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之《还》译文、翻译、鉴赏和赏析


〔原文〕
子之还兮,(齐还作营,韩作
遭我乎峱之间兮。璇。齐
并驱从两肩兮,峱作。)
揖我谓我儇兮。(韩儇作婘。)
(还、间、肩、儇,寒部。)
子之茂兮,
遭我乎峱之道兮。
并驱从两牡兮,
揖我谓我好兮。
(茂、道、牡、好,幽部。)
子之昌兮,
遭我乎峱之阳兮。
并驱从两狼兮,
揖我谓我臧兮。
(昌、阳、狼、臧,阳部。)
〔译文〕
你是那样的矫健啊, 与我在峱山前相遇,并马一齐追赶那两只大猪,你拱手作揖,称赞我打猎的技艺高超。
你是那样的灵巧啊, 与我在峱山路上相遇,我们一齐追赶两只雄兽,你拱手作揖,称赞我打猎的本领强。
你是那样的骠悍啊, 与我在峱山南面相遇,我们一齐追赶那两只大狼。你拱手作揖,称赞我打猎的本事真是好啊!
〔评介〕
《还》三章,章四句。还,毛《传》释便捷之貌,《释文》引 《韩诗》作嫙。《说文》、《广雅》并释嫙,好也。意思都是便捷,即敏捷矫健的姿态。这是一首咏猎的诗,相传是齐哀公时所作。两位猎者邂逅相遇,一见如故,因而通力合作,共同打猎。互相祝贺道喜,互赞对方英武超群,全诗热情赞美了猎手们彼此的友谊与合作。
可是,《诗序》却说:“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从之,遂成风俗。习于田猎谓之贤,闲于驰逐谓之好焉。”郑《笺》释“荒”:谓政事废乱。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里说: “贤,即首章‘儇’字,音近之讹,犹下句‘闲于驰逐谓之好’,即释二章‘好’字也。”《孟子·梁惠王》: “从兽无厌谓之荒。”所谓“刺荒”,即讥刺耽于田猎。《诗序》之说,不足取。全诗并无“公”、“君”字样,更无“公”、“君”田猎时那种宏大壮阔的场面,何以见得是刺哀公呢?全诗都是赞美之词,何以有“刺”呢?朱熹《诗集传》说:“猎者交错于道路,且以便捷轻利相称誉如此,而不自知其非也,则其俗之不美可见,而其来亦必有所自矣。”前两句写实,后几句不免是附和 《诗序》之说。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刺齐俗以弋猎相矜尚也。”他说:“此不过猎者互相称誉,诗人从旁微哂,因直叙其词,不加一语,自成篇章。而齐俗急功利,喜夸诈之风自在言外,亦不刺之刺也。”此说被大多后人所接受。黄典诚先生说: “两个猎户你说我不错,我说你很好。俗云‘猩猩惜猩猩,好汉爱好汉’,可于此诗见之。”这种评介既准确,又通俗,算是把这首诗咀嚼消化透了。至于有人认为是一位少女对青年猎者(情人)的歌唱,怕是一种独抒己见,并无实据。此说对“子”的理解是对的,就是那位矫健敏捷,勇武骠悍的猎手。对“我”的理解不对,“我”分明也是男性猎手,怎么说是“少女”呢?
这篇诗是一个猎手写的。他赞扬了另一个猎手,说他射猎非常便捷、娴熟,仪表也非常美丽。两位猎手在峱山之间相遇, 并驱“两肩”、“两牡”、“两狼”,写猎手们彼此的友谊与合作。猎手们用对方的仪礼和语言来赞扬自己说“揖我”,“谓我儇(好、臧)”,这与各章首句的“还”、“茂”、“昌”相照应,写出两个猎手同样出色。这种写法简洁,也很巧妙。诗歌取材新颖,感情豪放,语言朴实而率直,表现了当时人民生活的自然美。“狩猎”是当时的风俗习尚,这在《魏风·伐檀》、《齐风·卢令》诸诗中均可看出。
这首诗是用赋体描绘了猎手们便捷轻利,技艺高超。手法有分有合,灵活多变,前后照应。在语言形式上不仅重章叠句,而且句式组成,错落有致,形象生动,颇有其独创风格。章潢在《图书篇》中评论说:“ ‘子之还兮’,己誉人也; ‘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己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说出本诗分合多变,互文见义之妙。清人吴闿生在《诗义会通》里说:“旧评:飞扬豪骏,有控弦鸣镝之气。”也不算夸张。
关于“肩”的理解,有说是小兽,有说是大兽,看法不同。陆德明说:“肩,《说文》云: ‘三岁豕,肩相及者。’本亦作豜,音同。”孔颖达说:“《大司马》云: ‘大兽公之’,《七月》云:‘献豜于公’,则肩是大兽。”后人多认为肩是三岁小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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