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量《醉歌十首(其五)》注释、翻译、鉴赏和点评


汪元量《醉歌十首(其五)》

乱点连声杀六更,荧荧庭燎待天明。

侍臣已写归降表,臣妾佥名谢道清。

【注释】 ①杀:即收煞。六更:宋宫廷中最后一个更次。每夜本止五更,程大昌《演繁露》载,因宋初宫中忌讳“寒在五更头”的民谣,故五更之后加打六更。《新义录》则谓“宫内于四更末,即转六更,……终宋之世无五更。”庭燎:指火炬。《周礼·秋宫》:“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郑玄注“竖在门外的叫坟(大)烛,门内的叫庭燎。②佥:同“签”。

【译文】 乱点连声,六更已尽,一夜火炬不灭,天色已经微明。侍臣已写好归降表,堂堂国母也只能签名“臣妾谢道清”!

【集评】 清·《四库全书总目》:“惟集中《醉歌》一篇,记宋亡之事……以本朝太后直斥其名,殊为非体。《春秋》责备贤者,于元量不能无讥。”(卷165)

近·陈衍:“有议水云诗,不应称太后名姓者。(疑指《四库全书总目》)不知佥名降表,当日实事,无可讳者。斥言之正以见哀痛之极也。”(《宋诗精华录》卷四)

今·程一中:“句句写得锥心刺骨,把谢太后签署降表时的心情披露无遗。”(《宋诗鉴赏辞典》第1388页)

今·范宁、华岩:“抓住了谢太后在归降表上签署‘臣妾’之名这一至关重要的特写镜头,真实地再现了那幕悲剧的高潮部分。”(《宋辽金诗选注》第479页)

【总案】 此诗用力之处,在末句道出谢太后于降表上的签名。中国史书笔法中,名伤避讳至关重要,而汪元量身为臣子,不为君主尊上避讳,实录其当时签名之状,绝望哀痛之情全部注入客观叙述的口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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