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华北临时政府


日本华北方面军指令喜多诚一在华北建立新政权,但没有明确指示建立一个什么性质的政权。当时日军在华北地区的军事攻势正全面展开,而在察哈尔方面,关东军操纵的蒙疆伪政权的筹建工作却进展迅速。为不落在关东军之后,喜多诚一在调兵遣将筹组特务部的同时,立即着手研究建立华北伪政权的方案。9月25日,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制订了一个《关于建立华北政权的方案》,其要点为:“适应时局的发展,及时地在华北建立以防共亲日满为其政纲的政权”;“当达到占领河北省大半时,即建立察哈尔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及统一的华北政权(加强北平市政府)”;“各省、市政府的组织,大致援用原来的组织标准”;“使各政府聘请少数有能力的日本人为顾问”;“当能包括山西及山东时,即扩大为统一政权”;“新政权虽然实质上是与南京政权分开的,但开始即勿使其采取声明独立或进行易帜的态度”。同时,还研究了将来在华北政权中可以利用的人物[1]
华北方面军根据侵华战场形势的变化,认为如果大规模军事进攻还不能使中国政府放弃抗战的话,“即在华北建立独立的政权,加强此独立政权,实行政治上的变革”。为此,他们于9月29日拟出一份《一般形势判断》,设想“若南京政府仍敢于试图进行长期抵抗,即确实领有占领区,指导其进行政治改革”;“在华北建立的政权,将来应使之成为打倒蒋介石政权的苛政、以使新政统治全中国的政权。因此,应当阐明当南京政府有所觉悟并采取新体制时,华北政权可以和该政权合并”[2]
日本政府对于在华北地区建立伪政权问题也十分重视,在10月1日由四相会议决定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中,对建立华北政权问题做出了专门规定:“在事变中,对华北作战的后方地区的措施,应排除占领敌国领土的观念。”具体的原则为:“不实行占领区式的行政。但必须在日军指导下确保治安”;“政治机关由当地居民自主组成。但必须加以指导,使其施行明朗的政治”;“在必要的统制下,进行军事上必要的交通建设和资源开发”[3]。这些原则的制订,既肯定了华北日军筹建伪政权的工作,又为未来政权的性质作出了规定。
日本关东军于10月11日制订的《处理中国事变的具体方针纲要》,也提出了建立华北政权的意见。《纲要》认为:“解决事变的前提,首先是依靠我军事行动,目标是使中国迅速抛弃战斗意志。”随着军事行动之进展,应当采取的策略措施是,“目前要在大概黄河以北的华北、内蒙等地力图确保安定,并造成建立自治政权的形势。自治政权一经建立,当即与之合作……在我的合作和援助下,脱离赤化祸患,普遍趋向救国的理想。还有,对反蒋政权的抬头,可在无碍于将来施策的限度内给以支援”。“随着形势的发展,可宣布与南京政权断绝邦交,在新建政权中选其基础巩固者承认之”[4]
上述意见,成为喜多诚一等人筹建华北伪政权最初的指导原则。10月中旬,喜多诚一回东京向军部长官报告工作时,明确宣称:“我们希望在华北地区建立一个既对日本和满洲国有利又可用以防共的地区。我们并没有领土野心,不过如果这种局势再拖延下去,那很难说我们会错过机会去建立一个类似满洲国或比满洲国更满洲国的东西。”他还解释说:“我们并不打算建立一个如同冀察政务委员会那种委员会式的政权机构。”他所考虑的,是在政治实权和地理范围上都要大得多的政权。先成立各省的省政府,然后“我们打算建立一个‘中华民国联合省政府’——我们认为,我们一开始就应当使用这个名称”[5]。与此同时,华北方面军还抓紧网罗著名汉奸出任新政权的首脑。
至10月下旬,组建华北伪政权的计划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喜多诚一等人经过研究,确定了这样的构想:这次事变演变成长期战争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事变,“在北方建立的新政权,不应作为华北的地方政权,而应成为取代南京政府的中央政权,其政令应普及到日本军势力范围的整个地区”[6]。新政权的政体定为民主制,最初以委员制开始工作,但应尽速转为总统制,并以吸收王道和道教的新民精神为指导思想。此后又对具体方案进行研究,于11月14日拟出《华北政务指导计划案》。
