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小说之《徐有功》全文、注释和翻译


原文
徐大理1有功2,每见武后将杀人,必据法廷3争。尝与后反复,辞色愈厉。后大怒,令拽出斩之,犹回顾曰:“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4。如是再三,终不挫折。朝廷倚赖,至今犹怀之。其子预选,有司皆曰:“徐公之子,岂可拘以常调者乎?”

选自《隋唐嘉话》


注释
1.大理:大理寺丞,官名,负责案件审理。
2.有功:徐有功,人名。
3.廷:朝廷。
4.庶人:百姓,平民。
释义
大理寺丞徐有功每次见到武则天要杀人时就会当廷争辩,他曾和武则天发生激烈的争论,而且主持正义。武则天非常生气,让人拉出去,要把他杀了。但是徐有功一点也不害怕,仍然回头说:“你把我杀了没关系,法是改变不了的。”武则天把他拉到刑场,又赦免了他。这样的情况反复了好几次,武则天最终也没能让他屈从。朝廷的正义依赖他去伸张,很多人至今都怀念他。他的儿子参加国家官吏的选拔,负责选拔的人说:“他是徐有功的儿子,我们岂能按一般人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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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 唐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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