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汤临初的“形势”论


汤临初,生卒爵里不详,其所作论书著述《书指》中论及“本朝沈氏兄弟”及姜永嘉(立纲)之书而未及明代其他书家,因推断其为明中期之人。
前人论书已提出 “形势”的问题,如传为王羲之的《笔势论十二章·创临章第一》即云:“始书之时,不可尽其形势,一遍正脚手,二遍少得形势,三遍微微似本,四遍加其遒润,五遍兼加抽拔。”唐太宗也说过:“今吾临古人之书,殊不学其形势,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论书》)即以形势指书法的形态体势。而且古人分论书法之 “形”与 “势”的理论也不少,故后来康有为说:“古人论书,以势为先。中郎曰 ‘九势’,卫恒曰 ‘书势’,羲之曰 ‘笔势’。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兵家重形势,拳法亦重扑势,义固相同,得势便,则已操胜算。”(《广艺舟双楫·缀法第二十一》)康氏所说的形势就是指各种笔画依照各自特殊的形体姿势要求的不同写法,以及由此形成的态势,即所谓笔势。汤临初论书也揭出“形势”二字,则也意在强调笔势,以形势为书法之关键,颇能发前人所未发。其《书指》的第一句话就说: “书契之来,原于画卦,形势生于篆籀”。可见以为形势与字同生,又说:
大凡天地间至微至妙,莫如化工,故曰神、曰化,皆由合下自然,不烦凑泊,物物有之,书固宜然。今观执笔者手,运手者心,赋形者笔,虚拳实指,让左侧右,意在笔先,字居心后,此心手相资之说,特作字之法,非字之本旨。字有自然之形,笔有自然之势。顺笔之势,则字形成;尽笔之势,则字法妙。不假安排,目前皆具,此化工也,钟、张以来,惟右军以超悟得之,故行草楷则种种入神,世人但见其可喜可愕耳。

汤临初所谓的形势乃是指字体合乎自然的形态与笔墨在运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态势,他以为顺应着文字的自然之形与运笔的自然之势就能达到书法的高妙境界,因此汤氏再三强调“不烦凑泊”、“不假安排”,表现了他力避矫揉造作的主张,可见其形势论的中心在于自然。自然首先表现在字形,汤氏以为由于汉字的结构笔画各不相同,故其字体的大小、长短、疏密也各呈其形,不必强求一律,宜顺其自然。他说: “字形本有长短、广狭、小大、繁简不可概齐,但能各就本体,尽其形势,虽复字字异形,行行殊致,乃能极其自然,令人有意表之想。然又须仿佛规矩,平均点画,使有墙壁,然后求工,庶成正果。”他主张顺乎字形本身的不同,尽其形势,便能使书法具备风韵神趣,令人产生无限遐想。故汤氏最忌字形一律,呆如算子的作风。他对徐浩在《论书》中所说的“大蹙令小,小放令大,疏肥令密,密瘦令疏”等话表示深恶痛绝,以为如此便抹杀了文字天然错落差参的个性,贻误后学,为后世作俗书者开了门径。
其次,自然表现于笔势,所谓笔势就是指写字时笔随着点画的要求上下左右地运行而产生的态势。这种态势犹如孙过庭所说的 “点画”、“使转”,汤临初说:
点画、使转皆笔也,成此点画使转,皆用笔也,小而偏旁,大而全体,有顺利以导,而天机流荡,生意蔚然;有反衂以成,而气力委婉,精神横溢。顺之不类蛇蚓,逆之不作生柴,方书而形神俱融,成字而飞动自在,此造化之工,鬼神之秘也。

