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党派的政治主张


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分别举行“七大”和“六大”,确定争取抗战胜利和战后建国政治路线,勾画各自的政治蓝图前后,中国第三种政治势力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以中国民主同盟为代表的中间党派积极参政议政,扩大政治影响,试图形成中国的第三大党,在国共两党之外另辟第三条道路。
根据当时中国的政治环境,中间党派的某些领导人发出了“中国需要第三个大政党”的呼声。罗隆基撰文指出:“假使中国要走上真正民主的轨道,中国目前迫切需要第三个大党”,这个大党有两个很大的作用:“第一,缓冲国共两党的武力冲突,防止内战;第二,团结国共两党以外的进步人士,促进民主。”并论证说“假使反对内战的人民真有了组织,真有了政团为之领导,他们拒绝供给从事内战的财力与人力,内战自然打不起来”,“两大政党间有了倚重的平衡力量,于是谁是内战的发难者,谁就成了民意的公敌,自然内战不至轻易发生”,这是第三大党的缓冲作用;“有了一个纯粹以民主主义为信仰,以实现中国的民主为目标的政团,他们团结一切小党派及无党派的进步人士,这必能使中国的民主提早实现”,这是第三大党的民主效用。他的结论是:“当前是中国复兴的最大机会,亦是中国复兴的惟一机会,同时亦是中国最艰难困苦的一个时期”,“只有产生第三个有力的政党,国家目前许多困难才有解决的途径。”[1]
1944年9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顺应时局的需要,在重庆举行全国临时代表大会,决定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更名为中国民主同盟,使其更具政党的色彩。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于1941年3月,其背景是国民党顽固派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在日本法西斯加紧侵华的战争环境中,这种打击和企图消灭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的倒行逆施,不仅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而且也激起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国民参政会中一些在野党派人士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一面试图调解国共矛盾和冲突,同时也企图谋取自身的发展空间。该同盟由国家社会党、中国青年党、第三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救国会派、职业教育派、乡村建设派三党三派的主要人物参加,实际上只是几个中间党派领导人的较为松散的联盟。该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后,“不再是过去党派的联合,而成为争取民主的各界各阶层的大联合”。尽管该同盟领导人自称他们不是一个政党,但实际上他们同其他政党一样,选举产生了由99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由张澜任,下设组织、宣传、文化、财务、国内关系、国际关系六个委员会和秘书处,由章伯钧、罗隆基、张申府、张澜(兼)、梁漱溟、张君劢和左舜生分任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并在各地设立支部,如东南总支部、华北总支部、四川省支部、昆明支部、上海支部、重庆支部等。参加对象也由原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扩大为广大的作家、编辑、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和工商界的从业员,而且相当多的无党派关系的盟员也加入进来,使同盟具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2]
尽管中国民主同盟领导人的政治哲学和基本纲领与中国共产党并不相同,但他们在中国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却与中共的政治主张颇有相似之处,因此,在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争取民主的问题上,他们一般能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并肩,团结合作。1944年10月,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共五条三十五款。其主要内容是:1.贯彻抗战国策,切实整理军队,以期加强反攻,争取最后胜利;2.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各党派之联合政权,实行民主政治;3.确立亲睦之外交政策,加强对英美苏及其他盟邦之联系,以期彻底合作,并把握当前之胜利,奠定世界永久之和平;4.确立战时经济、财政之合理机构与政策,以期对内对外树立政府与国家之信誉,并奠定和平建设之坚实基础;5.彻底革新目前之教育文化政策,保证思想、学术之自由发展,并迅速提高一般国民之文化水准等[3]。从中可见,中国民主同盟的基本立场是赞同和呼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的,尽管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要求,与中共提出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从总体上观察,该同盟与中国共产党站在同一战线与国民党的专制政治进行斗争。
