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前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的估计


全国各个行业发展到1936年时,各项经济指标都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这一年,农业已经复苏,财政收支有很大改善,交通运输和工矿企业发展迅速,因此,这一年是南京政府抗战前十年经济全面好转的一年,也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最高峰。
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可以分为三种资本形式,即外国资本、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外国资本,指由外国人在中国开办的资本主义企事业。这种资本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不仅超脱在南京政府的驾驭之上,而且对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强烈的影响,成为控制和垄断中国经济命脉的一种经济势力。由于外商的这种投资是在各国列强攫取中国政治经济特权的情况下进行的,带有很强的侵略性,因此,人们一般称之为帝国主义的经济势力。国家资本,指由南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开办的资本主义企事业,其中还包括由政府拨款间接经营和控制的官商合营的资本主义企事业。这种资本代表国家经营,是垄断和操纵中国经济命脉的一种主要资本形式。私人资本,指由私人独资或合资兴办的资本主义企事业。真正代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水平的,是本国的国家与私人两种资本,而不是外国资本。一般说来,外国在华投资的比例越大,则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越深;反之,其投资比例越小,越能反映中国本国的资本主义独立发展水平。
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经过1895年至1913年和1914年至1920年两个发展阶段,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再经过1921年至1936年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在国民经济的各个生产部门中扩大开来。因此可以说,1895年—1913年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时期,1914年—1920年为其进一步发展时期,1920年—1936年则为资本主义化时期[1]。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可以列表如下:

1894年—1936年中国产业资本发展水平估计


单位:百万


年份 外国
资本
本国
资本
比率 国家
资本
私人
资本
比率 三种
资本
近代工
业比重
近代工
业、手工
业比重
近代
交通
比重
1894 54.34 35.19 60.7∶39.3 27.96 7.72 79∶21 89.52


(续)


1913 1237 303.86 80.3∶19.7 148.87 154.99 49∶51 154
1920 1667 700.79 70.4∶29.6 270.92 428.97 40∶60 2368.3 4.9 10.8 45.6
1936 6434 1776 78.4∶21.6 441 1335 24∶76 8210 10.8 20.5 51


资料来源: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114—135页。
从表中可以反映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情况:
第一,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中,外国资本所占比重大。在1894年—1936年的四十二年中,中国产业资本的总和增加101.6倍。其中外国资本增加127.6倍,本国资本增加59倍,外国资本比本国资本的增长速度要快一倍以上。19世纪下半叶,外国在中国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金融和外贸业,涉足工业的较少。从20世纪开始,外国资本投向又主要集中在铁路的兴建上。20至30年代,其大量投资转向工矿业,到1936年时,外国在华的工业投资不下29.2亿元,加上铁路和航运业,资本总额约有64.34亿元。其中,日本在东北的投资占有很大比例,如不计东北,大约为28.43亿元。经过20至30年代大规模的投资,外国资本在中国工矿业中已经占据了垄断地位,大体上已经控制中国生铁产量的95%、钢产量的83%、机械采煤量的66%、发电量的55%[2]。也就是说,外国资本掌握了中国基础工业的主要部分。在轻工业中,外资在某些行业也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如纺织业中,外资占全国纱锭总数的46%和织布机总数的56%[3]。外资比重大,正好说明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外资必然要排挤和打击中国的民族工业,这对中国
资本主义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
第二,抗战前夕,私人资本在本国资本中的比重大于国家资本,且在工业资本中居于优势。在1894年—1936年的四十二年中,国家资本只增加26倍,私人资本却增加了175.4倍;国家资本在本国资本中的比重日趋下降,由79%下降到24%,私人资本的比重则急速上升,由21%上升到76%,私人资本发展越来越快。从四十二年的全过程来看,私人资本发展的最快时期是1920年—1936年。在这十六年间,私人资本增加到13.35亿元,超过1920年以前积累资本总和的两倍多;而在这十六年中,又以1927年—1936年南京政府建立的头十年发展最快。战前十年是私人资本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抗战前,国家资本在工业方面并不占重要地位。如果剔除本国资本中的金融资本,全国工矿业资本总额是13.76亿元,其中私人资本约为11.7亿元,国家资本只有2亿元,仅占本国资本的15%[4]。抗战前国家资本没有垄断工矿业,但国家资本在金融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据统计,1936年全国164家银行的总资本为4.0049亿元,国家银行资本约有1.66915亿元,大约占总资本的45%[5];加上1937年春财政部向中国通商银行等所谓“小三行”增资的1058.6万元,国家资本达到1.7亿元。当时全国共有私营银行135家,资本额为18619.1万元[6],加上全国1269家私营钱庄的资本7784.8万元[7]和35家私营保险公司的资本4222.1万元,其资本总和是国家银行资本的1.6倍。在1936年,从全国银行、钱庄、保险等金融业资本总额看,国家资本是不占优势的。国家银行资本只是凭借国家政权和通过货币、信用与外汇政策的力量,才在本国金融业中取得相对的优势[8]。例如,1931年,国家行、局的普通存款只有8.89亿元、储蓄存款0.05亿元,合计占全国金融业存款总额的42%;而到1937年,国家四行二局的普通存款就增为26.55亿元,储蓄存款增为1.88亿元,合占全国金融业存款总额的72%[9]。所以,抗战前国家资本在金融业中亦不占垄断地位。如果把国家资本在工业与金融业两方面的力量合起来,亦不占优势,仍是私人资本占显著优势。其比例是国家资本在本国资本总额中只占24%,而私人资本则占了76%。1936年是私人资本发展史上的高峰点。
第三,资本主义发展水平比以前有明显的提高。经过鸦片战争后80余年的发展,到1920年中国工农业生产总值已达到219.03亿元。其中农业为165.2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5.4%;工矿业为53.83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4.6%。在工矿业总值中,手工工矿业产值约为43.17亿元(其中工场手工业约12.95亿元,占整个手工业产值的30%),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9.1%;近代资本主义工矿业产值为10.68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9%,加上工场手工业的部分,整个近代资本主义工矿业的产值约为23.61亿元,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10.8%[10]。这个比例说明:中国资本主义(包括三种资本主义在内)在20世纪20年代的发展水平是:新式资本主义企事业的产值大约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5%,连同工场手工业(已具备资本主义性质)的产值在内,只有10%左右。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很小,也就是说,当时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很低。但是,经过十六年的发展之后,即到1936年,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则有了明显的提高。据统计,1936年中国工农业生产总值已增加到306.12亿元,其中工矿业总产值约为106.89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5%;农业总产值为199.23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5%[11]。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工矿业产值上升,这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发展的标志之一。在工矿业总产值中,手工业产值为73.71亿元(其中工场手工业产值占29.48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0.8%。如果把工场手工业与近代新式工矿业的产值相加,则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20.5%[12]。这表明,1936年时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已经提高到20%左右了。单就工业而言,提高更快,近代工业已占到整个工业产值的58.6%。也就是说,在工业总产值中,有一半以上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厂生产的,这也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标志。另外,在近代企业的各个领域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被普遍采用,如交通运输业,1936年的航空、水运、铁路、汽车、人力车、搬运、电报、邮政等项总收入为13.5亿元,其中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获得的收入占51%[13],比1920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这表明:交通运输业中有一半以上已经资本主义化了,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又一标志。总而言之,抗日战争爆发前,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比20年代初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虽然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还不大,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扩大到国民经济生产的各个部门,这是中国经济发展中最有活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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