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


“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等人鼓吹的“创作原则”。最早见于1968年5月23日《文汇报》上发表的于会泳文章:《让文艺舞台永远成为宣传毛泽东思想的阵地》。 于会泳根据江青的“指示”,把所谓“革命样板戏”的“创作经验”归纳为:“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来;在正面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来;在主要英雄人物中突出中心人物来”。以后,又经姚文元改定为:“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中心人物。”按照当时的报刊宣传,“三突出”是“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实践塑造无产阶级英雄典型这一文艺根本任务的有力保证”(小蛮:《坚定不移,破浪前进》)。后来,从“三突出”原则出发,又演绎出“三陪衬”、“多侧面”、“多浪头”、“立体化”地塑造“高大完美的英雄人物的创作模式。江青一伙把“三突出”原则说成是文艺创作必须遵循的“最高标准”。电影《创业》、《海霞》等都因违背“三突出”原则而遭到他们的挞伐。江青集团垮台后,广大文艺工作者对“三突出”原则的荒谬性进行广泛深入地揭露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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