随着侵华战局的变化,10月底以后,日本陆军中央也提出了在华北建立替代南京政府的新中央政府的意见。陆军省军务课完全赞成使华北政权中央化的提案,他们主张:“扩大与强化华北政权,指导其成为更生中国的新中央政府,谋求在整个地区内开发产业,促进贸易,恢复与安定治安,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中国之更生从华北扩大到全中国。”其设想是首先在河北、山东、山西和察哈尔等省成立“自主的”省级政权,组成联省政府,然后与华中、华南相呼应,并将其归并到联省政府内,逐步使其成为取代现中央政府的新政府。在对华政策方面有很大发言权的参谋本部中国课在“建立华北新政权研究案”的结论中也提出:“目前,援助以防共亲日为方针,具有自然发生趋势的华北新中央政府之组织是适当的。”[7]关东军对建立新中央政权的态度更为积极,11月29日,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致电陆军中央部,申述自己的意见:“迅速断绝与蒋政权之交涉,培养各地建立之政权,分别与其提携,促进成立新中央政权之趋势,条件一成熟,看准机会,日、满首先予以承认。”[8]
建立华北新政权的主张,虽然在日本陆军内部有很大市场,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尤其是华中地区的日军,明确表示不赞成在华北设立新的中央政府。为使建立华北政权工作纳入日本侵华总战略的轨道,陆军内部又抓紧进行协商,并由参谋本部第二课拟订《从对华方略论华北政权问题》的文件,提出折衷方案,其主要论点是:“作为解决事变的前提,帝国希望出现新中央政府”;“以建立华北新政权作为过渡到中国中央政权的策略,要慎重考虑到对南京政府采取措施这一因素”;“建立华北新政权,须考虑到将来置于新中央政权管辖下的情况,以此为原则考虑其组织、政纲和对之进行内部指导等”;将来“成立新中央政府时,华北政权将处于微妙的地位,此时应注意不要形成对立和威胁”。基于上述理由,“在目前以华北政权作为中央政权,以它为中心进行各种工作为时尚早”[9]。于是,日本军方对华北新政权的性质有了一个大致统一的意见。
在日本军政当局对华北伪政权的性质争论不休之时,处于侵华战争一线的华北方面军正抓紧进行伪政权的筹组工作。继9月下旬平津两地治安维持会合并后,华北方面军又以北平维持会的名义,于10月12日宣布将北平改为北京,作为将来新政权的办事之处。新政权需要有影响的头面人物领衔才具有号召力。为此,喜多诚一等人四处奔走,以各种名利相引诱,企图拉拢一些曾活跃于民国初年政治舞台上的老政客,无奈均未成功。于是,他又派特务部总务课长根本博大佐去香港,策动因卢沟桥事变而离开北平,暂时蛰居香港的北洋遗老王克敏出马。12月7日,王克敏随日使到达北平,经与汤尔和、王揖唐、齐燮元等一班汉奸会面后决定出山。喜多诚一等人立即以王克敏为中心,谋划新政权的人事安排及政府组织纲领。此时,华中日军正向南京发动猛攻,而通过德国牵线的诱降活动尚未终止,所以日本政府打算华北伪政权过一段时间再正式挂牌。
12月13日华中日军攻破南京。次日即12月14日,华北日军便于北平宣布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仪式在中南海居仁堂举行。临时政府采用三权分立制,内设议政、行政、司法三个委员会,分别由汤尔和、王克敏和董康任委员长。在该伪政权的主体——行政委员会之下,设行政、治安、文教、司法、赈济五个部[10]。政府位置因无合适人选而暂时空缺。
伪华北临时政府的要人,几乎全是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北洋时代老政客。临时政府以汤尔和、董康、王克敏、王揖唐、朱深、江朝宗、高凌霨、齐燮元等人为委员,董康、王克敏、王揖唐、齐燮元、朱深为常务委员,各部部长则分由上述委员兼任。王克敏曾于清末在驻日公使馆任职,北洋时期混迹于金融界,并数度出任北京政府财政总长。汤尔和早年留学日本,20年代曾任北京政府教育总长、内务总长及财政总长等职。王揖唐早年赴日本学习军事,历任北洋政府内务总长、安福国会众议院议长、北方议和总代表等职。齐燮元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北洋时期曾任江苏督军及苏、皖、赣巡阅使等职,军阀混战中失败后逃亡日本。上述四人都于1935年出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董康于1912年留学日本,曾三度出任北洋政府大理院院长,先后任司法总长、代理财政总长等职。朱深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法科,长期在北洋政府的司法界任职,曾任皖系政府的司法总长。高凌霨曾任北洋政府财政、农商、内务等部总长,此时任天津治安维持会和京津联合维持会会长。