运笔成势,无论顺逆,贵在能天机流露,精神横溢,势成而形神俱现,得自然流动之美,这便是书法的生命力之所在。汤氏这里强调的是自然浑成的运笔,不着人工雕凿之意,他以篆隶的笔势为例说:“古人制笔以半竹为之,谓之不聿,故其为字像人持半竹之形,以漆代墨,笔虽刚峭,墨则濡迟,作字之时,随其方向,上下左右,钩环转换,向背离合,各有自然之势,虽巧匠任心,不能加损其间,此书之本性也。故作意在左则下笔向右,作意在右则下笔向左,结束在下则上必蹁跹,上体既尽则下必流易,见左畔奔驰则知右有余力,观上多著意则知下自宽闲,以至隶有蚕头,由下笔反挫;顺笔平行,燕尾自出,益恐笔墨不行,故就承上起下之中,因势立法,成书中间,毫无己意。”《说文解字》中说: “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这里所谓的“不聿”即是指笔。汤氏以为由于笔和墨的属性——一刚峭,一濡迟,故行笔使墨便形成了一种“自然之势”,这种“自然之势”是书法的根本,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这就要求写字的人能顺应这一规律,体现这种“自然之势”。具体地说,它表现在逆锋取势,上下左右协调等运笔的规律之中,因为这合乎于笔墨刚柔相济的本性。譬如隶书中所谓的 “蚕头”、“燕尾”,都是合乎笔势而总结出的运笔规律,故汤临初提出“因势立法”的主张。这些用笔方法之所以千古不易,成为历代书家遵循的法则,就在于它们顺应了笔墨与点画的自然之势。故他主张不杂己意,一任笔势的自然性质来行笔。
同时,汤氏以为篆、隶的用笔是各种书体用笔之本,以为:“行草不能离真以为体,真不能舍篆、隶以成势,习尚不同,精理无二,譬之树木,篆其根也,八分与真其干也,行草其花叶也;譬之江河,篆其源也,八分与真其滥觞也,行草其委输也,根之不存,华叶安附;源之不浚,委输何从。故学书而不穷篆、隶,则必不知用笔之方,用笔而不师古人,则必不臻神理之致。”他以为篆、隶的起伏通于真、草的牵制,篆、隶的首尾通于真、草的波磔。篆、隶之笔势自能通于真、草,因而汤氏论真、草也极重笔势: “真书如 《黄庭经》、《兰亭集序》皆势从笔顺,象逐心生,见其落笔,即知全体。”笔势在落笔中表现得最为明白,故他尤重落笔,这在他对王羲之书法的分析中表现得最为明白:“右军书于发笔处最深留意,故有上体过多而重,左偏含蓄而迟,盖自上而下,自左而右,下笔即审,因而成之。所谓文从理顺,操纵自如,造化在笔端矣。”汤氏揭出了王羲之的书法重起笔的特点,由此造成了王书上重下轻,左迟右速的特征,这种特征本身是循乎汉字书写的规律而自然产生的态势,它不但成就了王书千姿百媚的姿态,而且合乎自然,不可易移。因而汤氏以为王羲之的书法所以成功的秘诀在于“极尽其自有耳”。他以为书法之创作犹如造物之赋形,贵在循其自然,方能化成万物,由此而呈现的千变万化之形不觉其人工的雕凿,故他以王书为极诣,曾说:“严沧浪有云:论诗以李杜为准,挟天子以令诸侯,故予论书一以右军律诸家,倘有以夸诞罪我,何敢辞焉。”他以此评骘唐宋诸家,以为虞世南最得右军三昧,欧阳询小变晋法,至褚遂良则以媚胜而古法大半已亡,宋代米芾最得褚法,然右军笔意已丧失殆尽。如他论颜真卿、柳公权诸家也讥其守法太严而无晋人书之逸韵,他说: “唐自欧、虞、褚、薛而下,迨乎颜、柳,亦犹诗之有晚唐矣,二公见前代作者法度森然,不师其意而泥其迹,乃创作一体,务以雄健加入,遂使晋、魏萧散温润之风一切委地,在当时即称为干禄书,已不免佐史之讥,昔人谓诗家之视靖节,犹孔门之视伯夷,以晋、魏而视二公,又不侔矣。”汤氏以晋、魏自然萧散之书风为准则,自然对唐人尚法之倾向表示不满,因法多则丧势,与其标举形势、崇尚自然的论书宗旨不侔。
从“形势”论出发,汤氏重神而不重法,故他以 “合下自然,不烦凑泊”来解释 “神”与 “化”的境界,以为书法宜 “心手相师,笔墨无间,穷生成之用,极神化之模”。他论 “神”、“气”、“笔”的关系最为深刻:
论画者先观气,次观神,而后论其笔之工拙,世固有笔工而神气不全者,未有神气既具而笔犹拙者也。作书既工于用笔,以渐至熟,则神采飞扬,气象超越,不求工而自工矣,神生于笔墨之中,气出于笔墨之外,神可拟议,气不可捉摸,在观者自知之,作者并不得而自知之也。

