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推行以华治华的方针


日本政府通过卢沟桥事变,悍然对中国发动全面武装侵略之后,即对如何经营中国占领区进行精心策划。为达到长期霸占中国领土之目的,而又要掩盖其侵略野心,它根据侵占中国东北三省的经验,以及曾在华北地区策划所谓“自治”的实践,迫不及待地在新占领区内扶植傀儡政权,以造成该地区仍由中国人统治的假象。
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三省之后,华北是其重点考虑的侵略目标。早在卢沟桥事变爆发以前,日本当局即软硬兼施,对华北地区进行蚕食渗透。1935年,又开始策划华北五省自治,并唆使殷汝耕等汉奸脱离南京国民政府,于当年11月组织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反对党治,实行独立”[1]。这些阴谋活动,虽然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但日本军部仍一意孤行,继续在华北采取强硬的立场,声称:“总之,帝国的态度,始终俨然不动,不为局部的形势所迷惑。”[2]1936年以后,日本政府连续三次制定《处理华北纲要》,以确定进一步控制华北地区的基本策略。其目标是:“援助完成以华北民众为中心的自治”,现阶段的区域,“以华北五省为目标,不能为扩大区域而操之过急”。对该自治政权指导的原则是:“重点放在财政经济(特别是金融)、军事和对一般民众的指导方面,并抓住大局”,“并且始终以内部指导为主旨”[3] 。随着中国抗日救亡运动的日益高涨,日本对侵略华北的具体方针也不断加以修正,但其基本目标始终没有改变,即要“将该地区造成巩固的防共、亲日满地带,同时有利于获得国防资源和扩充交通设备,以防备苏联的入侵,一切为了建立日、满、华三国实现合作互助的基础”。其具体方针的修正,主要是为了应付列国“以为帝国对于华北具有侵略的野心”,所以强调“在今后的措施中,最重要的是力戒这种引起无谓误解的行动” [4]。这些纲要中所强调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即让日本侵略者选中的亲日分子在前台活动,日本人则在幕后操纵,这样既可达到全面控制该地区之目的,又可回避世界舆论的谴责。这些原则,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不仅继续延用,而且还根据战争形势的变化,不断加以扩充和发展。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本陆军一面策划扩大对中国的侵略,同时又开始考虑如何维持对新占领地区的统治。日本陆军军部在7月8日的声明中称将等待华北“当地居民自发地建立起政权机关来” [5]。日本驻北平使馆陆军助理武官今井武夫以“外交官”的身份,与华北地区中方军政要员和各界名流密切接触,物色可以充当傀儡的人选。北平失陷之后,今井武夫同日军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共同策划,列出了一批汉奸名单,包括总商会冷家骥、银行公会邹泉荪、自治会吕均、市政府周履安、公安局长潘毓桂等,并推出年逾七旬的北洋遗老江朝宗为首,于8月1日宣告“北平地方治安维持会”正式成立。天津陷落之后,当地日军采用与北平相同的办法,于8月1日成立了“天津治安维持会”,拉出北洋遗老高凌霨为会长。9月22日,平、津两地的治安维持会又合并成为“平津地方治安维持会联合会”,并与冀东伪政权互相“联络提携”[6]
在平、津两市之外的占领地区,侵华日军也同样采用了成立傀儡组织的方法。9月4日在察南十县成立了以汉奸于品卿为首的察南自治政府。10月15日,在山西北部十三县成立了以夏恭为首的晋北自治政府,宣布脱离南京政府。11月5日,在河南安阳成立了肖瑞臣为头领的河南省自治政府[7]。1937年年底以前,由侵华日军成立的较大的伪组织还有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山西省自治政府、南京自治委员会、济南治安维持会等。在有些占领地区,侵华日军还曾在更小范围内物色汉奸,成立所谓的“自治政权”。自1937年9月23日侵华日军首先在吴淞口的宝山县城内成立宝山县自治委员会开始,至1938年3月伪维新政府成立前夕止,沪宁地区共成立了五十余个大小不等的汉奸组织。这些组织名目各异,各自为政。控制范围有的仅一个乡镇或几条街道,如宝山县的月浦镇与杨行镇自治委员会,只管辖一个乡村小镇的几百户居民[8]
