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天资


张怀瓘认为书道是十分玄妙的,书法“无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皆不知其然也”。(《书议》)它是人们取法自然,与自然冥契而产生的千变万化、莫可名状的现象,故他声称: “书道亦大玄妙。”(《文字论》)与此种主张相联系的是他强调书家天赋资质的理论。他以为只有 “通玄达微”者才能谙于书法三昧,而这种能力主要依赖于人的天生禀赋。《书议》中称赞王羲之说:“惟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丰神盖代。且其道微而味薄,固常人莫之能学;其理隐而意深,故天下寡于知音。”所谓 “天质自然”就是指其具有一种天然的禀赋,故后人难以企及其书法的美韵。张怀瓘以为文章翰墨出自内心,故隐晦难明,“玄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因而它具有相当的神秘性,这种神秘性张怀瓘认为来自于书法创作的先天因素,故他论书极重天资,以为书法面貌的千变万化、人各不同正是由于它本于天资的性质:“夫古今人民,状貌各异,此皆自然妙有,万物莫比,惟书之不同,可庶几也。故得之,先禀于天然,次资于功用。而善学者乃学之于造化,异类而求之,固不取乎原本,而各逞其自然。”(《书断》)在天资和功用两者之间他显然更重视前者,故其《文字论》中说:“虽功用多而有声,终天性少而无象。同乎糟粕,其味可知。不由灵台,必乏神气。”又说:“常叹书不尽言,仆虽知之于言,古人得之于书。且知者博于闻见,或可能知,得者非假以天资,必不能得。”他以为缺乏天资的人无法通书之奥秘,即使心知其义而手未必能践之。因而,在评价具体书家时,张怀瓘坚持“先其天性,后其学习”的标准,如他评玄宗(“今天子”)的书法说:“神武聪明,制同造化,笔精墨妙,思极天人。”论张芝则云: “又创为今草,天纵颖异,率意超旷,无惜是非。若清涧长源,流而无垠,萦回崖谷,任于造化,至于蛟龙骇兽奔腾拿攫之势,心手随变,窈冥而不知其所如,是谓达节也已。”而其弟张昶则“筋骨天姿,实所未逮”。他十分推崇嵇康的书法: “叔夜善书,妙于草制,观其体势,得之自然,意不在乎笔墨,若高逸之士,虽在布衣,有傲然之色。”评宋文帝书云:“时论以为天然胜羊欣,工夫恨少,是亦天然可尚,道心唯微,探索幽远,若泠泠水行,有岩石间真声。”他评孙过庭则说: “草书宪章二王,工于用笔,俊拔刚断,尚异好奇,然所谓少功用,有天才。”评卫瓘曰: “天姿特秀,若鸿雁奋六翮,飘飘乎清风之上,率情运用,不以为难。”说王羲之 “自非造化发灵,岂能登峰造极”,以为钟、王行书 “各有自然天骨”(以上均见 《书断》)。可见他重在天资的超迈,只有天纵颖异,才能使书法臻其妙境。这种“得之自然”、“制同造化”等主张显与道家崇尚自然,期与造化相契的思想相近。可见张怀瓘的书法理论并不拘限于儒家一派,而且能兼采道家思想,由此体现了盛唐时代艺术思想上兼容并包的气度。
张怀瓘对于天资的重视体现了他强调书家的气质禀性在书法创作中的作用,其主张不无先验论的倾向。然而在文艺心理学与作家本体论日益被文艺批评界所重视的今天,对于这种理论的过多非难是不必要的,文艺作为一种人类精神的创造物,其特征自然与作者内心的某种固有因素相关。无数直感的经验告诉我们,艺术创作的极诣并非任何人经过学习都能达到的,出色的作家与艺术家确有某种特殊的生理基因在起作用,正如人的面貌、身材、体格的各自不同一样,人的个性禀赋、大脑的功能与思维能力自然也千差万别,那么,正如某些人由于某种体格上的优势而成为运动员一样,艺术家具有某种生理上、心理上的先天资质而促成其艺术上成功的看法也就是无可非议的了。我国书论上强调“天然”、“天资”的理论就可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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