论书者往往重视神气,如王僧虔就说过“神彩为上,形质次之”( 《笔意赞》),张怀瓘也说过 “识书之道,风神骨气者居上” ( 《文字论》),论画也如此,如荆浩 《笔法记》中提出 “画有六要”: “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也以 “气”为首。汤氏继承了前代的书画理论,指出了神、气与笔的辩证关系,神、气固然是书法的重要因素,然它们又是通过笔墨来表现的,离开了笔墨,也就无所谓神气;在神与气之中,神是可以体会的,而气则是难以捉摸的,故气只是鉴赏者的一种感觉,作者本人也未必知之。
汤氏在书法审美上最重自然质淡,韵高趣远,他说:“书贵质不贵工,贵淡不贵艳,贵自然不贵作意。质非鄙拙之谓也,清庙明堂,大雅斯在是已;澹非淳易之谓也,大羹玄酒,至味存焉是已;自然非信乎放意之谓也,不事雕琢,神气浑全,险易同涂,繁简一致是已。”故他以简淡天然的风格为尚,盛赞《瘗鹤铭》“极冲淡之趣”,又主张书法由生入熟,再由熟入生,意在追求平淡而有韵味的书风。
汤临初强调书法结字的本身态势与循乎笔墨本性的笔势,故追求自然的韵味而无意于庄严肃穆之风,他甚至一反前人“心画”及“心正则笔正”的说法,以为作书的关键在于遵循书法本身的规律。其言曰:
书者心画,此扬子云之言也;柳诚悬固有心正笔正之说,宋人遂据以为断案,此似然而实不然也。譬之以木为人,衣冠坐立,描写极似,非不俨然庄肃也,而色笑蹈舞,一之不具,即庄肃何取焉!晋人虽称蔑弃礼法,至于作字,实其用意处,张怀瓘评中散草书加右军数等,使非功用精密,何以至此已,不类其为人矣。若概以为简堕使然,则不作可矣。右军在晋,最闲经世,颜之推谓其人品最高,惜为书所掩。右军之比中散,其人又可知,乃其书则风流醖藉,翱翔物表,盖法有固然,不必斤斤以心术为校也。世有文章德业晔然名世者,即不事铅椠,举而登之钟、王之列,其孰从而信之。

他指出“法有固然”,即以为书法有其自身的特征与规律,未必与人心有必然之联系,他甚至对晋人“蔑弃礼法”的现象也未加厚非,实为明人个性解放思想的反映,由此汤氏提出了书有别才的理论: “禅学贵悟,诗学亦贵悟,唯书亦然。诗有别才,书学也有别才,即如丰考功、祝京兆二公,俱以书称,丰见帖为最富,工夫为最深;祝之模拟所不逮,而书迹辙过丰者,祝才胜也。今人有竭精此艺,颇知法古而卒无成名,盖才实限之,乃归咎于拙,误矣。”他继承了严羽 “诗有别才”的说法,以为书法也有别才。所谓别才就是指在学习之外的一种特殊才能,它来自作者的天赋,也来自对艺术特征的领悟,这就牵涉到了对艺术的认识,在严羽和汤临初看来,艺术是独立的,它并不依附于其他政治、道德等因素,只须明乎艺术本身的规律,具有某种特殊的才能便可进入艺术的堂奥。汤临初撇开了历来以人品论书品的传统,强调了书法作为一种纯艺术的自身规律,无疑在书论上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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