日本陆军当局一直在考虑如何控制中国占领区的问题。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在1937年8月10日即拟订了一份《处理华北事变纲要》,主张“大约在河北省北部并包括察哈尔省在内的范围内,出现一个明朗地区”,即建立一个完全亲日的政权。对该政权的控制,应注意“不要抱有占领敌国的观念”,具体原则有三项:一、“不行使占领地式的行政,但应根据军的指导,巩固治安,以扫除祸根”;二、“政权机构等待当地居民自动产生,给予指导,使其按帝国的希望进行治理”;三、“交通线的整备及经济的开发,由日、满、华民间进行,在必要的统制下积极促其发展”[9]。根据上述纲要,陆军省于8月12日拟出一份《华北政务指导纲要》,提出了对建立华北伪政权的具体指导原则,主要是:“从事各项政务指导时,应去掉占领敌国的观念,从长远考虑,对本地固有的社会组织及风俗,尽可能允许其存在并善于指导,特别要调整好军队和居民的关系”;“作战的后方地区的政治机关,要由居民自主产生;其机构的运用,也要得到居民的积极参加和赞助”;“对冀东政权、特别对其内部要进行改革,使之面貌一新”[10]。这一《纲要》,不仅是指导华北汉奸政权的原则,也是日军在其他地区扶植伪政权应当遵循的基本标准。
在陆军中央部拟订有关方案时,关东军也在抓紧拟订对华“政治工作计划”。8月14日,关东军提出《对时局处理纲要》,对建立伪政权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意见。《纲要》提出:“关于华北政权,最终目标是实行五省联省自治。”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其政权的建立,力促由当地居民自主产生;各地政权的建立,应等待其主观条件成熟;但要从内部给予指导及援助,为之创造条件”;为巩固新政权,“应在一定时期内在该地区的重要地点,驻扎必要的日本军队。撤兵时间要根据政权的基础是否巩固,自行决定”。新政权虽在表面上是由当地居民自发组织的自治政府,但要严格按照日军的要求办事,必须“以亲日满、防共、道义立国为根本政策”[11]。对在华北地区建立伪政权的具体步骤,这个纲要主张首先让河北及山东二省实行联省自治,合并成一个政权,其领导机关设于北京。将来可考虑将山西也并入该政权。冀东的现状不变,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省份而单独存在。对华北新政权的指导,应遵循以下原则:“1.在新政权的领导机关及必要的省政府,应配备有能力的日本人作顾问;2.为担任对以上领导机关的内部指导,在北京设立隶属于天津军司令部管辖的大特务机关;3.为维持治安将中国军队改编为保安队,其装备要与现地情况相适应;4.确定币制,接收关税、盐税。”对于察哈尔方面,先在察北、察南二地建立联合政权,其领导机关设于张家口,将来考虑把绥远也并入该政权。察省政权的情况与北京方面不同,对其指导应依照以下准则:“1.新政权要做到日、汉、蒙亲善和睦首先要为对内、外蒙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在新政权领导机关及省政府,配备有能力的日本人作顾问;3.为担任对以上领导机关的内部指导,在张家口设立隶属于关东军的大特务机关,对内蒙自治政府德化机关的指导仍维持现状,但受以上大特务机关的指导;4.除在察北保有内蒙军之外,原则上以保安队担任维持治安,解除一切中国军队的武装;5.看情况确定币制,特别要很好地对察北、察南的财政进行调整。”[12]这些政权名义上是由中国人领导,一切实际权力全部由日本人控制,控制方式是由当地的大特务机关通过日本顾问对该政权进行幕后指挥。
1937年8月下旬,日本军部为迅速侵占整个华北以及与华北相邻的“蒙疆”地区,决定把原中国驻屯军司令部改组成华北方面军司令部,下辖二个军司令部和若干直属部队。华北方面军司令部除设置参谋部以外,还专门设置了特务部,原天津特务机关长喜多诚一少将为军特务部长。喜多诚一得到的训令是:“一、贵官为军特务部长,指挥所属部员对军方作战的后方地区(包括冀东),执行各有关政务事项,统辖指导中国方面的机关,为使该地区成为实现日、满、华合作共荣的基础而进行各项工作”;“二、关于将来在华北建立政权问题,应体察华北人心的趋向,逐步进行准备”;“三、为了削弱中国方面的斗志,以迅速结束战局为目的,对敌军后方应采取相应的谋略”;“有关细节,由参谋长指示”[13]。从这一训令中可以看出,建立华北政权,是华北方面军特务部成立后的第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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