示,在9月23日和12月3日的会谈中向日方提出了反要求。他对川越说:“《塘沽》、《上海》两协定之取消,冀东伪组织之取消,华北非法飞行之终止,察绥伪匪军之消灭及走私停止等等问题,系我方最低限度之要求,均应同时解决。”[24]调整国交谈判开始不久,蒋介石10月8日在南京接见川越,强调指出,在调整中日国交中,中方所要求者“重在领土不受侵害,及主权与行政完整之尊重”,“中日间一切问题,应根据绝对平等及互尊领土、主权及行政完整之原则,由外交途径,在和平友善空气中从容协商”。蒋指派张群与川越会谈,并向川越声明:“张部长之意见,即政府之意见。”[25]
在12月3日最后一次会谈中,张群针对不久前发生的绥远事件和青岛事件,揭露和谴责了日本的侵略行径。张群说:绥远事件,“据调查报告匪伪军中确有日本军人、日本飞机及日本各种新式武器”。关于青岛事件,张群揭露日方因一日纱厂闹工潮突将全部纱厂关闭,并派700名海军陆战队登陆,闯入中国机关,搜去重要文件,捕去公务员多人。张指出:“此种不法行为,不独足以激动风潮,实属侵害我国主权。”他要求日方“立将派驻各处陆战军撤退,恢复纱厂原状,即日分别释放送还不法逮捕之人员及擅取之文件”[26]
川越在12月3日会谈中宣读了他事前单方面起草的“会谈备忘录”。张群当即指出,“备忘录”与历次会谈情形显有不符之处,表示不能接受。可是川越竟将“备忘录”置于案上,径自离去。南京外交部当即将此件退回。第二天,须磨又将此件送到南京外交部。12月4日,南京外交部再派人将“备忘录”退还须磨,并在公函中指出:“此件既非过去双方谈话之正确记载,不能作为参证之根据。”[27]12月7日,南京外交部正式公布了张群先后与有田、川越会谈的经过,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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