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三)的通假字
1.通“酤”、“贾(商贾之贾)”,买或卖。按:《说文》:“贾,市也。”清段玉裁注:“今《论语》作‘沽’者,假借字也。”
《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唐 陆德明《经典释文》:“沽,買也。”清刘宝楠正义:“沽,与‘酤’同。《说文》云:‘酤……一曰買酒也。’”清钱坫《十经文字通正书》卷十四云:“《汉书·食货志》作‘酤酒’。”《红楼梦》第二回:“意欲到那村肆中沽饮三杯,以助野趣。”
2.通“贾”,商贩。按: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沽,叚(假)借为‘贾’。”
《後汉书·祢衡传》:“或问衡曰:‘盍从陈长文(群)、司马伯达(朗)乎?’对曰:‘吾焉能从屠沽儿耶?’”《魏书·世祖纪》附景穆帝:“又禁饮酒、杂戏、弃本沽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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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