1945年1月15日,中国民主同盟针对蒋介石在其新年文告中提出的“及时召开国民大会,不必再待战争结束以后”的主张,针锋相对地指出:“假定能召开一个举国一致而又确能解决当前一切实际问题的国民大会,吾人在原则上自亦赞成之,但目前事实上乃绝少办到的希望。如仅仅将二十五六年所选出之一部分代表,再就无法选举之若干省份指派若干,以足1400名之额,更益以数百名国民党中委及候补中委为当然代表,以此而欲制定一部全国共遵之宪法,以此而居然‘还政于民’,并欲以此而成就全国的团结统一,吾人以为必将适得其反。”明确表示了反对的态度,其理由与中国共产党方面所表述的内容并无二致。中国民主同盟在该宣言中重申了该同盟的十点主张:
1.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权;
2.召集党派会议,产生战时举国一致之政府,并筹备正式国民大会之召开,宪法之制定;
3.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职业、身体之自由,废除现行一切有妨害上列自由权利之法令条例;
4.开放党禁,承认各党派公开合法地位,并立即释放一切政治犯;
5.废除特务及劳动营一类纯粹法西斯之组织;
6.全国一切派系不同之军队,应本平等待遇之原则,统筹装备、给养、训练、补充之公平,以求得作战指挥之统一并渐进于军队国家化之正轨;
7.财政绝对公开,凡预算决算及增加人民负担之措施,必须交现有民意机关审查通过;
8.保障人民最低生活,改善士兵及公务人员之待遇,对战时战后之受灾人民,尤应统筹救济;
9.立即停止党化教育,保障讲学自由及从事教育职业之自由;
10.促进中苏邦交,加强对英美及其他盟邦之联系,以期彻底合作。

宣言强调:“吾人以为在战争未结束以前,必须将此项过渡办法切实做到,中国始有实现民主宪政之可能,否则借延宕以资敷衍,弄名词以布观听,则不惟当前一切困难无从解决,整个国家民族且有陷于分裂破碎之虞。为国民党计,与其空谈‘为政于民’,何如实行与民合作以免自误误国之为愈也。”[4]该宣言的态度较之1944年10月发表的政治主张更为明确,也更有抗击国民党当局的力度。
中国民主同盟领导人通过发行报章刊物来宣传他们的政治主张,如左舜生主编的《民宪》(半月刊),章伯钧主编的《中华论坛》,黄炎培主办的《国讯》、《宪政》,罗隆基主编的《民主周刊》,潘光旦主编的《自由论坛》等,都盛行一时,颇具影响力。在中国民主同盟的领导和组织下,各界民主人士积极参与了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斗争,重点在于要求成立联合政府,反对国民党片面的“还政于民”。1945年3月1日,蒋介石再次发表谈话,重弹“11月12日举行国民大会,通过宪法,实行宪政”的老调。昆明文化界342人联名发表公开声明,谴责蒋氏此举“只是蒙蔽国际视听,拖延国内民主的技术”,责问国民党当局“宪法是十年前一党包办的草案,国民代表是十年前一党包办的选举,试问以这样的代表,通过这样的宪法,再来选举大总统,产生新政府,这样的民主有真实的意义吗?试问这样迂回迁延的方式,能够挽救当前千钧一发的危局吗?”再次提出了以召开党派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政府为中心的四项主张,其主要内容是:一、政府立即邀约全国在野各党如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等各自推选的代表,而后会同各政党代表共同推定社会上无党无派各界进步人士,共同举行国是会议,决定战时的政治纲领,并重行起草国民大会组织法及选举法,筹备召集真能代表人民的国民大会,以通过宪法,实行宪政;二、国是会议为战时最高民意机关,由该会议产生举国一致的联合政府,以执行战时纲领,并共同负担抗战及参预一切国际会议,奠定世界和平的责任;三、现政府应立即宣布解散特务组织,取消言论出版登记制度,释放全国政治犯,切实保障人民身体、思想、言论、演剧、集会、结社、居住、旅行、通信等自由;四、彻底改组国家最高统帅部,使统帅部成为超党派的国家机构,以统一全国军事指挥,集中全国军事力量,以便配合盟军反攻,彻底消灭日寇,争取抗战胜利,并保障在民主政治基础上实现军队国家化的原则[5]。显然,这些政治主张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十分相似。
中国共产党“七大”和中国国民党“六大”结束后,环绕着“联合政府”问题展开的两个中国命运之争,更加激烈。国民党一意孤行,5月间,宣布将于7月7日召开国民参政会第四届会议,审议召集国民大会办法等,并仍决定于11月12日召集“国民大会”。6月16日,中共中央负责人发表声明,宣布中国共产党决定不参加第四届国民参政会。6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七届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解放区代表会议筹备事项的决议》,决议国民党如独裁地召开所谓国民大会,中共召开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日期也定在11月[6]。毛泽东指出:“参加蒋介石召开的国民大会是危险的,故我们拒绝参加。我们决定不参加,把一个问题摆在美、蒋面前,也使中间派有文章做。”[7]在国共两党针锋相对的情况下,中间党派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
7月1日,褚辅成、黄炎培、章伯钧、左舜生、冷遹、傅斯年六参政员经蒋介石同意访问延安,调解国共分歧。4日,中共中央代表与六参政员达成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国民大会工作,从速召开政治会议,中共方面并建议:政治会议之组织,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三方面代表各自推出三分之一的代表,并经其他方面同意的无党派代表人士共同组成之;政治会议性质应是公开的、平等的、自由的、有决定权的;政治会议应议的事项为:关于民主改革的紧急措施、关于结束一党专政与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关于民主的施政纲领、关于将来国民大会的召集;政治会议召开以前,应释放政治犯,并由各方面先作预备性质的协商等[8]。10日,蒋介石接见六参政员,表示对他们带回来的中共意见将加以研究考虑,实际上却将其束之高阁。然而,六参政员访问延安本身表明,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第三种力量已被国共双方所承认,并各自都想加以利用。
