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四十六、情


1. 人的感情
人禀七情,应物斯感。
( 《明诗》)
是以献岁发春,悦豫之情畅。( 《物色》)
按《荀子·正名》: “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有时偏重指感性范畴的概念。
2. 作者的思想感情

体有六义: 一则情深而不诡……
( 《宗经》)
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 《诠赋》)
按释见前“志” 条第2义。
3. 作品的内容

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
( 《征圣》)
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 《情采》)
按情含义广泛,大凡主题思想、作者感情都可称“情”,所以刘勰往往用情代表内容,与采对举。
扬雄《法言·吾子》 云: “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注意到了文学作品中内容与形式不平衡的现象,但未深入探讨。晋挚虞《文章流别论》 云: “古诗之赋,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 今之赋,以事形为本,以义正 (志?) 为助。情义为主,则言省而文有例矣; 事形为本,则言当 (富?)而辞无常矣。” 比扬雄所论又深入了一步。魏晋以后,“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这个现象日益严重。为了针砭时弊,刘勰深入探讨了 “情” 与“采” 的关系问题。刘勰的功绩是:
其一,认为扬雄所提出的现象的原因是: “诗人什篇,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 “为情而造文” 之可贵,是因为“志思蓄愤” (见《情采》)。他还用人体作譬: “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 ( 《附会》),说明了内容决定形式这一原则。
其二,不废文章之美。刘勰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比成 “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表现了追求内容、形式平衡的美学观点。
4. 事物的真实情况

表体多包,情伪屡迁。
( 《章表》)
明白约束,以备情伪。( 《》)
按《战国策·秦策》: “请谒事情”。注: “情,实也。”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民之情伪,尽知之矣。” 情,真实。情伪,犹言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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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 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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