“临时政府”宣布以民国初年的五色旗帜为“国旗”,继承中华民国年号,定北京为首都。在宣布新政府成立当天,还对外发表宣言和施政方针。宣言对国民党的容共抗日政策进行一番指责后宣称:“树立临时政府,旨在恢复民主国家,煎涤污秽党治,同时绝对排除共产主义,发扬东亚道德,辑睦世界友邦,开发产业,使民生向上,厘定权责,使中外相安。”最后还假惺惺地表示:“事变略定,我中华民国政治稍有轨道可循,自当联袂引去,以纾罪戾。”[11]企图以此来欺骗辖区民众,掩盖其傀儡面目。
“临时政府”的施政方针共有五项:内政方针是:“消除国民党一党专制的积弊,真正体现中国民众的共同心意,施行为中华民族谋幸福的政治”;经济方针是:“确立以农为本的农村政策,同时开发资源,发展生产”;东亚政策是:“以体现东亚道义的民族协和精神为基准,与邻邦友好相处,谋求真正的亲善合作”;对外政策是:“前政府所负的对外义务,凡属已向国民发表的债务及其他义务,代其承担一切责任”;防共方针是:“绝对排除容共政策,进一步与防共各国相协力,确保东亚的固有和平。”[12]
从“临时政府”的框架结构及其宣言、方针可以清楚地看出,华北日军和王克敏等人妄图将该政权发展成控制全国的中央政府,以取代蒋介石为主的国民政府。临时政府出台后,在侵华日军的策划下,华北各地的大小治安维持会渐次归并到它的名义之下。
日军攻占南京后,12月24日,日本内阁会议对华北日军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处理中国事变纲要》中对该政权今后的发展作出明确规定。《纲要》强调,在对其进行指导时,要谋求“逐步扩大和加强这个政权,使它成为重建新中国的中心势力”;“不仅要使它取得在华北的信誉,并且要使它取得在华中、华南方面的信誉”。为此,纲要提出了四点具体指导方针:1.“要网罗在全中国有信誉的人才”;2.“要具备适应时代新的组织”;3.“要有足以号召全中国的主义和纲领”;4.对于上述政权的领导,“只在制订政策大纲方面由日本顾问进行内部领导”。另外,纲要还对华北新政权的统治范围、指导方式等一一作了规定[13]。1938年1月11日,日本政府召开御前会议,决定《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更进一步肯定了华北伪政权的地位和作用。《方针》强调:“如现中国中央政府不来求和,则今后帝国不以此政府为解决事变的对手,将扶助建立新的中国政权,与此政权签订调整两国邦交关系的协定,协助新生的中国的建设。对于中国现中央政府,帝国采取的政策是设法使其崩溃,或使它归并于新的中央政权。”[14]御前会议的决定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这一方针成为以后日本统治中国占领区的基本方针。
“华北临时政府”于1938年1月正式出笼后,其组织机构陆续作了若干调整。4月1日,将行政委员会各部部长改称总长,并将实业局升格为实业部,任命前北洋政府外交、司法总长王荫泰为该部总长。以后又将财政、内政两局升格为部,撤销赈济部。随着日军占领区域的扩大,临时政府的统治地域也相应扩大,逐步由北平、天津两市扩大到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数省的部分地区及青岛市。
1938年3月,“临时政府”将河北省伪政权改组为省政府,以吴赞周为省长,并将省政府驻地由天津迁至保定,全省划分为津海、冀东、冀南、保定四道,各道设置道尹。河南的情况大致与此相似。1937年11月,日军侵占河南安阳后,即在安阳设立伪河南省自治政府,以萧瑞臣为省长。萧为河南人,曾任吴佩孚部师长,当时已同日军相勾结。1938年4月,伪河南省自治政府划归临时政府管辖,改称“河南省政府”。山西占领区划归“临时政府”的时间要稍微晚一些。1937年12月日军攻占太原后,随即成立伪山西省“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以原绥远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苏体仁为临时省长。1938年6月,“临时政府”开始管辖山西省,将省“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撤销,改设省公署,正式任命苏体仁为省长。山东的情况与上述不同。1937年12月日军攻占济南后,成立了以马良为会长的济南治安维持会。当时因没有省级伪政权,所以“临时政府”于1938年3月5日发布成立山东省公署令,任命马良为省长。3月10日,伪山东省公署成立,划全省为鲁东、鲁南、鲁西、鲁北四个道。此外,又将原隶属山东省的青岛市划为“临时政府”直辖的特别市,任命赵琪为特别市市长。