对于国民参政会第四届会议,中国民主同盟内部意见不一,以云南省支部为代表,主张抵制该会议。他们认为:“国民参政会七年的历史,只证明‘参政’徒有其名,而‘国民参政’更无其实。国民参政会是政府圈定指派的机关,一党包办,绝对不能代表民意。国民参政会今天惟一的作用,是为政府伪装国内民主,蒙蔽国际观听的工具,是中国实现真正民主的障碍。”为此,他们不仅反对将于11月12日召开的国民大会,而且也反对在7月7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他们提出了“圆桌会议”的政治口号,表达了他们强烈的参政意识,其具体主张是:
1.召集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民主同盟三大政团的圆桌会议;
2.在这圆桌会议上,由三大政团共同推定国内无党派的代表人士,请其前来共同参加会议;
3.由这种圆桌会议产生举国一致(包括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代表人士)的联合政府;
4.联合政府再拟定人民代表,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重新起草宪法;
5.联合政府重新起草国民大会组织法与选举法,依据这种新的法律,重新选举真正代表民意的国民大会;
6.由联合政府召集新选的国民大会代表制定宪法,实施宪政,并实行真正的还政于民。

他们认为,国共谈判不能成功的基本原因有两条:其一是国共两党的谈判“没有一个缓和调剂的力量,两党外的政团及人民代表对谈判缺乏一个公正的评判者”;其二是“政府几年来始终不肯认识、承认正在发展、代表中国民主运动新生力量的中国民主同盟,其结果不能得到中国第三大政党的合作与协助,全国人民所热望推行的团结统一方案,也就始终得不到效果”[9]。显然,他们已自称为中国第三大政党,并表达了中国政治非第三大党加入不得成功的强烈意识。
然而,中国民主同盟总部的领导人却依然参加了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由于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拒绝到会,与会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参政员就成为与国民党代表就国是发生争执的主角。会议经过激烈辩论,通过了关于国民大会的决议案,关于国民大会之日期,因意见未尽一致,“由政府斟酌情形决定”;关于国民大会代表问题,“请政府参照本会参政员提案衡酌法律与事实,妥定办法”;“宪法制定时,应即予实施,俾政府还政于民之旨,早获实现”等[10]。对此,新华社发表记者时论,进行严厉批判,并告示国人“独裁制度丝毫未变,内战危险空前严重”[11]。7月19日,中国民主同盟负责人章伯钧发表谈话,呼吁国民党当局:“顺适世界民主潮流,容受人民的要求,以壮士断腕之决心,作悬崖勒马之毅行,实施民主改革,放弃原定举行国民大会之决定,迅速召开政治会议。假如错认时机,固执成议,则此后纠纷益增,演成分裂,将难以邀国人之谅解。”[12]主张停开国大,立即召开政治会议,共商国是。
7月28日,中国民主同盟总部发表对时局宣言,再次呼吁召开各党各派政治会议,挽救危局。宣言指出:“谋取团结实现之关键,只视各党派及无党无派人士之政治性的会议能否重开。本同盟以为在此紧迫时期,此项会议实以万难再缓。应请政府体察时势,顾念民情,即早召集。”要求国民党当局“为表放弃专政,实现民主之诚心”,立予实行四事:确实保障人民身体、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迁徙、居住之充分自由,释放一切爱国政治犯,彻底取消一切特务及类似特务之法令及机构,承认各党派公开活动之权利等,强调该四事“实为任何民主国家内人民最起码之权利,政府果欲实行民主,即宜立刻照办,同时进行政治协商,召开上述会议,务使最短期内,达成改组举国一致政府之目的,以利国家”[13]
综观以中国民主同盟为代表的民主党派在抗日战争后期的政治活动和政治主张,其基本宗旨是试图在国共两党之外形成能左右中国政局的第三大党,在激烈的国共冲突中寻求新的出路,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他们在政治上反对国共内战,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反对召开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赞成共产党的“联合政府”主张,赞成举行各党派的政治会议共商国是,赞成由联合政府主持重新选举代表,举行新的“国民大会”,通过宪法,实行宪政。他们的政治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当时的斗争纲领比较接近,在反对国民党的专制独裁统治、争取抗日战争胜利的斗争中,他们中的大多数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朋友和同盟军。但由于他们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和基本纲领并不相同,互相间的分歧在所难免,战后国共两党斗争更为激烈,中国民主同盟内部就出现了分化,分别倒向国共两党,他们组建第三大党的理想将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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