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黄道周的书品论


黄道周(1585-1646),字幼玄,一字螭若,号石斋,福建漳州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为经筵展书官,福王时官礼部尚书,明亡后被清兵执于金陵,不屈死。道周以名节闻于当时,时人称为石斋先生,工书善画,真、草、隶兼擅。秦祖永 《桐阴论画》说他:“行草笔意离奇超妙,深得二王神髓。”有《黄漳浦集》,其中有《书品论》一篇,为论书之作,又题作《墨池偶谈》。
黄道周所谓的“书品”,主要是对书法地位的重新认识,黄氏处于明清移代之际,为当时大儒,故标榜名节,视书法为小技,他说: “作书是学问中第七、八乘事,切勿以此关心,王逸少品格在茂宏、安石之间,为雅好临池,声实具掩,余素不喜此业。……人读书先要问他所学何学,次要定他所志何志,然后渊澜经史,波及百氏,如写字画绢,乃鸿都小生孟浪所为,岂宜以此溷于长者。”(《书品论》)可见他实以道学家之口吻而排斥技艺,如程颐所说的“作文害道”,他以为作书有碍学业道德,以他自己切身的体会为例,他说:“余自归山来作书不逮往时,而从应益众,犹君山之笛,安道之琴,时时不拒耳,然自是著述意倦,讲论期疏。”(同上)由于作书日多,故著述日少,论道日疏,显以作书为玩物丧志,宜为君子所轻。故他的 《题自书千字文帖后》曰: “十年前笔法极嫩,时有稚气,所见率更千文及曼倩碑后,稍稍有进,终是小道,不足留神。”(《黄漳浦集》卷二十三)其《与倪鸿宝论书法》中评述了倪元璐、董其昌、邢侗、米万钟等人的书法后说: “此俱鄙事,留之凂人,终翼吾曹勿著此。”( 《黄漳浦集》卷十九)可见他对书法一道持卑视态度,体现了明末理学盛行,政治动荡下的思想家对书法的认识。
然而,黄道周也并未完全排斥书法,并时而加以论述评骘,原因在于他以为此虽小技,却可通大道。他的《书品论》中说: “老大人著些子清课,便与孩子一般;学问人著些子伎俩,便与工匠无别,然就此中可引人入道处,亦不妨间说一番,正是遇小物时通大道也。”他一方面反对士人作书,以为用心于小技,则与工匠无异;一方面也不废论书,以为可引人入道,显然都不出道学家之观念。由此出发,他论书也首重人品及书法的实际功用,如他说: “自古俊流,笔墨所存,皆可垂训。如右军 《乐毅论》、《周府君碑》、颜公《坐位帖》,尚有意义可寻,其余悠悠,岂可传播。”( 《书品论》)可见他注重于书法所存文字的意义,对书法艺术本身的理解未能深入。
黄道周对于书法风格的要求在于提倡“遒媚”二字:他说:
书法以遒媚为宗,加以浑深,不坠佻靡,便足上流矣。卫夫人称右军书亦云洞精笔势,遒媚逼人而已。虞、褚而下,逞奇露艳,笔意偏往,屡见蹊径;颜、柳继之,援戈舞锥,千笔一意,自此以还,略不堪观,才姿不逮,乃诋前人以为软美,可叹也!宋时不尚右军,今人大轻松雪,俱为淫遁,未得言诠。( 《黄漳浦集》卷十九 《与倪鸿宝论书法》)

可见他标举遒媚,欲以晋人为宗,不满唐人重视法度、刻意求工而流于千篇一律的书风,他尤其不满后人故意以健劲而取代晋人丰韵妩媚之处,故他深病唐宋名家而对时人之轻责赵孟頫表示异议,体现了他既重遒劲又不废媚趣的书法审美要求。他称赞王百穀的八分书 “清截遒媚,亦不易得”(《书品论》);又说“秦华玉所镌诸楷法,笔笔遒媚,洞精陈意”(《书秦华玉镌诸楷法后》),都揭出 “遒媚”二字为书品极诣。故清代王文治的 《快雨堂跋》中说黄氏之书: “楷格遒媚,直逼钟、王。”也以 “遒媚”二字许其书,可知黄氏的倾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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