“华北临时政府”虽号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实际上它不仅由华北日军一手扶植起来,而且所有活动都必须根据日本的要求来进行。根据日本内阁关于“在制订政策大纲方面由日本顾问进行内部领导”的规定,在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华北日军特务部长喜多诚一、总务课长根本博等人即以非正式顾问身份对政府各个方面进行控制。1938年4月17日,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寺内寿一与王克敏签订了关于顾问的《约定》之后,喜多诚一等大批日本军人随即正式以顾问身份对“临时政府”进行“指导”了。
日本扶植“华北临时政府”的主要目的之一,除在政治上稳定占领区的统治之外,就是要在经济上掠夺华北地区的各种资源,以支持日益扩大的侵略战争。“临时政府”成立后提出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改订海关税率,停止征收日本商品进口附加税,减免棉花、棉籽、胡麻子、矿砂、生铁、废钢材等产品的出口税。1938年5月底,日方又令临时政府再次改订关税税率,宣布从6月1日起,降低所有日本商品的进口税。这样,日本商品开始在“临时政府”统治区域内大量倾销。 如何“开发”与统制华北地区的经济,是日本政府早就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1938年3月,日本华北方面军与“临时政府”间签订了关于成立中日经济协议会的《觉书》。所谓经济协议会,实际上是使日本掠夺华北经济合法化。协议会虽以王克敏为会长,日本人平生釟三郎为副会长,但平生釟三郎作为“临时政府”最高经济顾问,是经济政策的最高决策者,所以实权仍全部操在日本人手中。不仅如此,对于交通、港湾、通讯等重要设施,得由日军直接控制,协议会不得加以讨论[15]。这些规定,在汪伪国民政府成立、“临时政府”并入汪伪政权并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之后,仍继续生效。
为了更直接地掠夺华北的经济资源,日本于1938年4月在北平设立“华北开发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对华北的交通、通讯、矿业、盐业、电力等重要产业,实施全面统制,垄断开发权与经营权。金融业亦是日本特别重视的行业。华北日军筹建“临时政府”时,即拟订了《华北联合银行设立纲要》,企图通过设立新的金融机关,发行伪币,控制华北地区的金融,解决日本军费支出,达到以战养战之目的。1938年2月11日,“临时政府”宣布成立“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由“财政部总长”汪时璟任总裁,日人阪谷希一任顾问。“临时政府”公布的《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条例》规定:临时政府赋予该银行制造和发行纸币的特权;发行的纸币不限金额,适用于公私各种交易,为华北“惟一之法币”;其名称为“联银券”,与日元等值,属于日本元系通货。3月10日,该行正式营业,并在华北各地设立分行。当日,“临时政府”又发表声明称:向来通用之各种纸币,今暂于一定时期中准许其流通,联银券与国币同价使用[16]。然而一待联银券广为流通,即开始对法币进行排挤、打击。6月10日,宣布于即日起将法币贬值10%,翌年2月,再将法币贬值40%,接着又宣布禁止法币流通使用。至1938年10月,联银券的发行额已超过2.5亿元,“其势力直伸到内地各处”[17]
“华北临时政府”的成立及其实际运作清楚地表明,它是一个没有半点独立性、完全由侵华日军所控制的傀儡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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